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用药宣传手册(共6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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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推荐………………………………………………… 合理用药宣传手册 (WHO)患者能得到适合于他们的临床需要和符合他们个体需要的药品以及正确的用药方法(给药途径、剂量、给药间隔和疗程);这些药物必须质量可靠、可获得,而且可负担得起(对患者和社会的费用最低)。 可得、安全、有效、经济。 1.什么是药品?      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我们平时常说的中药、西药(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都是药品。      俗话说:“对症下药”。意思是服用药品必须有明确的预防或治疗目的,治什么病用什么药。在没有明确诊断的情况下,最好不要自行用药。 我们常说:“是药三分毒”。意思是药品除了有治疗作用外,也有不良作用,不合理用药或过量用药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即使是正确服用合格的药品,也可能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因此,我们需要了解一些用药常识,科学、合理地使用药品,使药品真正成为我们健康的保护神。  2.药品与保健食品有什么区别? 保健食品与药品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保健食品没有确切的治疗作用,不能用作治疗疾病,只具有保健功能。现在,有些保健食品利用非法广告进行夸大宣传,号称能“包治百病”,我们一定不要受非法虚假广告的欺骗,有病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以免耽误正常治疗、加重病情。 3.怎样区别保健食品和药品? 最简单的办法是,当你买药时,一定要先在药品的包装盒上找“批准文号”,药品的批准文号开头为“国药准字”,保健品的批准文号开头为“国食健字”或“x卫食健字(其中的x代表某个地区简称)”。      当你决定购买药品或保健食品时一定要先看准“批准文号”,千万不要购买没有批准文号的产品,以免上当受骗。  4.药品为什么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为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的用途、安全性、剂型、规格、给药途径的不同,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处方药是必须山医生开处方,患者必须凭医生处方购买的药品。      非处方药是不需要凭医生处方,消费者就可以在药店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根据安全性的不同,又划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须在药店由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而乙类非处方药,除可在药店出售外,还可在获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超市、宾馆、百货商店等地点销售。  5.怎样知道自己购买的药品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   到药店买药,首先你可以在药店里找一下,如果有柜台上标有一个大大的醒目的绿色0TC标志,那么,这个柜台卖的就是非处方药,如果柜台上是“处方药”标志,这个柜台卖的就是处方药。      如果药店里没有这样的标志,你可以要求药店的店员让你看一下药品的包装和说明书,非处方药的包装上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0TC)。 另外,如果你看非处方药的说明书,还会看到一句忠告语: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使用或在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处方药的说明书上则写着:请凭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  6.到哪里买药质量有保证? 如果不了解自己的病情,千万不要盲目自己买药自己用药,最好到医院、诊所、卫生院看病,或找有行医资格的乡村医生看病,然后根据医生开的处方买药、用药。如果病情不严重,就是小毛病,自己又知道用什么药,那么建议大家一定要到合法的零售药店购药。  7.在药店购买药品时遇到问题向谁咨询? 在药店购药时,如果您对选购哪种药品或用药方法和注意事项存在疑问时,最好向药店内的执业药师咨询,执业药师会为您提供专业的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然而,我国目前执业药师数量还很少,在农村的执业药师数量就更少,如果店内没有执业药师,请咨询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或在服用前认真、仔细地阅读药品说明书。  8.到药店购买药品时应注意什么?      到药店买药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一定要到合法的药店买药。合法的药店是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店内都悬挂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如果知道买哪种药,可直接说出药品名称,如果不知道应该买哪种药,请向店内的执业药师说明自己买药的目的:是自己用,还是给孩子或老人买药,治疗什么病。      (3)购买处方药时必须凭医生处方才可购买和使用,没有医生处方,药店为了您的用药安全不会随意卖给您处方药。      (4)购买非处方药时,应对患者的病情有明确的了解,如曾用过什么药品,用药的效果如何,有无过敏史。      (5)在决定购买某种药品之前,应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看是否对症,如果对说明书内容不明白,可以向店内的执业药师咨询,以免买错药、用错药。      (6)买药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不要买过期药品。 (7)买药后一定不要忘记把购药的凭证保管好,如购药小票或发票,万一药品质量有问题,购药凭证是投诉、索赔、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凭据。  9.如何区分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      通用名:是由世界卫生组织编定的在全球范围通用和在药品标准中列入的名称,如阿司匹林、头孢曲松钠、复方伪麻片。任何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上都应标识通用名,一般来说,通用名应该最为醒目,选购药品时,消费者一定要弄清药品的通用名。      