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鄞州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招考聘用编外人员模拟考核试卷含答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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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鄞州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招考聘用编外人员模拟考核试卷含答案 答题时间:120分钟 试卷总分:100分 试卷试题:共300题 姓名: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 题型 单选题 多选题 填空题 判断题 简答题 公文写作 总分 得分 一.单选题(共200题) 1.鲁国有个叫公孙绰的人,他对人们说:“我能够起死回生。”有人问他:“你用什么方法呢?”他回答说我平时治疗半身不遂的病。现在我加倍用药,不就可以起死回生了么?”这则寓言故事说明_____。 A: 事物的矛盾具有特殊性 B: 事物的矛盾具有普遍性 C: 事物之间有其固有的客观联系 D: 要善于把握问题的重点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个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主要与次要就是相对的特殊性;各个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个矛盾的各方面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也各有特点。半身不遂与死亡虽然都是身体不能移动,但各有其特点,体现出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殊性。故本题答案选A。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美国政党政策不属于公共政策 B: 在野党对美国的公共政策不具有影响力 C: 美国最高法院不是公共政策的直接制定者,只能解释法律 D: 美国总统在内阁决策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A项,政党政策只与政治领域有关,不属于公共政策,说法正确;B项,在野党处于政府内阁之外,对政府所推行的政策不承担任何责任,可以自由地对政府的政策进行指责和抨击,在议会内外牵制和监督执政党的活动,影响政府的政策,要求执政党采取符合他们利益的政策。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倒阁,使自己取而代之。美国的主要在野党为美国共和党,同样会对美国的公共政策具有影响力,说法错误;C项,在美国,联邦最髙法院是美国联邦法院系统的最髙审级和最髙审判机关,它不仅能解释法律,还能制定公共政策,C项说法错误;D项,美国政府决策时,对决策内容自始至终进行民主讨论、辩论以及对决策结果进行绩效估计,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策。但是美国总统在内阁决策就相当于总统决策,是总统根据内阁成员提出的意见,然后自己作出决定,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3.撰写规范性文件时,所运用的表达方式主要是_____。 A: 说明 B: 议论和说明 C: 叙述 D: 描写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解析】党政公文写作中,叙述、议论和说明是主要的表达方式。其中,说明是我们对客观事物进行解释、阐述的基本表达方式。党政公文、法规类文书和事务类文书等诸多文体中都较常用到这种表达方式.应用十分广泛。故本题答案选A。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标志是_____。 A: 1949年9月新政协通过的《共同纲领》 B: 1954年十一届人大通过的《宪法》 C: 1956年底“三大改造”基本完成 D: 党的七届二中全会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l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并通过了《共同纲领》,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故选A。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5.下面关于《人权宣言》的内容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 ①规定法国为君主立宪国家 ②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③农村公有土地可按当地人口分配 ④实质是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 A: ①②③④ B: ①②④ C: ②④ D: ②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解析:①是法国1791年颁布的宪法内容,③是雅各宾派专政时期采取的革命措施。 6.精神损害赔偿,是公民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或身份利益受到损害而遭受精神痛苦的,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是_____。 A: 在一次常规的血液检查中,小尹被告知她是艾滋病毒携带者,丈夫知道后与她离了婚,周围人也常指指点点。小尹非常沮丧,要求医院重新复检,结果发现是医院将她的名字搞错了。为此,小尹要求医院恢复其名誉并给予经济补偿 B: 在一桩刑事案件中,郑民涉嫌犯罪被逮捕,并被判5年徒刑,后发现此案属错案。郑民要求检察院、法院恢复他的名誉,并要求3万元的补偿费 C: 某县对该县猪流感疑患地区的家畜进行捕杀,事后对饲养家畜的家庭给予了补偿 D: 甲某与乙某是邻居,因琐事发生打斗,乙某受伤住院。后经调解,甲某赔偿乙某800元治疗费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解析】精神损害赔偿的定义要点是:①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②人格利益或身份利益受到损害而遭受精神痛苦;③通过法律程序,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选项A符合定义,选项C不符合①,选项D不符合②,选项B也并未体现郑民遭受精神痛苦,不符合②。故选A。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7.“九鼎既成,迁于三国,夏后氏失之,殷人受之;殷人失之,周人受之”,其中所说的“九鼎”之所以被广泛重视并在夏、商、周流传,主要因为它是_____。 A: 反映民心、民意的凭据 B: 国王祭祀的重要礼器 C: 青铜工艺水平高的标志 D: 王朝统治权力的象征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九鼎据传是大禹在建立夏朝以后,用天下九牧所贡之金铸成九鼎,象征九州。因此,“鼎”很自然地成为国家拥有政权的象征。