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化装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举报
资源描述
教育信息化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目 录 招标公告 ....................................................................................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7 前 附 表 7 一、总 则 8 二、招标文件的说明 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3 五、开标程序 13 六、评标 14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17 八、合同的授予 18 九、质疑 20 第二章 招标需求 21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24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格式附件 33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48 湖州市教育保障中心教育信息化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湖州市教育保障中心教育信息化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后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申请。申请通过后请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或者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0日9:00(北京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GZ2022-48 财政审批编号:[2022]18767号 项目名称:湖州市教育保障中心教育信息化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85.00014万元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45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时间 至 投标截止时间 方式:网上在线申请。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后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申请。申请通过后请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或者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 投标保证金:不缴纳 售价:免工本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方式 截止(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10日9:00(北京时间) 方式: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对其他内容的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不需要参加现场投标和开标。 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sdf.lkj//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 sdf.lkj//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5、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EMS接收人: 电话: 邮寄地址: 6、供应商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是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向集中采购机构申请获取招标文件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 7、投标答疑时间: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2年9月26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电邮)形式一次性提出。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 9、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或“政采贷”平台网页()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政采贷”联系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项 目 内容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湖州市教育保障中心教育信息化装备采购项目 2 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HZGZ2022-48 财政审批编号:[2022]18767号 3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内容 4 项目交货及安装地点 由采购人指定 5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45天内 6 投标保证金 不缴纳 7 投标答疑截止时间 2022年9月26日下午17:00 8 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 转包:否 分包:否 9 是否现场踏勘 否 10 是否提供演示 是 11 是否提供样品 否 12 投标形式 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13 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0日9:00 14 开标地点 15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 16 质量保证期 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3年。 17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18 评标办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9 采购人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湖州市教育保障中心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采购人、项目名称、编号及相关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定义 (1)、“集中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投标人”系指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采购人” 系指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采购预算:人民币85.00014万元 采购人用于采购本项目的资金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的说明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招标项目内容、数量、规格和技术要求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7.2集中采购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含传真、电邮)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通过政采云平台短信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逾期提出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9.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将依法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函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9.2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金锄头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