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基产品项目利润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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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色基产品项目利润管理 色基产品项目 利润管理 目录 一、 产业环境分析 2 二、 行业上下游发展情况 3 三、 必要性分析 4 四、 利润及其构成 5 五、 利润管理的要求 6 六、 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模式 7 七、 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内容 9 八、 风险报酬的概念 14 九、 风险报酬的测量 18 十、 税金的分类与销售税金的计算 23 十一、 销售收入的日常管理 23 十二、 公司简介 25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26 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27 十三、 项目概况 27 十四、 投资估算 30 建设投资估算表 32 建设期利息估算表 33 流动资金估算表 34 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 36 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 37 十五、 项目进度计划 37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 38 一、 产业环境分析 当前时期,地区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缓慢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化。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新的增长动力加快孕育,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的趋势明显。未来五年,地区将由低中等收入向中上等收入跨越,由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型,产业由中低端向中高端水平提升,工业化由中期阶段向中后期阶段发展,人民生活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迈进,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空间广阔、潜力巨大。 必须清醒看到,世界经济仍在深度调整,复苏进程艰难曲折。我国“三期叠加”特征明显,新旧增长动力逐步转换,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在工业化中期阶段进入新常态,面临的挑战更加复杂严峻,主要是稳增长压力大,传统增长动力减弱,新兴增长动力难以接续;转型升级难度大,传统产业面临困境,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创新能力薄弱;资源约束趋紧,土地、能源、人才等供需矛盾突出,环境质量有所下降;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水平与全国差距大,贫困量多面广程度深,短板瓶颈明显;开放型经济水平不高,区位优势和通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二、 行业上下游发展情况 染料制造业的上游行业为石油化工、煤化工以及基础化工等行业,其中石油化工提供苯、芳烃衍生物等原料,煤化工提供了重要原料煤焦油,基础化工提供了纯碱、硝酸等无机原料。石油化工、煤化工以及基础化工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我国已成为上述行业生产和消费大国。染料中间体作为半成品,位于产业链中上游位置,下游行业主要为染料行业、印染加工、服装行业等。 1、上游:石化价格直接影响行业采购成本 染料中间体行业的上游为石油化工行业,石化行业是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石化行业资源资金技术密集,产业关联度高,经济总量大,石化产品价格波动较大,直接影响本行业的采购成本。而影响石化原料价格的波动的因素较为复杂,涉及政治、经济等因素,非企业所能控制,只有开发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的企业才能相对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 据国家统计局,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生产价格指数PPI自2017年持续下降,2020年仅为72.6,石油工业企业产品出厂价格持续下降,石油作为染料中间体生产者在生产中间体过程中所需采购的重要原料品,其物价的下降有利于降低染料中间体生产成本。 2、下游:染料行业收入上升 随着国内安全环保形势日趋严厉,染料行业面临上游原料供应的波动和染料生产装备升级、环保技改投入加大的压力,影响了部分企业的产能发挥,部分染料小产能也逐步退出市场,染料供给收缩。从染料行业的销售收入来看,染料产量产能减少导致染料价格上涨,染料销售收入总体呈上升趋势,由2011年的417.2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688.3亿元,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我国染料行业销售收入大幅下滑,截至2020年末,我国染料行业销售收入609亿元,较上年减少79.3亿元,同比下降11.52%。随着疫情慢慢恢复,预计未来几年染料行业销售收入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 三、 必要性分析 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 利润及其构成 (一)利润概念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成果的最终体现,在数量上表现为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是衡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利润构成 企业的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减投资损失)、补贴收入以及营业外收支净额。 (1)营业利润,是利润总额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提供商品和劳务等营业活动所取得的净收益。 (2)投资净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收益扣除对外投资损失后的净额,也是利润总额的构成部分。其中投资收益包括:①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进行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以及联营、合作分得的利润;②企业以购买股票形式分得的股息和红利收入;③企业以购买债券形式投资获得的利息收入;④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⑤企业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投资损失包括对外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中所分担的数额。 (3)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内容有:固定资产的盘盈和出售净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4)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正常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五、 利润管理的要求 利润既是生产经营成果的反映,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起着一定的作用。