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智能设备公司汇率风险管理【范文】

举报
资源描述
泓域/新能源汽车智能设备公司汇率风险管理 新能源汽车智能设备公司 汇率风险管理 xxx(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一、 商品价格风险的含义 3 二、 我国的价格管理体制 3 三、 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战略的概念 7 四、 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导原则 7 五、 风险管理的发展 11 六、 风险管理的程序 14 七、 汇率风险概述 18 八、 企业汇率风险的控制与管理 23 九、 产业环境分析 29 十、 智能化赋能自主新能源车提升竞争力 34 十一、 必要性分析 36 十二、 项目简介 36 十三、 发展规划 41 十四、 项目风险分析 49 项目风险对策 51 (一)加强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 52 本项目的建设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工程设计承包商,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同时,努力降低建设投资和设备采购成本。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选择项目监理,确保项目的建设质量、建设工期和降低项目造价。建成投入运营后,加强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构成较大的价格变动空间,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52 一、 商品价格风险的含义 商品价格运动背离买卖双方的利益要求,从而形成风险,叫作商品价格风险。商品价格风险属于动态风险,又是投机风险,总会使买卖双方的一方可能受损,而另一方可能受益。 商品价格风险会影响到消费者和最终用户。如果最终用户是企业,则这些企业在商品价格上升的情况下,采购成本将会增加,利润将会减少。商品价格风险也会影响到商品生产者。如果商品价格下降,生产收入将会降低,从而减少企业所得。事实上,商品价格的暴涨暴跌,从长期来看,无论是对商品的生产者,还是对商品的消费者来说都是不利的。因而企业应加强对商品价格风险的管理。 二、 我国的价格管理体制 1978年以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商品价格是实行高度集中的价格管理体制,价格管理权限绝大部分集中在政府手里,企业没有定价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价格改革被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关键一步。 1979—1983年是我国价格改革的初始阶段,政府以宏观调整价格为主,改善部分商品价格的不合理程度,并逐步放开一些商品价格的管理权限。如1979年提高了粮食和其他一些主要农产品的统购价格,1981年提高了烟酒价格,1982年放开了工业品中100种小商品的价格,以后逐年扩大放开的品种范围。 1984—1988年是我国价格改革的展开阶段,这阶段政府以放开价格管理权限为主,同时继续对由国家管理的价格进行若干调整。采取的重大政策措施有:1985年,除少数重要农产品少数经济作物由政府定价外,其他农产品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放开生产资料计划外部分的价格;1986年,全部放开了小商品的价格;1988年,提高粮食、油料的收购价格和原油等重工业品的出厂价格;提高肉、蛋、糖、茶4类副食品价格;放开名烟、名酒价格。 1989—1991年是我国价格改革的治理整顿阶段,政府是以稳定物价,抑制通货膨胀为主,继续推进价格改革进程。采取的重大政策措施有:1989年,提高粮、棉、油的收购价格;大部分进口商品的国内交货价格,从按国内价格作价改为按进口成本作价,即按代理作价;1989年冬季提高铁路、水运和航空客运票价;1990年,提高铁路、水运和公路的货物运价;对近40年未动的邮政资费作了适当调整;较大幅度地提高煤炭、原油、有色金属和部分钢材的出厂价格和民用燃料的销售价格;部分城市提高自来水、牛奶价格和公共交通票价;把橡胶、炭黑的计划内外“双轨制”价格合并为“单轨制”价格等。 1992—1996年是我国价格改革的深化阶段。邓小平南巡讲话和中共十四大确立了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期间价格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转换价格形成机制,改变价格结构,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 1997年以后,价格改革进入了全面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价格机制的阶段。政府着力于积极运用价格杠杆扩大内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改善投资环境,研究如何应对“人世”挑战等。同时,根据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加大价格立法和执法力度,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我国第一部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便是在这一年颁布的。政府在价格管理中的角色定位从以定价调价为主转到以定规则、当监督、搞服务为主。 2001年,《中央定价目录》进行了最近一次修订。根据修订后的《中央定价目录》,中央管理的定价项目由1992年的121种压缩为13种。这13项分别为重要的中央储备物资、专营的烟草、食盐和民用爆破器材、部分化肥、部分重要药品、教材、天然气、中央直属及跨省水利工程供水、军品、重要交通运输、邮政基本业务、电信基本业务、重要专业服务等。2001年后,很多中央定价项目实际上已经作出调整,例如,将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港口收费管理被放开,港口装卸作业费、堆存费实现了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药品进一步调整,增加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品种数量等。 2001年以后,我国为进一步落实《价格法》的原则与精神,更好地适应WTO体制的运行环境,我国政府陆续制定和实施了《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责令价格违法经营者停业整顿的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公告价格违法行为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等价格管理规定。制定这些法规的目的在于,保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建立一种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环境。 