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研发项目投资评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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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钢管研发项目投资评估分析 钢管研发项目 投资评估分析 xx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一、 项目销售收入估算 4 二、 项目税后利润及其分配 5 三、 总成本费用的构成 5 四、 总成本费用的估算 8 五、 资金成本计算与筹资方案的选择 17 六、 项目筹资方案评估的意义 21 七、 项目投资环境评估概述 22 八、 项目投资微观环境评估 33 九、 符合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 43 十、 符合经济结构调整范围 44 十一、 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估 46 十二、 项目厂址选择评估 52 十三、 交通运输与通信条件评估 59 十四、 项目其他生产条件评估 61 十五、 产业环境分析 63 十六、 我国钢管行业现状 65 十七、 必要性分析 68 十八、 项目简介 69 十九、 公司简介 73 二十、 项目投资分析 74 建设投资估算表 76 建设期利息估算表 77 流动资金估算表 79 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 80 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 81 二十一、 经济效益分析 82 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 83 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84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86 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88 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 90 一、 项目销售收入估算 项目销售收入估算是指测算拟建项目投产后,出售各种产品和副产品或提供劳务所能获得的货币收入。销售收入的预测是评估项目经济效益的前提。销售税金的测算和贷款偿还期的预测,都要以预测的销售收入为基本数据。准确地预测销售收入取决于正确地确定各类产品的销售数量与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量首先要确定拟建项目达到设计能力的时间。项目建成投产后通常并不能立即达到设计的生产能力,技术设备的调试、生产技艺的熟练和管理经验的积累等都要经历一定的时日。 投资项目评估式中,产品销售单价一般是经过测算的不变价格,也可根据需要采用不同的价格,如现行价格产品销售量等于年产量,这样年销售收入等于年产值,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产值不一定等于销售收入。但在项目评估中,一般运用这种假设,可以根据投产后各年的生产负荷确定销售量。如果项目的产品比较单一,用产品的单价乘以产量可以得到每年的销售收入;如果项目的产品品种比较多,要根据销售收入和销售税金及附加估算表进行估算,即首先计算每一种产品的销售收入,然后再汇总到一起,求出项目生产期的各年销售收入。如果产品部分销往外国,应计算外汇收入,并按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然后再计入项目的年销售收入总额中。 二、 项目税后利润及其分配 利润是企业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反映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首先表现为销售利润。 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利润分配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以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加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即企业全部所得额,以此为基数,在缴纳所得税和调节税前,按规定对企业的联营者、债权人和企业的免税项目,采取扣减的方法进行初次分配。所扣除的免税项目主要有:分给联营企业的利润、归还基建借款和专用借款的利润、归还借款的利润、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利润及企业各种单项留利等。对于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在进行税前利润分配后,应在承包经营期内按承包合同规定的形式上交承包利润,不再计征所得税和调节税。全部所得额扣除初次分配后的余额,即为企业应税所得额。以企业应税所得额为基数,按规定的所得税率和调节税率计算应交纳的税额,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再次分配。应税所得额扣除应纳税额后的余额,即为企业留利,以企业留利为基数,按规定比率将企业留利转作各项专用基金。 三、 总成本费用的构成 总成本费用由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两部分构成。 (一)生产成本的构成 生产成本亦称制造成本,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 1、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工资 直接工资包括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其他直接支出 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职工福利费等。 4、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各个生产单位(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如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维简费、修理费、物料消耗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劳动保护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环境保护费及其他制造费用。 (二)期间费用的构成 期间费用是指在一定会计期间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和关系不密切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期间费用不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直接体现为当期损益。 1、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厂总部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顾问费、交际应酬费、税金(企业按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土地使用费(海域使用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推销、开办费推销、研究发展费及其他管理费用。 2、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面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簿记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 3、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委托代销费、广告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用、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费、低值易耗品推销及其他经费。 