水(船)闸堤防及道路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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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洲水(船)闸堤防及道路建设工程 招 标 文 件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 49 第四章 合同条款 8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83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85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8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87 第九章 否决性条款汇总 130 第十章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13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修改表 本投标须知使用SWZB2019-02试行版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范本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水务局网站(网址: n)下载查阅。 条款号:1.4.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现文:1.4.2 本招标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以招标公告为准。 条款号:2.1.1、2.1.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及勘察资料;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否决性条款汇总; (10)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2.1.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现文: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和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定标办法; (4)合同条款;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及勘察资料;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否决性条款汇总; (10)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2.1.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定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条款号:2.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2.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2.2.2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2.3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2.2.4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现文:2.2.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我是投标人”→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进入“招标答疑疑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2.2.2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2.3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2.2.4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2.2.5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8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发布。 条款号:2.3.1 、 2.3.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3.1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现文:2.3.1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条款号:3.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注: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交);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不要求技术标的可不编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要点);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声明; (10)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现文: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评标部分及定标部分两部分组成。(投标文件(评标部分)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组成) 3.1.2投标文件(评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注: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交);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承诺书》和《技术承诺函》,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声明;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条款号:3.1.3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3.1.3投标文件(定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定标部分)由纸质文件和相应内容的PPT格式电子文件为U盘组成,根据《定标因素表》(详见第三章)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 (2)企业能力方面的证明文件; (3)企业经营实力的证明文件; (4)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或紧急处置或加快项目推进的情况的资料文件。 (5)投标报价的分析证明材料。 注: 1、投标文件(定标部分)需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条款号:3.2.1-3.2.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注:此条不适用于综合评估法三)。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注:适用于综合评估法一、综合评估法二、经评审最低价法)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并根据评标办法列明的方法重新计算投标单价下浮率。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注:适用于综合评估法三) 现文: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注:此条不适用于综合评估法三)。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注:适用于综合评估法一、综合评估法二、经评审最低价法)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并根据评标办法列明的方法重新计算投标单价下浮率。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注:适用于综合评估法三) 条款号:3.3.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外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现文: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条款号:3.4.1、3.4.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递交的,须在投标截止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担保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注:适用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收投标保证金) 3.4.2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或银行规定的格式)提供投标保函,提交投标保函的彩色扫描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注: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函的形式) 现文:3.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递交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相关文本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文本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评审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其办理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在网上予以公示。如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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