商品名:药品生产企业为了市场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往往给自己生产的药品注册商品名,以示区别,如“可定”为瑞舒伐他汀钙片的商品名:“仁苏”是罗红霉素胶囊的商品名。一种药品由于生产企业、注册商标和剂型规格的不同,可能有多种商品名。 10.通用名相同,商品名不同的药品可以互相替代吗? 通用名相同的药品,说明药品的成分就是完全一样的。如果商品名不同,通用名一样,那么药品的含量可能不一样,用法也可能不一样。所以,通用名相同的药品不一定能够互相替代,还要看说明书中的用法用量是否相同,以免用药过量。通用名相同的药品,如果剂型、规格完全相同,一般来说是可以替代的。必要时请向药店的执业药师咨询。 11.如何看药品的标签和说明书? 药品说明书应当包含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学数据、结论和信息,用以指导安全、合理使用药品。药品说明书的具体格式、内容和书写要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发布。 药品说明书对疾病名称、药学专业名词、药品名称、临床检验名称和结果的表述,应当采用国家统一颁布或规范的专用词汇,度量衡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药品说明书应当列出全部活性成份或者组方中的全部中药药味。注射剂和非处方药还应当列出所用的全部辅料名称。 药品处方中含有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成份或者辅料的,应当予以说明。 药品说明书应当充分包含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详细注明药品不良反应。药品生产企业未根据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有效性情况及时修改说明书或者未将药品不良反应在说明书中充分说明的,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该生产企业承担。 药品说明书可以帮助患者了解药品的主要成分、适应症、用法用量、副作用、贮藏条件及注意事项,但如果是处方药,仅仅凭说明书还难以全面了解、正确使用该药品。病人切不可凭借一份药品说明书擅自“对号入座”、乱用药,而必须在医务人员指导下使用。 (1)药品名称:有时一种药品可以有多种药名,如通用名、商品名、化学药品名等。有些不同的药品,名称只差一个字,要注意区分,不要错用; (2)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或失效期:批准文号是鉴别假药、劣药的重要依据。目前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字母”+“八位数字”(如国药准字H20050203),生产批号表示具体生产日期,有效期或失效期为药品质量可以保证的期限; (3)药品成分:若是复方制剂则标明主要成份; (4)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化学药品标“适应症”,中药标“功能主治”。它是药品生产厂家经充分的动物药效学实验及临床人体实验的基础上确定的,并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才允许刊印,往往包含很多适应症,也有的标明药理作用和用途; (5)用法用量:如果没有特别说明,一般标明的剂量为成年人的常用剂量,并以药品的含量为单位,若小儿或老人使用须按规定折算使用; (6)药品不良反应及副作用:药品的其他不良反应也常常包括在这一栏中; (7)注意事项或禁忌:安全剂量范围小的药品必标此栏,而安全性高的药品也可不写此栏,注意事项还包括孕妇、哺乳期、慢性病等特殊患者应注意的内容及其他药品合用的禁忌等; (8)贮存:若需特殊贮藏条件的药品,则在此栏标明,如避光、冷藏等; (9)规格:包括药品最小计算单位的含量及每个包装所含药品的数量。 12.怎样理解“慎用”、“忌用”、“禁用”? “慎用”是指该药可以谨慎使用,但必须密切观察病人用药情况,一旦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停药。通常需要慎用的大多是指小儿、老人、孕妇以及心脏、肝脏、肾脏功能不好的患者。因为这些人体内药物代谢功能(包括解毒、排毒)较差,所以,机体对某些药物可能出现不良反应,故不要轻易使用。但慎用并不等于不能使用,家庭遇到慎用药品时,应当咨询医生后使用为好。 “忌用”是指不适宜使用或应避免使用该药。提醒某些患者,服用此类药物可能会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和不良后果。如咳必清,是抑制咳嗽中枢的镇咳药,咳嗽痰多时就应忌用,否则痰咳不出来,会加重病情;又如非那根,怀孕3个月的妇女应忌用,一旦服用可能引起胎儿畸形等。但有的忌用药品如病情急需,可在医生指导下选择药理作用类同,不良反应较小的药品代替,如果非使用该药不可,应联合使用其他对抗其副作用的药品,减少不良反应,尽量做到安全。在家庭用药时,凡遇到忌用药品最好不用。 “禁用”是指禁止使用。某些病人如使用该药会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或中毒。如心动过缓、心力衰竭的病人应禁用心得安;青光眼的病人应禁用阿托品;对青霉素过敏的病人就应禁用青霉素,否则将引起严重的过敏反应,甚至死亡。所以,凡属禁用的药品,绝不能抱侥幸心理贸然使用。 13.为什么要重视药品的质量?      药品是用于治病救命的特殊商品,只有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的合格药品才能保证疗效和用药安全。药品出厂前必须进行检验,药品包装中附有质量合格证明。因此,药品只能是质量合格品,不能像其他商品那样可分为一级品、二级品、等外品和次品。 作为普通消费者很难判断药品质量,因此,大家买药时一定要到合法药店购药! 14.什么是假药? 《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15.什么情况下按假药论处? 《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3)变质的;(4)被污染的;(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16.什么是劣药?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例如:药品含量不足的,含量超过规定限度的药品。 17.什么情况下按劣药论处?     《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3)超过有效期的;(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味剂及辅料的; (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18.购买了假劣药品或可疑药品怎么办?      如果对购买的药品质量有怀疑或者发现质量不合格的药品,请一定要保留一切相关的证据,包括购买的药品及其包装、购买药品的凭据,如销售票据或小票等。然后,向所在地县级或市级食品药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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