四、 总成本费用的估算 为便于计算,在总成本费用中,我们将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推销费、利息支出进行归并后分别列出,该表中的“其他费用”是指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中扣除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摊销费、维简费、利息支出后的费用。 (一)外购原材料成本的估算 全年产量可根据测定的设计生产能力和生产负荷加以确定,单位产品原材料成本是依据原材料消耗定额及单价确定的。工业项目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种类繁多,在评估时,我们可根据具体情况,选取耗用量较大的、主要的原材料为估算对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经验数据估算原材料成本。 (二)外购燃料动力成本的估算外购燃料动力成本估算公式为 (三)工资及福利费的估算 如前所述,工资及福利费包括在制造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之中。为便于计算和进行项目经济评估,我们需将工资及福利费单独估算。 1、工资的估算 工资的估算可采取以下两种方法: 一是按全厂职工定员数和人均年工资额计算年工资总额。 二是按照不同的工资级别对职工进行划分,分别估算同一级投资项目评估中职工的工资,然后再加以汇总。一般可分为五个级别: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和一般工人。若有国外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我们要单独列出。 2、福利费的估算 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务经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及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不包括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一般可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 (四)折旧费的估算 折旧费包括在制造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中。为便于进行项目的经济评估,我们可将折旧费单独估算和列出。所谓折旧,就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中的那部分价值。计提折旧是企业回收其固定资产投资的一种手段。按照国家规定的折旧制度,企业把已发生的资本性支出转移到产品成本费用中去,然后通过产品的销售,逐步回收初始的投资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是:企业的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结合我国的企业管理水平,我们可将企业固定资产分为三大部分、二十二类,按大类实行分类折旧评估时,我们可分类计算折旧,也可综合计算折旧,要视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我国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亦称直线法,即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估计的净残值率和折旧年限计算折旧。计算的折旧率是按个别固定资产单独计算的,称为个别折旧率,即某项固定资产在一定期间的折旧额与该固定资产原价的比率。 采用分类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简单,但准确性不如个别折旧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虽然简单,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年限提供的经济效益不同,平均年限法没有考虑这一事实。又如,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年限发生的维修费用不一样,平均年限法没有考虑这一因素。因此,只有当固定资产各期的负荷程度相同,各期应分摊相同的折旧费时,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才是合理的。 (1)固定资产原值是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额、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计算求得的。 (2)预计净残值率是预计的企业固定资产净残值与固定资产原值的比率,根据行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特殊情况下,净残值率低于3%或高于5%时,企业自主确定净残值率,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在项目评估中,折旧年限是由项目的固定资产经济寿命期决定的,因此固定资产的残余价值较大,净残值率一般可选择为10%,个别行业如港口等可选择高于此数的数值。 (3)折旧年限。国家有关部门在考虑现代生产技术发展快、世界各国实行加速折旧的情况下,为适应资产更新和资本回收的需要,对各类固定资产折旧的最短年限做出了规定: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若采用综合折旧,项目的生产期即为折旧年限。在项目评估中,对轻工、机械、电子等行业的折旧年限可确定为8~15年,有些项目的折旧年限可确定为20年,对港口、铁路、矿山等项目的折旧年限可超过30年。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指以固定资产能提供的工作量为单位计算折旧额的方法。工作量可以是汽车的总行驶里程,也可以是机器设备的总工作台班、总工作小时等。对于下列专用设备,我们可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 根据规定,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运汽车、大型设备及大型建筑施工机械可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由于各种专业设备具有不同的工作量指标,因而,工作量法又有行驶里程折旧法和工作小时折旧法之分。工作量法假定折旧是一项变动的,而不是固定的费用,即假定资产价值的降低不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是由于使用。对于许多种资产来讲,工作量法这一假定是合理的,特别是有形磨损比经济折旧更为重要。因而,如果某项资产在年度内没有使用,就不应计列折旧费用,因为资产的服务价值并没有降低。即使折旧是确定资产预期使用年限的一个重要因素,如其折旧是可以被预见的,并且,资产的大概使用状况是可以被估计的,就可以使用以经营活动为依据的折旧方法,使用这种折旧方法的主要目的是按每个服务单位分配投入价值,对服务价值降低的计量则是次要的。 3、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又称递减折旧费用法,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提取折旧较多,在后期提得较少,使固定资产价值在使用年限内尽早得到补偿的折旧计算方法。它是一种鼓励投资的措施,国家先让利给企业,加速回收投资,增强还贷能力,促进技术进步,因此只对某些确有特殊原因的企业,才准许采用加速折旧。加速折旧的方法很多,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1)双倍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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