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器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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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电力器材加工项目 项目代码 2112-370881-04-01-595983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xxx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鲁城街道天博路68号 (山东大成旅游集团曲阜大成园院内) 地理坐标 (117度2分 5.726 秒, 35度35分25.893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839 其他电工器材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77电机制造381;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382;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383;电池制造384;家用电力器具制造385;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386;照明器具制造387;其他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389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 改建 □ 扩建 □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曲阜市行政 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2112-370881-04-01-595983 总投资(万元) 200.00 环保投资(万元) 8.00 环保投资占比(%) 4.0 施工工期 1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 是: 用地(用海)面积(m2) 22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曲阜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一、规划环评名称:《山东曲阜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批复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 审批文号:(鲁环审[2009]118号) 二、跟踪评价名称:《山东曲阜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批复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审批文号:(鲁环审[2021]19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与山东曲阜经济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1)规划范围 山东曲阜经济开发区是2006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审核面积为4.9769km2,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京沪高速铁路、南至防山乡二级路北、西至光明路、北至白陶铁路南。 根据《曲阜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07-2015),规划面积为18.17km2,分东、西两个片区,其中东片区范围为东至规划京沪高速铁路、南至沂河北岸、西至火车站路、北至泗河南岸,控制面积为11.17km2,目前已建成面积为2.85km2;西片区范围为东至西外环路、南到大沂河绿化带以北、西至工二路、北到园七路,控制面积为7km2,目前西区已建成面积为1.84km2。 本项目位于曲阜市鲁城街道天博路68号山东大成旅游集团曲阜大成园院内,位于山东曲阜经济开发区东片区内。 (2)产业定位 山东曲阜经济开发区规划的产业定位为以机械电子、新型材料、仓储物流为主导产业,适度发展轻纺加工、食品加工、传统制造业及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限制发展重污染产业。 本项目产品行业类别为C3839 其他电工器材制造,属于机械电子制造行业,不属于重污染产业,根据曲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文件可知,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行业类别符合园区定位。 (3)园区准入条件 总的原则是符合开发区的功能定位,禁止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投资的项目入区;限制生产能力严重过剩、新上项目对产业结构没有改善、工艺技术落后、不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及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投资的项目入区。 园区准入条件见下表。 表1-1 园区准入条件 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基本条件 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政策、环境保护标准和清洁生产要求。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允许类建设项目,同时项目将严格执行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和清洁生产要求。 符合 禁止行业 三类工业用地项目、一、二类工业用地项目中主要以大气污染为主的项目、生产工艺生产能力落后的企业。 本项目不属于大气重污染项目,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先进工艺技术,不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规定的限制、淘汰类工艺,不在此条禁止行业之列 符合 限制行业 限制高耗能、水耗的企业,限制不利于完善开发区产业链的企业,限制以SO2排放为主的企业。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对于完善开发区产业链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不属于以SO2排放为主的企业,不在此条限制行业之列 符合 鼓励行业 鼓励能源利用率高,投入少产出高的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等有利于完善开发区产业链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不在此条鼓励行业之列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允许类建设项目,同时不在园区禁止、限制行业之列,符合园区准入条件。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所用原材料及生产产品、设备选型、生产工艺均不在限制和淘汰类之列,属允许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合理性分析 (1)用地符合性 根据《曲阜市土地利用总体利用规划图(2006-2020年)》,本项目占地属于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符合用地要求,详见附图4。 (2)选址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曲阜市鲁城街道天博路68号山东大成旅游集团曲阜大成园院内,项目所在区域交通便利、信息发达、位置优越、电力配套齐全、水资源充足,建设开发条件十分充足。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为项目车间西侧280m处的旧县村。同时,根据曲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本项目符合曲阜经济开发区园区规划,行业类别符合园区定位,同意该项目在园区建设。 综上,本项目选址合理。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规划将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重要水源保护地区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二级保护区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全市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365.4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2.20%,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保护、水土保持及水源涵养。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不低于1008.14km2,占全市总面积的9.01%。以上区域涵盖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各类受保护区域,以及重要河流、生态林场、湿地、水库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斑块。 曲阜市境内的生态保护红线区有九仙山、华山、碾盘石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04)、石门山-八步岭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05)、泗河曲阜段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06)、曲阜防山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JN-B2-02)、曲阜三孔世界文化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07)、九龙山、云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08)、黄连山、圣士山、尼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09)、曲阜市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JN-B1-04)、泗水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13)。 经查,本项目不涉及占用、穿越生态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44u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均达到70%以上。南水北调输水干线及重点河流市控以上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优良率达到100%,建成区内劣五类水体全面消除,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 本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项目运营期间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但企业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不会降低周围环境质量。 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 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用水总量、用水强度双控。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7.69亿立方米以下,优化配置水资源,有效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水资源集约利用,加强各领域节约用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逐年提高,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用水效率指标持续下降。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 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扩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能源消费总量完成省下达任务,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进一步 降低。 本项目所用资源主要为水、电,项目资源利用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济宁市共划定196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国家、省和重点区域环境治理、 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管理规划等政策,准确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结合“三线”划定情况,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开发效率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其中,“1”为市级清单,体现全市的基础性、普适性要求;“196”为环境管控单元清单,体现管控单元的差异性、落地性要求。 本项目位于曲阜市鲁城街道天博路68号山东大成旅游集团曲阜大成园院内,所在区域属于曲阜经济开发区东区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088120004,为重点管控单元。 4、 与《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济政字【2021】27号)符合性分析 69 表1-2 本项目与济政字【2021】27号文件中济宁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情况分析 管控维度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空间布局约束 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 本项目不在(鲁发改工业【2022】255号文)规定的“两高”项目管理目录之列,不属于“两高”项目 符合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 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 符合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化工、合成药品、煤化工、电镀、皮革助剂、铅蓄电池制造等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 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 符合 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或新建项目,必须迁入或纳入依法设立、环保基础设施完善并经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产业园区。 本项目不属于环境风险较大的项目 符合 新建工业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热电联产项目,严格执行自备电厂火电行业能效、环保标准,逐步推进自备电厂与公用电厂同等管理。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必须为热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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