此外,我国与价格管理方面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还有:2002年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2004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以及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通过这些法律法规,市场定价机制进一步确立和完善。 经过30多年的改革,我国价格形成机制的转移已经基本完成,政府定价部分显著缩小,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部分相应扩大。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1978年政府指导价占97%,市场调节价占3%;到2005年政府定价仅占2.7%,政府指导价占1.7%,市场调节价占95.6%。另外,农副产品的政府定价比例从2000年的4.7%下降到2005年的1.2%,生产资料的政府定价比例也从2000年的8.4%下降到2006年的5.6%。这就说明大部分商品的定价权已经从政府回归到市场手里,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基本建立,市场价格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已经处于主导地位(刘立查,2009)。政府定价管理的作用主要限于以下3个方面:①对市场机制作用受到限制的特殊领域进行定价管理,如自然垄断行业,公益事业的产品,公共产品生产领域以及农业等;②对市场价格进行管理,制止在由市场形成价格中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以及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③对要素价格进行管理,如地租、利率、汇率等。 三、 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战略的概念 全面风险管理战略是根据企业整体经营战略制定的全面风险管理的整体战略,目的是保证企业的风险最优化。与企业整体战略保持一致的风险战略过程的直接结果就是减少了战略错误的可能性,企业风险战略实际上起着风险转换的作用。 四、 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导原则 风险管理是管理的一个特殊领域,随着其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其原则与技术的正规化,如确定为风险管理决策过程提供指导的原则。风险管理领域最早的研究成果之一是一系列“风险管理原则”的发展。这些原则为风险经理的具体风险管理行为提供了具有普遍意义的原理。风险管理最为重要的原则有3项。 1、不冒不能承受的风险 这是三条原则中最重要的。这个原则虽然不能确定对于一个给定的风险应该做些什么,但是,它确实告诉人们,对某些风险一定要有所作为。如果一开始就能注意到,当对于一个已经存在的风险无所作为时,企业将要面临因为这个风险而引起损失的可能性。那么就可以知道对某些风险必须做点什么,从而确定哪些风险是一定不能自担的。 在确定哪些风险需要特殊的防范措施时最重要的因素是哪些风险会引起最大的潜在损失。有些损失会导致财务上的灾难,逐步地吞噬企业的资产;反之,另一些损失就只产生一些轻微的财务后果。如果一个风险的最大潜在损失程度达到了企业不可承受的地步,那么,自担这样的风险是不可行的。可能的损失必须被降低到一个可以控制的水平下,否则就必须将风险转移。如果一个风险既不能降低到一个可以控制的水平,又无法转移,那么必须将它避免。 至于企业可以安全地自担多大规模的风险的问题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很有技术性的。各个单一风险的自担水平直接与企业的总体损失承担能力有关,而后者又取决于企业的现金流量、流动资产和在出现紧急情况下增加现金流量的能力。对任何企业而言,有些损失可以直接用现金流量补偿,有些需要动用企业的现金储备或变卖流动资产来补偿,还有些损失只好通过借贷来补偿,有些损失甚至通过所有措施都不能补偿。企业“可以承担的损失”的数额因企业而不同;一家企业的损失承受水平也因时而变,主要取决于企业在损失发生时所能获得的资源。 2、考虑损失可能性 人们对风险的关注往往首先取决于损失程度。例如,即使在损失发生可能性很小的时候,如果潜在的损失程度很大,这样的损失风险仍是必须加以关注的。这并不是说在如何应对风险的时候特定风险有关损失的可能性是可以忽略的。恰恰相反,即使当潜在的损失程度表明不许对某个风险采取什么措施时(就是说,不允许自担这个风险),这个风险中损失的可能性对最终的风险管理决策可能会有决定性的作用。知道风险会引起损失的可能性是小、中等,还是很大,将帮助风险经理来决定如何处理这个既定的风险。 如果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很大,那么对于使用保险来处理风险来说可能就不是一个经济的方法,这是因为保险是基于平均损失而运作的。在过去经验的基础上,保险公司评估他们为了抵消损失发生时的理赔而需要收取的保险费。除了抵消损失,保险费还包括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因此,虽然这看起来很矛盾,但是最应该买保险的是那些最不容易发生的损失。损失的概率越高,使用保险作为这种风险的应对措施就越发显得不合适。最适合购买保险的风险应该具有这样的特点:损失频率较低,而损失程度较高。最不适合购买保险的风险所具有的特点是:潜在损失程度低,而损失频率高。对于损失频率较高的风险,最为有效的方法是通过损失预防措施来降低损失频率。 考虑损失可能性原则强调了针对特定的风险,在考虑采用应对措施时把损失的可能性或概率作为一个重要因素来考虑。 3、不因小失大 风险管理的第一个原则告诉人们哪些风险必须被转移(即那些可能会引起巨额损失而损失程度又不能降低的风险),而第二个原则告诉人们哪些风险不应该投保(就是那些损失频率很高的风险)。这两个原则还不能涵盖所有的风险决策,因而需要其他原则。 就本质上来说,第三个原则告诉人们,转移风险的代价和通过转移风险而得到保护的财产价值之间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关系。它在两个方面提供指导:一方面,相对于自担风险而节约下的保险费(小)而言,可能的损失很大时,风险不应该被自担:另一方面,有时候保险费相对于所转移的风险而带来的利益而言很大,这样的风险不应该投保,因为此时保险费是“大”,保险利益是“小”。 尽管“不冒不能承受的风险”这一原则隐含了自担风险的最大水平,但“不因小失大”的原则表明了有些低于这一最大自担水平的风险也应该被转移。最大自担水平对所有风险都是一样的,但对于有些风险,实际自担水平可能小于这个最大值。 五、 风险管理的发展 风险管理思想理论的萌芽始于20世纪30年代。在1929—1933年的经济危机中,经济衰退、工厂倒闭、工人失业、社会财富遭受巨大损失,人们开始思考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或消除风险带给人们的种种损失。1931年,在美国经营者协会大会上,明确了对企业进行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并设立保险部门作为美国经营者协会的独立机构,该保险部门每年召开两次会议,除了从事保险管理外,还开展有关风险的研究和咨询事务,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金锄头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