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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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通用10篇 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切实做好“五一”假期全区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做好景区控流,严防人员聚集。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收费景区在实施临时性优惠政策前要慎重做好评估,防止客流量超限。严格执行旅游景区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严格限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要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工作,通过预约或现场领票、购票游览的游客都应提供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格落实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要增加人员配备、加强对旅游景区入口、重要参观点、缆车等容易出现人员聚焦的重点区域疏导管理,严防出现瞬时聚集,及时发布风险提示。禁止节日期间举办大型聚集活动。我区推选雁峰公园、抗战纪念城、东洲岛等景点景区报市局向社会发布,为“五一”期间市民出游提供新选择,东洲岛等一些节假日容易“爆棚”的景区要制定工作预案。 2.管好重点场所,实施亮码通行。网吧、KTV、歌舞厅、电子游戏厅、星级宾馆等休闲娱乐场所要查验健康码,持绿码者方能进入;对进入人员测体温、戴口罩,并登记身份信息,留联系电话;人员流量不得超过正常接待量的50%,并保证室内通风,其中网吧、电子游戏厅顾客要间隔一个座位。公共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在落实防疫工作指引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查验健康码、登记人员信息的要求。各室内体育场馆坚持落实体温检测,登记身份信息、核实身份、留存联系方式、出示本人健康绿码、测量体温;日均接待能力不得超过正常接待能力的50%。疫情防控期间,集聚性的体育赛事活动暂不开展。所有场馆和经营单位要张贴“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宣传海报,指导和帮助群众申领健康码。 3.强化管理措施,配齐防疫物资。各类文旅体场所要设立发热症状人员处置场所,发现健康码不是绿色的人员和发热人员立即按照防控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疾控中心。所有室内场所每天都要做好消毒、通风工作,并配备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足够的必要物资,有专人负责场所内的测温、登记及卫生工作。 4.开展风险排查,确保节日安全。各相关行业领域要认真分析本行业市场安全形势,围绕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开展旅游包车运输企业安全检查,实施汛期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对文化娱乐、星级宾馆酒店、星级景区、体育健身场所等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或使用。各星级饭店、各室内场馆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燃气和电气设备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假日市场安全隐患排查,严肃查处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宣传、公安、交通、卫健、应急、气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好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灾害天气、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屈红芳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两馆一中心、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文旅体领域“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廖晓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全区文旅体领域节假日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督查组,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分区域督导节假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迅速动员部署。我局在4月29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五一”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各行业单位要认真制定“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将责任明确到每一名领导,每一个科室。 2.要加强值班值守。要全员动员,安排充足的值班应急人员。全体干部职工非必要不得离衡,确需离衡的,须统一规定,事前报批,事后报告。建立三支督查值班应急处置队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值班值守,值班员24小时坚守岗位值班。各景区景点、重点公共文化体育场馆要做好值班安排并报区文旅体局备案,形成快速顺畅的值班备勤的机制。 3.加强督查检查。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各单位要守土尽责,统筹好力量开展防控工作。节日期间,区文旅体局将组织专门队伍对本系统各行业和单位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积极配合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单位,重点对文化娱乐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开展执法巡察,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关闭。 4.做好应急处置。结合行业实际,认真拟定工作预案,各单位与本地疾控部门建立畅通联系渠道;信息统计与报送、应急管理、投诉与舆情处理、网络技术保障等工作应安排专人值守,发生应急事件,1小时内报区文旅体局、当地政府和市文旅广体局。 第1篇 / 共10篇 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2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xx〕69号)、《关于印发广西文化和旅游行业加快全面复工复产工作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109号)文件精神,以及党委、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指导各类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复工复产,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五一”假日期间文旅行业安全有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早部署、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一手抓行业复工复产,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文旅市场复苏。通过对文旅企业、旅游景区和文旅场所的检查,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办法,形成规范化、科学化的疫情防控管理机制,共同推进我区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安全有序开放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指导、监督、检查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以及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五一”期间全区文旅行业安全有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办公室,张宗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具体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20xx年4月28日前开始至4月30日结束,各检查组自行确定具体的检查时间及行程安排。 