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

举报
资源描述
乡镇街道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 群体 主动 公开 依申请 公开 区级 乡镇级 1 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政策依据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举报电话、地址等。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区农业农村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2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强制扑杀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强制免疫补助 政策依据 1.政策依据; 2.申报指南:包括补助对象、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区农业农村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3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 政策依据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举报电话、地址等。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X市XX年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区农业农村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4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农机购置补贴 政策依据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8〕13号)、《X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渝农发〔2018〕100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区农业农村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X市农机购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 √ √ √ 5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政策依据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举报电话、地址等。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农科教发[2017]2号)、《X市XX年关于做好农民教育培训的通知》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区农业农村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金锄头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