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其它业务培训(PPT 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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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第九章 其他业务其他业务1本章目录 学习指引学习指引第一节第一节 结算业务结算业务第二节第二节 保付代理业务保付代理业务第三节第三节 咨询顾问业务(自学)咨询顾问业务(自学)2学习指引课时安排:课时安排:2课时课时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掌握结算、代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掌握结算、代理咨询等业务的一般性内容,了解目前中国商业银行正理咨询等业务的一般性内容,了解目前中国商业银行正积极开拓的个人金融服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积极开拓的个人金融服务和投资银行业务。教学重点:结算、代理相关性概念教学重点:结算、代理相关性概念教学难点:结算、代理业务的运做教学难点:结算、代理业务的运做 3一、支付结算概述(一)含义是银行代客户清偿债权债务、收付款项的一种传统业务或者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第一节 结算业务4(二)支付结算的任务、原则和纪律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规定:支付结算工作的任务,是根据经济往来组织支付结算,准确、及时、安全办理支付结算,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管理支付结算,保障支付结算活动的正常进行。支付结算的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帐;(3)银行不垫款,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支付结算的纪律要求有:(1)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时,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不准出租、出借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2)银行在办理结算时,要严格遵守结算办法的规定,向外寄发的结算凭证和收到的凭证,要及时处理,不得延误、积压、不准挪用、截留客户和他行的结算资金;未收妥款项,不准签发银行汇票、本票;不准向外签发未办汇款的汇款单;不准拒绝受理客户和他行的正常结算业务。6二、结算工具(一)汇票定义: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基本当事人: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7汇票是贸易中卖方(出票人)开立给买方(受票人)的一种银行票据,要求买方在见到汇票后立即或某一段时期后支付金额的票据。见票后立即支付的叫即期汇票。即期汇票。某一段时间后再支付的叫承兑汇票。承兑汇票。持票人通常是指买方,但有些情况下也可能是第三方,那是因为买方把汇票转让给第三人了。付款人付款人(DRAWEE):付款人是指支付给持票人或收款人票面金额的人,付款人并不一定是出票人,他只是出票人的债务人。8承兑人(承兑人(ACCEPTORACCEPTOR):票据是远期票据时,收款人或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该付款人就是承兑人。背书人(背书人(ENDORSERENDORSER):):背书人指在票据上背书转让给其他人的人,一般是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盖章。接受了背书票据的人叫做被背书人(ENDORSER),票据可以多次背书转让。持票人(持票人(HOLDERHOLDER):):持票人是持有票据的人。只有持票人才有权要求付款或承兑。91.银行汇票由银行签发的,由签发银行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三个关系人: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银行汇票是自付证券,因此实际关系人只有两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10银行汇票交易程序 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出票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汇款单位 持票结算 收款单位 委 签 通知 持 收 托 发 付款 汇 帐 开 汇 结算 票 或 票 票 尾数 进 付 帐 现 款 汇款单位 银行内部清算 收款单位 开户行 开户行11银行汇票样票 凡国内的企业单位和居民个人需要支付的各种款项均可凡国内的企业单位和居民个人需要支付的各种款项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一律记名,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一律记名,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之日起票之日起1个月,持票人如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则付款个月,持票人如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则付款人不予受理。人不予受理。122.商业汇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以外的工商企业以外的工商企业13商业汇票的分类商业承兑汇票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由收款人(承兑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银行对承兑申请人的审查有以银行对承兑申请人的审查有以下三个方面:下三个方面:必须是在本行开户的法人或组必须是在本行开户的法人或组织;与本行具有真实的稳妥付织;与本行具有真实的稳妥付款关系,资信状况良好。款关系,资信状况良好。承兑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承兑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6个月个月14商业汇票样票15银行承兑汇票票样16(二)支票出票人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我国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内,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17支票票样18支票结算付款单位 收款单位 开出支票 送 通 存 知 支 收 票 款付款单位 传递支票 收款方 开户行 划转款项 开户行备注: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的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19(三)本票根据出票人的不同,可分为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根据出票人的不同,可分为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银行本票是指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20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付款单位 持票结算 收款单位 申 签 交 通 请 发 存 知 开 本 本 收 票 票 票 款付款单位开户行 银行内部结算 收款单位开户行21三、支付结算方式(一)汇款 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汇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基本当事人:基本当事人:汇款人汇款人汇出行汇出行汇入行汇入行收款人收款人22汇兑种类信汇(M/T):汇出行将付款委托书用邮寄方式寄交汇入行委托解付。