材料反映了九鼎随着夏商周政权更迭,在夏商周之间流传,这形象地说明了九鼎是代表王朝统治权力的象征。故本题答案选D。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8.中国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这条道路最鲜明的特征是科学发展、自主发展、和平发展、合作发展、共同发展。这说明:_____ ①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已经成为当今时代的潮流 ②国家间的利益关系正在从冲突对立走向趋同一致 ③世界多极化不可逆转是推动和平发展的根本途径 ④我国始终不渝坚持独立自主外交政策的基本立场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解析】各国间既存在某些共同的利益,也存在利益的差别和对立。②表述过于片面,故不选。世界多极化不可逆转是推动和平发展的重要保障,故③错。故本题答案选B。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9.下列关于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均有民事行为能力 B: 16周岁的髙中生继承了父母遗留的数千万财产,因此他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 14周岁的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12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故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定有民事权利能力,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不一定有民事行为能力。A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第11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选项错误。第13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D选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C。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10.甲将牛借给乙耕种,3日后,乙表示愿意购买该牛,甲表示同意并达成买卖合同,则牛的交付方式属于_____。 A: 现实交付 B: 占有改定 C: 指示交付 D: 简易交付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 D.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交付方式有四种: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返还请求权让与(指示交付)。现实交付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现实交付给买受人直接占有,使标的物处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简易交付指在买卖合同订立时买受人已经实际占有标的物,自合同生效时标的物就已为交付。该题中所述的情形就是简易交付,因此,D项是正确答案。 占有改定指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出卖人继续占有标的物,而买受人取得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如甲向乙出售一台拖拉机,本应将拖拉机现实交付给乙才能使拖拉机所有权发生转移,但是甲尚需用之完成农事,于是可以将甲留用的这几天视为当事人之间又成立了一种租赁关系,这时乙取得间接占有,以此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返还请求权让与(指示交付),指在出卖的标的物为第三人占有时,出卖人将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买受人,由买受人直接向第三人要求返还标的物。最常见的就是将提单、仓单、海运单等单证交给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11.某甲,男,16岁,因与其父共同涉嫌贪污而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讯问某甲时,下述正确的做法是_____。 A: 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B: 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C: 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D: 应当通知其聘请的律师到场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本题所属考点-《刑法》 12.夏季的一天,75岁的李某驾车带自己1岁的孙女外出购物,下车时,李某接到一个电话,便忘记了将小孩抱下车。李某在商城独自购物两小时后返回车上,才发现1岁的孙女在高温下窒息脱水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李某应当对自己的儿子、儿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 孙女的死亡属于意外死亡,不存在法律责任问题 C: 李某构成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D: 李某构成犯罪,但是可以免于追诉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在本案中,李某由于疏忽大意将孙女落在车里,导致其窒息脱水死亡,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故BC错误。根据《刑法》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故对75岁的李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且不适用死刑,但不代表可以免于追诉。故D错误。故用排除法,本题答案为A。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13.下列商家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____。 A: 某KTV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并强制要求保管顾客自带的酒水 B: 某淘宝店主声明:本店商品不参加七天无理由退货,所有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C: 某化妆品网站承诺:如出售假货,愿赔偿顾客5000元 D: 某烟酒店声明:购买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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