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速器公司企业创新与创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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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减速器公司企业创新与创新管理 减速器公司 企业创新与创新管理 xx有限公司 目录 一、 风险投资公司的项目选择标准 2 二、 方法和一般战略 4 三、 制度创新管理 4 四、 技术创新管理 12 五、 创立期企业的人才管理 23 六、 知识管理 24 七、 项目简介 25 八、 产业环境分析 29 九、 市场格局:厚积薄发,国产替代进行时 30 十、 必要性分析 30 十一、 项目风险分析 30 十二、 项目风险对策 33 十三、 法人治理结构 34 发展规划 48 (一)公司发展规划 48 1、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48 公司秉承“不断超越、追求完美、诚信为本、创新为魂”的经营理念,贯彻“安全、现代、可靠、稳定”的核心价值观,为客户提供高性能、高品质、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和服务,致力于发展成为行业内领先的供应商。 48 一、 风险投资公司的项目选择标准 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和不同的风险投资公司的项目选择标准均有所差异。但是,概括起来存在一些共同点。 第一,退出的考虑。无论是在中国投资的国外风险投资公司还是中国境内的风险投资公司,他们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在选择项目时首先考虑退出的问题。这可能与我国目前缺少退出环境(如二板市场)有关。 第二,创业者素质。风险投资公司对创业者素质考虑得比较多的是:人品、观念、经营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其中,风险资本家认为前三者往往比创业者的技术水平更重要。因为作为一个企业,需要各种人才。如果创业者在前三者中有所欠缺,结果可能会造成:不能凝聚人才和留住人才;不能有效地开拓市场,很可能被竞争者击败。 第三,管理队伍。对于扩张期的投资,考虑得较多的是管理队伍。管理队伍的组成既反映了创业者是否具有凝聚人才的能力,同时也反映了这个企业是否具有后劲。风险资本家对有过经营失败记录的管理者是持谨慎态度的。主要管理部门存在人才缺陷,或者由于公司的规模不同,使得各部门不能及时调整他们的工作角色时,可通过聘用在这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家作为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协助管理队伍进行公司的日常管理。 第四,所属行业和技术带头人。风险投资的行业一般是所谓的朝阳行业,最近几年投资最多的是Internet行业、IT行业、通信行业、生物和医疗行业、新能源行业等。特别是Internet行业,它在国外容易上市,并且容易被大众投资者所接受和看好。这种行业即使在上市时还没有利润,其股票价格也在不断上涨。另外,有的风险投资机构也非常重视创业公司中技术带头人的水平,他们认为,如果技术带头人不是一流的,那么,该公司也不可能有一流的技术和产品。 第五,项目前景。考察公司的发展前景时,主要依据其发展计划。风险资本家往往把现实的和可实现的未来收益综合起来考虑。风险资本家希望受资公司不是为了开发新技术而做研究工作,而是为满足某一种新产品的特殊需要而从事新技术的开发。因而对发展前景的考察,与其说是对技术本身可行性的考察,倒不如说是对新技术在新产品商业化过程可行性方面的考察,包括现有的竞争水平、技术的创新水平、市场进入的壁垒以及供应商和客户的讨价还价能力。 二、 方法和一般战略 一个公司大概由几个职能部门组成:生产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和顾问。根据每个职能部门的工作性质,针对不同情况可以构筑战略任务矩阵。 三、 制度创新管理 (一)企业制度创新需解决的问题 企业制度创新是中国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工作。在企业制度创新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企业制度创新的层次性 企业制度创新是一个多层次的体系。需要各不同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和个人,形成“合力”才能完成。但是企业制度创新存在着多方面的障碍,主要表现在: (1)宏观层次上企业制度创新的时滞性。虽然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已成为经济体制改革中心,但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配套的宏观企业制度创新滞后,如干部任用制度、税收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这是制约企业制度创新的根本原因。 (2)既得利益的干扰。各级政府因其对各自利益的不同考虑,限制企业制度创新,仍然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手段干预企业,致使企业制度创新无法进行。这是阻碍企业制度创新的主要原因。 (3)平均主义思潮的残留。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的影响,企业内部一直实行平均的分配制度。各个层次企业制度创新必须协调理顺不同层次上的企业制度创新关系,消除各层次上的时滞,给企业创造良好的制度创新外部环境,形成良性创新机制。 2.企业制度创新的变形 企业制度创新成果是用一系列制度固定下来的,但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制度创新的,变形,即一种按照企业制度创新主体设计而形成的制度,在它产生的过程中,或者在它形成后不久,就发生了变化,同原来的设计有较大的差异,起不到它本来应当起的作用。例如,原来设计的股份公司既考虑股东的利益,又考虑公司法人的利益,并力求在经济发展中使企业,有较大的活力,但在实际生活中发现同原来的设计有较大的出入;再比如企业管理创新中的人事制度的创新,目的是挖掘人力资源潜能,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但在实际执行中发生了变异。这些情况不一而足,这就涉及制度变形问题。如前所述,各个不同层次创新主体根据其在企业制度创新中所获得的预期纯收入来决定其参加程度,并有意或无意在执行中进行调整,向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拉动,从而产生企业制度创新的变形。 (二)企业制度创新的管理 合理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可以综合地解决国有企业的一系列体制性矛盾,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转换机制,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通常是:资产所有者拥有公司的所有权;股东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董事会成为由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司财产托管人,拥有重大决策及对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人员的任免权和报酬决定权;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人员受聘于董事会,作为董事会的代理人,具体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和董事、监事进行监督,向股东会负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功能是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合理配置权力、公平分配利益以及明确各自职责,建立有效的激励、监督和制衡机制,从而提高公司效率,实现公司的经济效益目标。 