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公司巨灾风险管理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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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储能公司巨灾风险管理方案 储能公司 巨灾风险管理方案 xxx(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一、 项目简介 2 二、 巨灾风险保险与再保险 6 三、 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的管理 9 四、 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的具体操作 10 五、 巨灾风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12 六、 巨灾的定义及特点 13 七、 不确定的水平与风险 15 八、 考察风险的角度 19 九、 危害性风险及其损失 20 十、 金融风险 22 十一、 产业环境分析 23 十二、 发展趋势:容量增加向户储拓展,产品空间进一步开拓 25 十三、 必要性分析 26 十四、 SWOT分析 26 十五、 法人治理 33 十六、 项目风险分析 47 十七、 项目风险对策 49 十八、 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 51 劳动定员一览表 52 一、 项目简介 (一)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xxx(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 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待定),占地面积约56.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 (三)建设规模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37333.00㎡(折合约56.00亩),预计场区规划总建筑面积60037.53㎡。其中:主体工程34332.61㎡,仓储工程14513.2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6843.10㎡,公共工程4348.55㎡。 (四)项目建设进度 结合该项目建设的实际工作情况,xxx(集团)有限公司将项目工程的建设周期确定为12个月,其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勘察与设计、土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车投产等。 (五)项目提出的理由 1、长期的技术积累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前,公司已具备产品大批量生产的技术条件,并已获得了下游客户的普遍认可,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国家政策支持国内产业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规范产业发展。在国家政策的助推下,本产业已成为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伴随着提质增效等长效机制政策的引导,本产业将进入持续健康发展的快车道,项目产品亦随之快速升级发展。 2021年全球户外活动场景渗透率仅为2.3%,存在广阔提升空间。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的数据,2020年便携储能产品的全球出货量为208.8万台;其中,户外活动场景出货量约94.2万台,占比45.1%。协会预计2021年户外活动场景的购置需求为210.8万台,在全球户外活动参与家庭数量1.5亿户的假设下,测算得出21年户外活动场景下便携式储能产品的渗透率仅为2.3%。未来随着参与户外活动的家庭总量逐步提升,基数逐步增长;随着多元化、高品质的户外露营需求提升,渗透率存在较大提升空间,便携式储能的潜在市场需求将得以快速释放。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的测算,预计2026年户外活动领域对便携储能产品的购置需求将达1355万台,在2026年全球户外活动参与家庭数量1.93亿户及便携式储能产品的使用寿命为3年的假设下,2026年该场景渗透率可达15.9%。 (六)建设投资估算 1、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 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19778.7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6499.7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3.42%;建设期利息205.5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4%;流动资金3073.3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5.54%。 2、建设投资构成 本期项目建设投资16499.76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其中:工程费用13832.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00.06万元,预备费467.38万元。 (七)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财务效益分析 根据谨慎财务测算,项目达产后每年营业收入37000.00万元,综合总成本费用32145.89万元,纳税总额2566.39万元,净利润3528.88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11.14%,财务净现值-2895.81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6.99年。 2、主要数据及技术指标表 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占地面积 ㎡ 37333.00 约56.00亩 1.1 总建筑面积 ㎡ 60037.53 容积率1.61 1.2 基底面积 ㎡ 20906.48 建筑系数56.00% 1.3 投资强度 万元/亩 277.34 2 总投资 万元 19778.70 2.1 建设投资 万元 16499.76 2.1.1 工程费用 万元 13832.32 2.1.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万元 2200.06 2.1.3 预备费 万元 467.38 2.2 建设期利息 万元 205.59 2.3 流动资金 万元 3073.35 3 资金筹措 万元 19778.70 3.1 自筹资金 万元 11387.28 3.2 银行贷款 万元 8391.42 4 营业收入 万元 37000.00 正常运营年份 5 总成本费用 万元 32145.89 "" 6 利润总额 万元 4705.18 "" 7 净利润 万元 3528.88 "" 8 所得税 万元 1176.30 "" 9 增值税 万元 1241.16 "" 10 税金及附加 万元 148.93 "" 11 纳税总额 万元 2566.39 "" 12 工业增加值 万元 9316.65 "" 13 盈亏平衡点 万元 18563.07 产值 14 回收期 年 6.99 含建设期12个月 15 财务内部收益率 11.14% 所得税后 16 财务净现值 万元 -2895.81 所得税后 二、 巨灾风险保险与再保险 传统观点认为,对付巨灾风险最好的办法无过于进行再保险。