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务川自治县审计局公益性岗位招考聘用(同步测试)模拟卷含答案(第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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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务川自治县审计局公益性岗位招考聘用(同步测试)模拟卷含答案 答题时间:120分钟 试卷总分:100分 试卷试题:共200题 题型 单选题 多选题 填空题 判断题 简答题 公文写作 合计 统分人 得分 一.单选题(共300题) 1.生态系统是指在一定的空间内生物成分和非生物成分相互作用、相互依存而构成的一个生态学功能单位,_____是生态系统的主要功能。 A: 保持生态平衡 B: 维持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 C: 为人类提供生产和生活资料 D: 通过光合作用制造有机物质并释放氧气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生态系统是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范围内,在各种生物之间以及生物群落与其无机环境之间,通过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而相互作用的一个统一整体。生态系统是生物与环境之间进行能量转换和物质循环的基本功能单位。故本题答案选B。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2.如果提起行政诉讼,本案的原告应该是_____。 A: 王某 B: 李某 C: 王某之父 D: 李某之父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行政诉讼的原告一般是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行政相对人。本案中行政机关是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和罚款。故本题答案选A。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3.根据被管理者的成就需要、权利需要、合群需要对其进行管理,其出发点是将被管理者视为_____。 A: 经济人 B: 文化人 C: 社会人 D: 政治人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社会人”的假定是通过人性特征来进行的,反映了人在感情方面的特点和需求。因而作为管理者,不仅仅要用规章制度来管理,适当的时候,还要使管理人性化,使得组织更加具有活力。社会人具有合群性,而ABD选项均没有合群性。故本题答案选C。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4.“学而不思则罔”说明_____。 A: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理性认识才是高级阶段 B: 人们只要思维,就能产生理性认识 C: 感性认识是对事物外表的反映,不能深刻认识事物 D: 通过思维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制作是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不可缺少的条件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解析】“学而不思则罔”的意思是只学习不思考就会迷惑不解。这说明认识要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而感性认识是对事物外部现象的认识,不能深刻认识事物。故选C。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5.素三元组:指的是对于给定的3个自然数,其中的任意两个数之间存在除1以外的公约数,但是这3个数之间不存在除1以外的公约数。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素三元组的是_____。 A: 18 42 21 B: 22 77 21 C: 35 12 42 D: 10 12 15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素三元组的定义要点是:①任意两个数之间存在除1以外的公约数;②这3个数之间不存在除1以外的公约数。A项存在公约数3,不符合②;B项21、22,C项35、12之间不存在除1以外的公约数,不符合①;D项符合定义。选D。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6.著名学者齐美尔认为,由于允许冲突的存在,结构松散群体和开放社会会对那种危及基本意见一致的冲突形成保护层,从而把产生有损核价值观念的分歧的危险减少到最低程度,对立群体的互相依赖和这种社会内部冲突的交叉,有助于通过互相抵消而把“社会体系缝合起来”,这样就阻止了沿着一条主要分裂线的崩溃。 这段文字要表达的主要意思是_____ A: 某些社会冲突有助于社会稳定 B: 社会冲突可能会导致核心价值观念的分歧 C: 开放社会的特征是允许不同群体间的冲突存在 D: 社会的和谐与冲突是辩证的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A 考点表面主旨题解析据提问知此题为表面主旨题。 文段主要论述了允许冲突存在所带来的好处,即“有助于通过互相抵消而把‘社会体系缝合起来’,这样就阻止了沿着一条主要分裂线的崩溃”,也就是避免社会体系分裂,维护社会稳定,A选项符合题意。B选项与题意相反,文段指出“由于允许冲突的存在……从而把产生有损核价值观念的分歧的危险减少到最低程度”,即保护了核心价值观念,故排除B;文段没有提到开放社会的特征,而且这也不是文段的重点,故排除C;文段强调的是冲突的价值,没有对社会的和谐与冲突进行辩证的讨论,因此排除D。 故正确答案为A。 7.我国地域辽阔,农业生产的地区差异十分明显。种植业主要分布在 _____ A: 高山、高原地区 B: 低山、丘陵地区 C: 湿润、半湿润的平原地区 D: 盆地内部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考点:中国的农业 试题分析:我国的种植业主要分布在地形平坦、土壤肥沃、水热条件好的湿润、半湿润的平原地区,故选C。 8.货币政策四大目标之间存在矛盾,任何一个国家要想同时实现是很困难的,但其中_____是一致的。 A: 充分就业与经济增长 B: 经济增长与国际收支平衡 C: 物价稳定与经济增长 D: 物价稳定与充分秋就业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 【解析】理论上一般将货币政策目标认定为四大目标,即稳定物价、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四个目标之间存在矛盾性,但有一些是相互一致的,比如充分就业与经济增长。通常情况下,就业人数越多,经济增长速度就会越快;而经济增长速度越快,为劳动者提供的就业机会也就越多,这两种目标之间是统一的。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9.某甲与某乙(女)结婚五个月后,乙怀孕,某甲病故。当时,甲、乙共有财产18000元,某甲之父丙提出与乙平分。