目前,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已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由于体制和企业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很多公司的运行机制和运转方式并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公司治理结构只是一个空架子,“形备而实不至”。原有许多结构性问题、矛盾和弊病,在新的机制下依旧存在,突出表现在: (1)治理结构不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不明确、运作不规范,缺乏有效的约束和制衡机制。 (2)董事会的作用未能真正发挥。董事会的重要职能是进行重大决策、推动决策的实施和选聘经营者,但是公司治理的这一重要制度安排往往无法有效落实。现实中,许多公司的董事会内部缺乏制约机制,代表大股东的董事利用优势地位,左右公司决策,影响了公司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3)经营层缺乏独立性。董事会成员与经营层高度重合,总经理没有充分、明确的授权,董事长、总经理之间“越位”和“缺位”的问题十分突出。 (4)监事会不能实施有效监督。监事会的职责主要是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者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但监事往往被视为领导职务和形式上的安排,监事会懂财务管理的人才甚少,形同虚设。 (5)“新三会”与“老三会”难以协调运作。职工参与经营管理的渠道不畅,积极性不能得到有效发挥,新机制运行不顺。 在分析这些问题的症结时,应该看到,制度创新不仅仅是一项新制度的引进或制定,其实际效果还要取决于这一制度的运行规则和运行程序以及与内外部环境的协调。实践证,明,仅有公司组织和实体方面的法律规定是不够的,必须有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制度的支撑。 1.程序与程序创新 什么是程序?从法律学角度看,程序主要体现为主体按照一定的顺序、方式和手续来作出决定的相互关系,包括决定成立的前提和决定过程。实际上,程序是一种角色分派体系,程序参加者在角色就位之后,各司其职,互相间既配合又牵制,这即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精髓所在。程序的作用在于引导和支持主体权力的行使,协调各个权力之间的关系,防止滥用权力和出现错误,克服决定过程的任意性,通过决定前提和决定过程的合理性来保障决定的合理性。 在现代经济组织的复杂关系中,制度的推行是通过程序体系的严密化而实现的,程序的本质是使复杂变为有序,遵循程序行使权力。不仅如此,从程序入手还可以化解变动带来的冲突。新的制度为社会所接受和承认需要一个过程,在旧的机制废除之后,需要新的程序来消化矛盾。在变革过程中,更需要大力强调程序的意义。 目前,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非没有程序,问题是这些程序太薄弱,不足以支撑整个制度结构。《公司法》对公司运作的程序只作了很少的原则性规定,甚至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策的方式都没有作规定。具体到各个公司,由于缺乏法律依据,能在公司章程或规章制度中对公司运作程序进行具体明确规定的,更为少见。由于国有企业传统管理重行政程序而轻法定程序的习惯影响,使得对于仅有的程序,许多人也设法规避或干脆不按章出牌。因此,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程序设置,必须加强并进行创新,使程序符合并承载新制度的功能要求,具有合理性、确定性和易用性。 2.职工持股制与企业制度创新 职工持股制度是一种由企业职工拥有本企业产权的股份制形式,在我国广泛存在的股份合作制就是这种制度的一种组织形式。职工持股制度起源于西方,一般被称为“职工持股计划”,是由美国律师LouisKelso在20世纪60年代最先提出的。可以说,职工持股制度在西方的发展历程并不长,但它带来的制度创新意义和显著的实际效果则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对于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正不断深化的中国而言,职工持股制度在理顺产权关系、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作用也日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虽然中国的不少企业已经实行了职工持股制度,但职工持股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结合具体企业的状况进行研究。 在我国建立职工持股制度的意义在于: (1)有助于企业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目前,人力资源的配置存在着很大的自发性和无序性,而且劳动力技术水平越高,人才的流动性越大,并且出现了高科技人才向一般管理岗位和劳动力密集型企业流动的现象。实行职工持股制度,可以有效地解决企业人才流失的问题。在职工的参与下,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够增加透明度,企业精神、企业文化得以真正形成,企业才可以真正形成凝聚力,职工都会将所从事的工作作为自己的一份事业。当职工的股份在企业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增值时,职工会像关心自己的眼睛一样关心企业的发展,职工也自然会加倍努力工作,因为,企业的盈利能力直接关系到投资的收益和退休后的养老保障。这时,职工更看重企业的长远发展,不会轻易离开企业。 (2)有助于完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职工持股制度,组建职工持股会,由持股会代表职工行使公司股东的权利,使目前大多数公司的股东结构发生较大的变化,就可以有效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职工是企业的核心,企业管理的关键在于对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职工也最清楚企业的优势和不足,让职工成为企业的股东,可以极大地提高企业决策效率。与此同时,职工在监事会的监督工作也能够落到实处。更为重要的是,让经理层持有较多的股份,既有利于企业实现产权多元化,又有利于充分调动企业骨干的积极性。经理层在得到股份增值的激励时,也就不会钻企业的漏洞,为自己谋取利益,公司还可以实行期股制度,进一步奖励经理的工作,这样也就解决了企业“内部人控制”的问题。 (3)有助于促进中小企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原则是抓大放小,对于大型国有企业,尤其是列入股份制试点的企业,大多数已经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并且通过政府引导,进行了战略性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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