为了加强利润管理,在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方向的前提下,要把效益放在应有的位置上;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盈利水平,开展利润预测,制定切合实际的利润目标。企业采取各种措施增加利润必须从全局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法规。同时,企业一定时期内的利润必须首先用以纳税,然后才能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和企业各项福利支出。 六、 企业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模式 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概括地说,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 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是指企业对各所属单位的所有财务管理决策都进行集中统一,各所属单位没有财务决策权,企业总部财务部门不但参与决策和执行决策,在特定情况下还直接参与各所属单位的执行过程。 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下企业内部的主要管理权限集中于企业总部,各所属单位执行企业总部的各项指令。它的优点在于:企业内部的各项决策均由企业总部制定和部署,企业内部可充分展现其一体化管理的优势,利用企业的人才、智力、信息资源,努力降低资金成本和风险损失,使决策的统一化、制度化得到有力的保障。采用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有利于在整个企业内部优化配置资源,有利于实行内部调拨价格,有利于内部采取避税措施及防范汇率风险等。它的缺点是:集权过度会使各所属单位缺乏主动性、积极性,丧失活力,也可能因为决策程序相对复杂而失去适应市场的弹性,丧失市场机会。 (二)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 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是指企业将财务决策权与管理权完全下放到各所属单位,各所属单位只需对一些决策结果报请企业总部备案即可。 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下企业内部的管理权限分散于各所属单位,各所属单位在人、财、物、供、产、销等方面有决定权。它的优点是:由于各所属单位负责人有权对影响经营成果的因素进行控制,加之身在基层,了解情况,有利于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出有效决策,因地制宜地搞好各项业务,也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促进所属单位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成长。它的缺点是:各所属单位大都从本单位利益出发安排财务活动,缺乏全局观念和整体意识,从而可能导致资金管理分散、资金成本增大、费用失控、利润分配无序。 (三)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 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其实质就是集权下的分权,企业对各所属单位在所有重大问题的决策与处理上实行高度集权,各所属单位则对日常经营活动具有较大的自主权。 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意在以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为核心,将企业内重大决策权集中于企业总部,而赋予各所属单位自主经营权。其主要特点是: (1)在制度上,企业内应制定统一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权限及收益分配方法,各所属单位应遵照执行,并根据自身的特点加以补充。 (2)在管理上,利用企业的各项优势,对部分权限集中管理。 (3)在经营上,充分调动各所属单位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各所属单位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在遵守企业统一制度的前提下,可自主制定生产经营的各项决策。为避免配合失误,明确责任,凡需要由企业总部决定的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企业总部应明确答复;否则,各所属单位有权自行处置。 正因为具有以上特点,因此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的财务管理体制,吸收了集权型和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各自的优点,避免了二者各自的缺点,从而具有较大的优越性。 七、 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内容 总结中国企业的实践,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型财务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是企业总部应做到制度统一、资金集中、信息集成和人员委派。具体应集中制度制定权,筹资、融资权,投资权,用资、担保权,固定资产购置权,财务机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分散经营自主权,人员管理权,业务定价权,费用开支审批权。 (一)集中制度制定权 企业总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管理需要,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全企业范围内统一施行。各所属单位只有制度执行权,而无制度制定和解释权。但各所属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制定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 (三)集中筹资、融资权 资金筹集是企业资金运动的起点,为了使企业内部筹资风险最小,筹资成本最低,应由企业总部统一筹集资金,各所属单位有偿使用。如需银行贷款,可由企业总部办理贷款总额,各所属单位分别办理贷款手续,按规定自行付息;如需发行短期商业票据,企业总部应充分考虑企业资金占用情况,并注意到期日存足款项,不要因为票据到期不能兑现而影响企业信誉;如需利用海外筹集资金,应统一由企业总部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审查贷款合同条款,注意汇率及利率变动因素,防止出现损失。企业总部对各所属单位进行追踪审查现金使用状况,具体做法是各所属单位按规定时间向企业总部上报“现金流量表”,动态地描述各所属单位现金增减状况和分析各所属单位资金存量是否合理。遇有部分所属单位资金存量过多,运用不畅,而其他所属单位又急需资金时,企业总部可调动资金,并应支付利息。企业内部应严禁各所属单位之间放贷,如需临时拆借资金,在规定金额之上的,应报企业总部批准。 (三)集中投资权 企业对外投资必须遵守的原则为:效益性、分散风险性、安全性、整体性及合理性。无论企业总部还是各所属单位的对外投资都必须经过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决策的过程,其间除专业人员外,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财务人员应会同有关专业人员,通过仔细调查了解,开展可行性分析,预测今后若干年内市场变化趋势及可能发生风险的概率、投资该项目的建设期、投资回收期、投资回报率等,写出财务报告,报送领导参考。 为了保证投资效益实现,分散及减少投资风险,企业内对外投资可实行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投资其决策权属于企业总部。被投资项目一经批准确立,财务部门应协助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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