电汇(T/T):直接用电讯方式通知票汇(D/D):付款人向银行购买银行汇票自行邮寄给收款人,由其持汇票向付款人取款。持票人持有汇票向开户行提示付款,持票人开户持票人持有汇票向开户行提示付款,持票人开户行收妥后交换到出票行,出票行验证汇票无误后行收妥后交换到出票行,出票行验证汇票无误后付款的行为就叫付款的行为就叫解付解付。23(二)托收结算1.国内托收结算承付:是指购货单位(付款单位)在承付期内向银行承认付款的行为。(1)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托收承付是我国特有的异地结算方式,主要限于国有企业和托收承付是我国特有的异地结算方式,主要限于国有企业和经银行审查同意的集体企业,并在合同上注明使用托收承付经银行审查同意的集体企业,并在合同上注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结算方式办理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办理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务供应的款项。24托收承付#银行付款人收款人委托收款承认付款25(2)委托付款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从使用范围来看,凡是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单位和个体经济户的商品交易、劳务款项以及其他应收款项的结算都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城镇公用企事业单位向用户收取的水费、电费、电话费、邮费、煤气费等等也都可以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委托收款不受金额起点的限制。凡是收款单位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只要委托银行就给办理。委托收款不受地点的限制,在同城、异地都可以办理。26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的区别1 托收承付的交易只能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委托收款没有限制。2 托收承付只能用于异地使用。委托收款可以在同城和异地使用。3 托收承付有起始金额限制(1万元)。委托收款没有起始金额限制。27(二)国际托收结算债权人为向国外债务人收取款项而向其开发汇票,并委托银行代收的一种结算方式。债权人办理托收时,要开出一份以国外外债务人为付款人的汇票,然后将汇票及其他单据交给当地托收银行,委托当地托收银行将汇票及单据寄交债务人所在地的代收银行,由代收行向债务人收取款项并寄给托收行转交委托人(债券人)28国际托收结算流程出口商出口国托收行进口商进口国代收行汇票及其他单据汇票及其他单据货款提示付款货款货款29国际托收结算种类光票托收委托开立的汇票不附带货运单据跟单托收将附有货运单据的汇票送交托收银行代收款项的托收方式.30跟单托收付款交单进品商付清货款后,才把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的一种交单方式.承兑交单收到托收行转来的远期汇票和货运单据后,立即通知付款人到该行取单,待汇票到期进口商才向代收行交付货款.31远期付款交单远期付款交单远期付款交单323、通知取单4、审单无误后承兑5、代收行交单承兑交单(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33(三)信用证结算付款人根据贸易合同,请当地银行开立以收款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银行经审核同意并收取一定保证金后开具信用证,收款人接到信用证后履行合同,开证银行接到有关单据后向收款人付款,付款人再向开证银行付款的结算方式。34交单发货交单发货开证开证银行付款银行付款进口商进口商付款付款35(四)保函结算银行应某商业交易一方当事人的要求,以其自身的信誉向商业交易的另一方担保该商业交易项下的某种责任或义务的履行,而作出的具有一定金额、一定期限、承担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付款保证承诺。36第二节 代理业务一、代理业务的概念和意义(一)代理业务的概念代理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政府、企业单位、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以及居民个人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委托办理一些经双方议定的经济事物的业务。在代理业务中,委托人和银行必须用契约方式规定双在代理业务中,委托人和银行必须用契约方式规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包括代理的范围、内容、期限以及方的权力和义务,包括代理的范围、内容、期限以及纠纷的处理方式等,并由此形成一定的法律关系。纠纷的处理方式等,并由此形成一定的法律关系。37(二)发展代理业务的意义 首先,代理业务的发展是社会分工深化的必然趋势。其次,代理业务对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单位和个人行为的规范化,也有积极作用。最后,开办代理业务能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电子化程度高、资金实力强、人员素质好、业务网点多的优势,从而能使银行在不改变负债规模的情况下获得更多的利润。38二、代理收付款业务(一)代理收付款业务概述 代理收付款业务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结算便捷的优势,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的收付事宜的业务。如职工工资、退休金、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的支付,如职工工资、退休金、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的支付,劳务费、运费、租金、罚没款、赔偿金的支付,还有劳务费、运费、租金、罚没款、赔偿金的支付,还有股票、债券、基金等本息红利的收付等。股票、债券、基金等本息红利的收付等。39我国商业银行的代理收付业务我国商业银行的代理收付业务1.代理发放工资和离退休人员退休金2.代理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收付公用事业费、税款、劳务费、学费、有线电视费3.代理个人和单位收取医疗保险费,并管理支付医疗保险费4.受保险公司委托,代其办理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5.为消费者购买住房、汽车等耐用消费品办理个人分期付款业务40(二)代理发放工资 代理发放工资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机构,网络及先进的电子设备,通过联行即期基层行处,代为企事业单位发放职工工资的业务。41三、代理融通个代理行业务(一)代理融通业务 代理融通又称代收账款和应收账款权益售与,指的是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代为收取应收账款,并为委托者提供资金融通的一种代理业务。涉及三方当事人:商业银行;出售应收账款,取得涉及三方当事人: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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