乙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请问: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权如何处理?_____ A: 乙和丙平分,各9000元 B: 乙得12000元,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 C: 乙得6000元,丙得6000元,为胎儿保留6000元 D: 乙得12000元,丙得6000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故本题应当先将甲乙共有财产的一半分给乙,即9000元。剩余的9000元,乙得3000元,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故本题选B。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10.下列选项属于行政程序的是_____。 A: 司法机关审查行政行为时所遵循的程序 B: 行政相对方的行为过程的总和 C: 行政机关的行政过程的总和 D: 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过程的总和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所谓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所遵循的步骤、顺序、方法、方式以及时限的总和。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11.挂一个漂亮的鸟笼在房间里最显眼的地方,过不了几天,主人一定会做出下面两个选择之一:把鸟笼扔掉,或者买一只鸟回来放在鸟笼里。这就是鸟笼逻辑。这给我们的启示是_____。 A: 我们要注意培养逻辑思维,不能被惯性思维左右 B: 我们不能忽视那种缓慢而又微小甚微的危险 C: 对同一个人不能同时设置两个不同的目标,否则将使这个人无所适从 D: 我们需要按一贯的思维去做事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鸟笼逻辑的原因很简单:人们绝大部分的时候是采取惯性思维。由此可见在生活和工作中培养逻辑思维是多么重要。故本题答案为A。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12.下列哪组词语都与中国古代科举考试有关?_____ A: 蟾宫折桂、桂冠、连中三元 B: 问鼎中原、独占鳌头、蟾宫折桂 C: 连中三元、五子登科、名落孙山 D: 金榜题名、桂冠、独占鳌头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蟾宫折桂:攀折月宫桂花。科举时代比喻应考得中。独占鳌头:科举时代,称状元及第,谓独占鳌头。连中三元:清代科举制度,分三级考试,中试者的第一名分别给以“解元”、“会元”、“状元”的头街,如应试举子在三级考试中,连取三个第一名,即所谓“连中三元”。金榜题名:科举时代殿试揭晓的皇榜;题名:写上名字。指科举得中。五子登科:直白的说,登科就是科举考试中考中进士的意思。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13.所谓“以IP地址或者网络名称作为被告”,其实只是针对预立案程序而言。这样,网络侵权的原告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被告身份的相关信息,可以查实的正式立案审理,无法查明的则不予受理。由此可见,这么做实际是原告请求法院通过其调查权,来查明IP地址或者网络名称背后的人,将调查核实“被告人具体身份”的权力转移给了法院,原告并不具备特别调查权,多数公众也都没有技术手段来进行网络追踪。如果法院介入后仍然无法查清,还是不会受理。只要没有明确的被告,原告的诉讼就失去了意义——且不说庭审过程中,“被告”无法进行辩护,就算原告赢得了官司,也没有责任人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对这段文字的主旨概括最准确的是_____ A: 介绍网络时代处理法律问题面临的困境 B: 分析原告在网络侵权案件中所处的不利地位 C: 解析法院在处理案件中被告人身份确定的重要性 D: 说明网络侵权案件中明确被告人的方式及其意义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 考点表面主旨题解析根据提问方式“概括”一词可知考查表面主旨。材料一、二句讲网络侵权案件中明确被告人的方式,三、四句指出明确被告人的意义,整个材料构成“分——分”的结构。文字的主旨必须概括全面,两个“分”的部分缺一不可,故正确答案为D。 材料针对“网络侵权案件”展开,A、C项表述的范围过大。B项在材料中未涉及。 故正确答案为D。 本题所属考点-片段阅读 14.甲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某晚,甲用事先准备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当场死亡,随后甲向公安机关自首。审判时甲要求法院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对于甲的“事责任的理解,正确的是:_____ A: 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甲没有刑事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B: 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刑事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 C: 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D: 甲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抑郁症是一种心理障碍,表现为单次或反复多次的抑郁发作,不属于严重精神病人。甲在作案时属于精神正常状态,拥有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并不予从轻或减“处罚。故本题答案选C。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15.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有一般市场经济的共性,又有自己的显著特点。表现在_____。 A: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 B: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有自主经营权 C: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 D: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够把市场和计划有机结合起来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其他市场经济的根本区别,是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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