四、督导内容 (一)旅游景区人员聚集风险防控检查 1、检查各旅游景区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安全有序开放。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严格执行旅游景区分时段预约制度,推行分时段游览,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是否增加人员配备,对旅游景区主要通道、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加强巡视巡查,特别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入口等重点区域的疏导管理,严防聚集,切实避免拥堵,做到限量开放,预约开放,有序开放。 2、各景区景点是否全面梳理辖区人员聚集风险隐患点,景区是否做好相关应对预案;指导可能出现人员聚集的旅游景区及早发出风险提示,强化防控措施,严防人员聚集,提前做好风险管控。 3、检查各旅行社在组织“广西人游广西”等团队旅游和自驾车旅游活动时,是否提前一天以上与景区进行网上预约或电话预约,抵达后有序入园;要求不得在景区门口聚集,必要时景区和旅行社要安排团队分组或分线路游览,避免人员过多聚集。 4、指导景区充分挖掘文化内涵,从文化角度梳理改正景区景点中存在的明显问题。 (二)文旅行业复工复产检查 1、了解掌握辖区各类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复工复产的基本情况。 2、检查复工复产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是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组织风险评估,进行安全应急演练,是否进行全员疫情防控知识、应急技能培训,是否落实全面消毒、人流管控、体温检测、验证健康码等防控措施,防疫物资是否充足,是否达到开放运营条件和安全管理要求。 3、加强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复工复产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公共文化场馆、景区景点、星级酒店向社会发布恢复开放信息,加强公共科普防疫知识宣传,共同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 (三)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重点检查文化市场(文博物单位)经营场所、旅行社和导游,星级宾馆、A级旅游景区、星级乡村旅游示范区、星级农家乐等。 1、安全生产(消防)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是否制订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机制。是否制订了应急救援预案(处置办法);是否按要求年度计划年进行了演练,演练档案完整。是否制订了完善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否按制度进行落实,有相关佐证记录。是否制订了场内巡查制度;是否按制度进行落实,有相关巡查记录。 2、安全生产(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情况。消火栓是否被遮挡,消火栓内水带、水枪是否齐全,消火栓门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按规定配齐灭火器,灭火器是否处于有效期,是否处于醒目位置并易于取用,灭火器箱无变形,可以顺利打开。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无阻,是否设置有明显指示标志,是否都张贴有安全(消防)疏散示意图。 旅行社经营情况。旅行社是否合理安排旅游线路,对旅游目的地的产品进行安全评估。有无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旅游经营行为。旅游广告宣传资料是否真实、规范。是否租用有资质旅游包车及合同签订协议情况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等。 3、A级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是否针对汛期,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员工技能培训,配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服务设施和游客向导标志。危险区域(水域)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水上旅游项目是否按乘客定额100%配备救生衣。特种设备(电梯、玻璃桥、观光车)、大型游乐设施日常维护。未开放景区(点)管理情况(是否有安全警示提示、宣传告知、相关措施等)。是否加强火源管控和可燃物清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4、星级饭店。投诉受理制度及台帐建立,旅游投诉电话公示,广告宣传资料是否合理、合法。客房设施、燃气锅炉,监控设备是否运行正常,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是否完善,重点区域的灭火器材配置,紧急逃生路线及维护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合理配置安全警示、提示标志等。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清形势,落实防控要求。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虽有好转,随着复工复产复学,生活秩序恢复以及人群跨地区跨国境流动,面临着较大的境外疫情输入的风险,各文旅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复工复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检查指导,做好服务工作。为了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将派出检查工作组(附件1),对在全区范围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及“五一”期间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下,做好游客服务保障工作,提振信心,加快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三)提高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跟踪落实;对在“五一”假期前后发生人员聚集风险,并带来严重后果的旅游景区,要约谈相关责任人,追究主体责任。 (四)加强值班备勤,确保信息畅通。各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单位在“五一”假期期间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在4月30日至5月5日,各企业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于每天12:00前将旅游景区风险排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上报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 第2篇 / 共10篇 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3 20xx年3月3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以“两好”推进日常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提出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围绕景区开放卫生要求、游客防疫工作、景区设备设施和服务防疫工作、疫情应对措施四个方面做出部署要求。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做好全省旅游景区日常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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