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9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7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34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54
六、结论 57
附表 58
附图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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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珠海市粤富洋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项目
项目代码
2207-440403-07-02-814922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科技工业园新科二路 21 号(2 号厂房)一楼之一
地理坐标
(东经 113 度 18 分 55.448 秒, 北纬 22 度 12 分 19.158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2231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C2319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
刷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 22
38 纸制品制造 223*
二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3
39、印刷 231*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口改建
口扩建
口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200
环保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比(%)
5
施工工期
2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建筑面积: 4704m2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 1 —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
析
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项目区域不在饮用水源 保护区范围内, 其符合《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广东省珠海市饮用水源水质保 护条例》中的相关规定。项目生产过程中针对营运过程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合理、 有效的防治措施,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不在生态保护 红线范围内;产生的污染物经过环保措施处理后, 均能达标排放, 对周围环境影响 较小。工业厂房内水、电供应有保障,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发达, 选址合理。
其他符合性分析
一、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L1 号) 的相符性
表1-1. 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 图 2-2 富山工业园产业空间整合
示意图项目情况
是否
符合
生态优先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内, 自然保护地 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 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 在符合现行法律 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 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般生态 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 在 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 还可开展国家和 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 以及生态旅 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
活动。
本项目位于 珠海市 斗门区白蕉科技工业 园新科二路 21 号(2 号厂房)一楼之一, 周边无自然保护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 态保护目标,不在生 态保护红线范围。项 目不属于生态优先保
护区。
符合
水环境优先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面加强 水源涵养, 强化源头控制,禁止新建排污口, 严 格防范水源污染风险,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 一 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 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 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饮用水 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
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置不在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内,因 此不属于水环境优先
保护区。
符合
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二
符合
— 2 —
实施严格保护, 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物排放
工业项目(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
除外) 。
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
区。因此不属于大气
环境优先保护区。
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依法开展园区
规划环评, 严格落实规划环评管理要求, 开展环
境质量跟踪监测,发布环境管理状况公告,制定
并实施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定期开展环
境安全隐患排查,提升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
周边 1 公里范围内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 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园区, 应优化产业布局,控制开发强度,优先引进无污 染或轻污染的产业和项目,防止侵占生态空间。
纳污水体水质超标的园区,应实施污水深度处理,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等 量或减量替代。造纸、电镀、印染、鞣革等专业 园区或基地应不断提升工艺水平,提高水回用率, 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石化园区加快绿色智
能升级改造,强化环保投入和管理, 构建高效、
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本项目位于 珠海市 斗门区白蕉科技工业 园新科二路 21 号(2 号厂房)一楼之一, 不属于省级以上工业 园区重点管控单元。
项目周围 1 公里不涉
及生态保护红线、自
然保护地、饮用水水
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
区域。项目不属于造
纸、电镀、印染、鞣
革、石化等高污染行
业
符合
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加强山水林田
湖草系统治理, 开展江河、湖泊、水库、湿地保
护与修复, 提升流域生态环境承载力。严格控制
耗水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发展,新建、
改建、扩建项目实施重点水污染物减量替代。以
城镇生活污染为主的单元,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
水有效收集处理,重点完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
网建设,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推动提升污水
处理设施进水水量和浓度,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
施治污效能。以农业污染为主的单元,大力推进
畜禽养殖生态化转型及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实
施种植业“肥药双控”,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
利用, 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贮存、处
项目所处位置不属于
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
点管控单元;不属于
耗水量大、污染物排
放强度高的行业;项
目采取雨污分流制
度。
符合
— 3 —
理与利用配套设施建设, 强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
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限制新 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 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 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 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 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
搬迁退出。
项目所处位置不属于 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 重点管控单元。项目 不属于钢铁、燃煤燃 油火电、石化、储油
库等项目。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
二、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珠府〔2021〕38 号) 的相符性
表1-2. 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掌控领域
管控方案
本项目
是否
符合
生态保护红
线和一般生
态空间
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 积 202.59 平方公里, 占全 市 陆 域 国 土 面 积 的 11.66%;一般生态空间面 积 131.57 平方公里, 占全 市 陆 域 国 土 面 积 的 7.57%。全市海域生态保 护红线3281.06 平方公里。
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 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环 境空间管控区内,符合生态 保护红线要求
符合
环境质量底 线
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 质达到国家和省下达的水 质目标要求;集中式饮用 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 Ⅲ类水体比例为 100%;城 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 除。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 逐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持续改善,各项考核指标 达到省下达的目标要求。 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省下达指标。
根据环境质量公报和引用监 测数据可知,2020 年项目所 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中各污 染物平均浓度均优于《环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GB3095-2012)(及其 2018 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限值, 珠海市 2020 年度环境空气 质量较优;2020 年鸡啼门水 道尖峰大桥断面和鸡啼门大 桥断面水质类别均为为Ⅱ 类,均优于Ⅲ类水质目标要 求。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 生活污水纳入白藤水质净化 厂处理,不会增加鸡啼门水 道的容量负荷。
符合
— 4 —
一
资源利用上 线
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 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 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 优于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 控制目标。按照国家和省 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实 现碳达峰目标。
到 2035 年,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体系巩固完善,生态 安全格局稳定,环境质量 实现根本好转,资源利用 效率显著提升,节约资源 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 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 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 基本建成美丽珠海,成为 知名生态文明城市。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资 源主要为水、电资源。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相关要求; 清 洗废水循环利用;一般固体 废物可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 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 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交由 环卫部门处理。
符合
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
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 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 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 确准入要求,建立“1+100”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 “1”为全市生态环境准入 共性清单, “100”为各个环 境管控单元的差异性准入 清单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 放项目,本项目满足广东省、 珠三角地区和相关陆域的管 控要求,不属于《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2020 年版)》禁止 准入类项目 。总体满足 “1+10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体系
符合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 本项目位于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科技工业园新科二路 21 号(2 号厂房)一楼之
,属于斗门区井岸镇- 白蕉镇- 白藤街道重点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ZH44040320017)。
表1-3. 斗门区井岸镇- 白蕉镇- 白藤街道重点管控单元要求
环境管控单元编 码
单元名称
行政区划
管控 单元 分类
要素细类
省
市
区
ZH44040320017
斗门区井岸 镇- 白蕉镇- 白藤街道重 点管控单元
广东 省
珠海 市
斗门 区
重点 管控 单元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
间、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
点管控区、水环境一般管控
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高
排放重点管控区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符合性
区域布局管控
1- 1. 【生态/禁止类】单元内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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