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能源转型服务公司人力资源相关的法律风险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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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农村能源转型服务公司人力资源相关的法律风险管理 农村能源转型服务公司 人力资源相关的法律风险管理 目录 一、 产业环境分析 2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 三、 必要性分析 3 四、 项目基本情况 4 五、 劳动争议解决及法律风险 7 六、 劳动合同及法律风险 10 七、 企业商标法律风险 24 八、 企业商业秘密法律风险 35 九、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39 十、 合同签订时存在的法律风险 50 十一、 SWOT分析 68 法人治理 75 (一)股东权利及义务 75 1、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75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75 一、 产业环境分析 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不断增强,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17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同口径翻一番;到202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迈上新台阶,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同步提升。 ——产业支撑更加有力。“三大新兴产业”实现快速发展,传统产业进一步提质增效,初步构建起支撑区域发展的产业新体系。 ——城市品质更加优良。进一步突出以人为本,城市综合功能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社会民生持续改善。 ——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就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保、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健康水平和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切实保障扶贫电站可靠运营和收益。依托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系统,加强对光伏扶贫电站的运维管理,建成光伏扶贫电站集中管控体系,提高电站集约化管理水平,及时整改低效电站。支持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参与扶贫电站运维管理,组织专业化团队对光伏扶贫电站进行精细化管理维护,做好电站管护员培训,向脱贫户提供组件清洗、看护等岗位。电网企业继续保障全额消纳,及时结算电费、转付补贴。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监督管理,定期公开收益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持续推进将光伏项目建设作为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重点,积极探索扶贫电站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碳交易市场的路径和模式。 支持脱贫地区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在资源条件、建设条件较好的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脱贫地区中,特别是都安等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自治县、市)及隆安等20个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自治县、市、区),优先支持集中式风电、光伏基地。 积极促进生态养殖业发展。以规模化发展、科学化布局为导向,积极推进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重点建设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大型沼气工程,充分发挥沼气纽带作用,减少畜禽粪污造成的面源污染,为养殖场提供清洁能源和发电保暖,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围绕沼气工程带动沼肥管道化建设,鼓励引导种植大户和企业、农户布设管道,给农林作物施用生态有机沼肥,改良土壤提高肥力,减少农药、化肥的施用量,推动有机无公害农林产品种植,提升农林产品产量和品质,增加农民收入,助力生态农业、养殖业绿色发展。 三、 必要性分析 1、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 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 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 四、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投资人 xx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 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 (三)项目选址 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占地面积约51.00亩。 (四)项目实施进度 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12个月。 (五)投资估算 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21411.9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579.3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2.10%;建设期利息215.9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1%;流动资金3616.6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6.89%。 (六)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21411.93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12597.59万元。 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8814.34万元。 (七)经济评价 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38000.00万元。 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29350.92万元。 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6332.78万元。 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4.10%。 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22年(含建设期12个月)。 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13556.40万元(产值)。 (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占地面积 ㎡ 34000.00 约51.00亩 1.1 总建筑面积 ㎡ 55216.07 容积率1.62 1.2 基底面积 ㎡ 20400.00 建筑系数60.00% 1.3 投资强度 万元/亩 335.01 2 总投资 万元 21411.93 2.1 建设投资 万元 17579.37 2.1.1 工程费用 万元 15341.46 2.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万元 1792.15 2.1.3 预备费 万元 445.76 2.2 建设期利息 万元 215.95 2.3 流动资金 万元 3616.61 3 资金筹措 万元 21411.93 3.1 自筹资金 万元 12597.59 3.2 银行贷款 万元 8814.34 4 营业收入 万元 38000.00 正常运营年份 5 总成本费用 万元 29350.92 "" 6 利润总额 万元 8443.71 "" 7 净利润 万元 6332.78 "" 8 所得税 万元 2110.93 "" 9 增值税 万元 1711.45 "" 10 税金及附加 万元 205.37 "" 11 纳税总额 万元 4027.75 "" 12 工业增加值 万元 13661.70 "" 13 盈亏平衡点 万元 13556.40 产值 14 回收期 年 5.22 含建设期12个月 15 财务内部收益率 24.10% 所得税后 16 财务净现值 万元 14488.77 所得税后 五、 劳动争议解决及法律风险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可分为:①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②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③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④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⑤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根据该法和《劳动法》,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分为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4个阶段。 (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以与企业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企业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但和解协议无必须履行的法律效力,而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15日内结束。否则,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调解不是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调解协议也无必须履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仲裁。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其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仲裁时效,有3种特殊情况需要另外处理: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前述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是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未经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两种争议外,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上述两种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但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用人单位则无直接提起诉讼的权利,但上述两个方面劳动争议的仲裁裁决如果存在下列情况:①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③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⑤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⑥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企业对于劳动争议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劳动争议的性质、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工伤认定争议适用行政救济途径还是民事救济途径、劳动争议的时效问题及证据问题等方面。为避免劳动争议法律风险的产生,企业应明确劳动争议的性质、特征和处理程序,注意对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并灵活运用协商调解等非激烈对抗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六、 劳动合同及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2007年6月29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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