关于这一点,许多学者都通过建立模型给予了严格的证明。但实际上的情况又是如何呢? 一般而言,一次巨灾发生以后,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一般都有正反两方面的效果。负面效果就是它要支付更多的损失赔偿,但同时巨灾的发生也有助于提高人们的风险防范意识。因此一旦例如洪水、地震、飓风这样的巨灾发生以后,投保的人数也会大为增加,保险公司就可以相应提高保费,并获得更高的收入。但奇怪的是,现实的情况正好与此相反。一旦一次巨灾发生以后,保险公司非但不积极提供这方面的保险,反而往往会把这个风险列为除外责任,对它的投保也加上一系列非常严格的限制。最典型的一个例子莫过于“9.11”事件以后,许多美国保险公司不仅不趁此机会销售“恐怖袭击保险”,反而纷纷在保单中把“恐怖主义”列为除外责任,不予保险。而且即便保险,也要加上非常严格的限制。 随着承保损失的增加,再保险的比例逐渐下降。而且在实际中,再保险的保费也是远远高于期望损失。通过许多保险公司的做法,我们可以发现,与理论的预测正好相反,现实中的保险公司对于那些巨灾损失,往往不是通过再保险的方式将其转移出去,而是把它自留下来。 由此可见,在现实世界中,再保险并没有像理论预测的那样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甚至它的表现还让人感到非常失望。比如,一旦一次巨灾发生以后,许多再保险公司往往不是在考虑积极进入该行业,而是在考虑是否应该部分或全部退出该行业。另外一些评级机构,如Moody也纷纷调低对再保险公司的信用评级。也就是说,在这个问题上,现实与理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这也被称为“再保险之谜”。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 (1)资本市场的缺陷 由于资本市场是不完善的,巨灾风险发生以后,保险公司不可能一下子就从资本市场筹措到大量的资金以进行赔付。这就要求保险公司拥有大量的流动性很强的资产以应付突然出现的赔付,但一系列因素(如会计、税收、被收购的风险等)却使得保险公司不愿意这样做。 (2)再保险公司拥有市场势力 当前的再保险市场由几家公司垄断经营(例如瑞士再保险公司、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等)。一个市场如果被几家公司垄断,它们往往就会采取少承保、提高保费的做法,以获取更高的利润。此外,再保险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引发出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再保险公司内部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也存在代理问题等。 由于再保险公司以及再保险市场的一些缺陷,使得采用再保险来应付巨灾风险往往并不会达到最优的结果。 三、 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的管理 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是负责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的唯一行政和财政代理人。 美国是由50个州组成的联邦制政府,各州政府具有相对独立的行政和管理权力。1950年以后,联邦政府通过法律,必要时可以向各州地方政府提供紧急事务帮助。1979年,震惊全球的“三里岛事件”发生后,卡特总统随即签发总统执行法案,组建一体化的应对灾难和危机的机构——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作为危机应对中事后管理的牵头机构。FEMA总部设在华盛顿特区,在全美设有10个区域办公室,负责协调若干州的紧急事务管理。各州也设有州紧急事务管理机构。 美国的防洪救灾主要依靠州政府和州以下的县、市事务管理局提出申请报告,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立即组织审查,并派人到现场调查;当FEMA认为发生的灾害超出州政府的救灾能力时,会立即向总统报告。同时FEMA协调各部门做好进入灾区一切准备,在总统签字授权后,FEMA立即协调各部门按计划开展救灾工作。对于总统宣布的灾害,FEMA将负责:(1)评估灾害损失并决定救援的需求;(2)组织灾害救援,处理贷款和保险理赔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等;(3)建立联邦与州的灾区办公室,根据联邦应急反应计划,协调其他26个在联邦应急反应计划上签约的联邦部委的抗灾减灾活动;(4)通过FEMA主办的报纸、广播和电子邮箱及时向公众通报灾情;(5)探讨减轻未来灾害的途径。 此外,FEMA的职责还包括与保险业合作开展洪水保险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与国家的助贫机构合作保护个人抵押,增强洪水保险效益意识以及为方便洪水保险的购买途径提供帮助。 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的具体管理工作由FEMA下属的联邦保险管理局负责。FIA最初是由国会授权住宅建设与城市发展部组建的,1979年FEMA成立后,FIA转归FEMA领导。除了管理工作以外,它还负责对参加了洪水保险的居民提供联邦资助的洪水保险费。目前,私营保险公司根据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的指导出售洪水保险,FIA仅负责有关管理工作,并代表政府拨付保险赔偿费的补助款。 四、 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的具体操作 1.销售 国家洪水保险计划从制订之初到1978年,都是由民间保险公司通过美国洪水保险协会进行销售。1978年到1983年11月,仅由其通过契约者和保险代理人进行洪水保险销售和开展业务。1981年,联邦保险局再次努力将民间保险公司纳入到NFIP之中。在此基础上,联邦保险局建立了保险代理人通过私人财产保险公司销售洪水保险的体制。 2.购买 根据销售办法,如果社区参加了国家洪水保险计划,就可以选择两种方法购买洪水保险:第一种方法是在其所在州持准购证到信誉较好的财产保险经销处和经纪人处购买;第二种方法是从参加WYO的保险公司的经销处购买。这两种方法都是基于同等条件的。 3.保单生效期 通常在保险单购买后,要有30天的等待期,保单才开始生效。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1)如果购买的洪水保险与贷款的业务相联系,就没有等待期。在保险申请和保险费支付后,贷款期内保险就生效。 (2)如果开始购买洪水保险时,正值洪水风险等级图改版的13个月内,那么只有一天的等待期。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外,联邦洪水保险局还发布了一个政策,规定在下述情况下将不执行30天的等待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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