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技术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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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合同技术条款 目 录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技术条款 1 一般规定 1.1 说明 1.2 合同项目和工作范围 1.3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1.4 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文件 1.5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1.6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1.7 进度计划的实施 1.8 工程质量的检查和检验 1.9 临时设施 1.10 施工安全保护 1.11 环境保护 1.12 现场施工测量 1.13 现场试验 1.14 保险 1.15 工程量计量方法 1.16 计量和支付 1.17 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2 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 2.1 说明 2.2 施工导流建筑物设计标准 2.3 主河床截流 2.4 围堰和导流建筑物 2.5 施工排水 2.6 安全度汛和排冰凌 2.7 施工期下闸蓄水和下游供水 2.8 施工期通航 2.9 质量检查和验收 2.10 计量和支付 3 土方明挖 3.1 说明 3.2 场地清理 3.3 土方开挖 3.4 施工期临时排水 3.5 土料场和砂砾料场 3.6 开挖渣料的利用和弃渣处理 3.7 质量检查和验收 3.8 计量和支付 4 石方明挖 4.1 说明 4.2 钻孔与爆破 4.3 石方开挖 4.4 施工期临时排水 4.5 开挖渣料的利用和弃渣处理 4.6 石料场 4.7 质量检查和验收 4.8 计量和支付 5 地下洞室内开挖 5.1 说明 5.2 钻孔与爆破 5.3 开挖面的规格 5.4 洞(井)口开挖和处理 5.5 地下开挖石渣的利用 5.6 开挖面的清撬与冲洗 5.7 地下开挖超前勘探 5.8 地下洞室的二次扩挖 5.9 地下照明和通风 5.10 地下水的控制和排除 5.11 岩溶地区的地下开挖 5.12 质量检查与验收 5.13 计量和支付 6 支付 6.1 说明 6.2 岩石锚杆 6.3 岩石预应力锚束 6.4 喷射混凝土 6.5 钢支撑 7 钻孔和灌浆 7.1 说明 7.2 材料 7.3 设备 7.4 钻孔 7.5 钻孔冲洗和压水试验 7.6 灌浆试验 7.7 制浆 7.8 岩基固结灌浆和帷幕灌浆 7.9 地下洞室灌浆 7.10 混凝土坝接缝灌浆 7.11 化学灌浆 7.12 灌浆工程验收 7.13 计量和支付 8 基础防渗 8.1 说明 8.2 混凝土防渗墙 8.3 高压喷射注浆防渗墙 9 地基加固 9.1 说明 9.2 桩基 9.3 振冲 9.4 沉井 10 土石方填筑工程 10.1 说明 10.2 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平衡 10.3 土石方填筑的现场生产性试验 10.4 坝料开采 10.5 坝料制备和加工 10.6 坝料运输 10.7 坝体填筑 10.8 土工合成材料 10.9 质量检查和验收 10.10 计量和支付 11 混凝土工程 11.1 说明 11.2 模板 11.3 钢筋和锚筋 11.4 普通混凝土(含钢筋混凝土) 11.5 水下混凝土 11.6 预制混凝土 11.7 预应力混凝土 11.8 碾压混凝土 12 沥青混凝土工程 12.1 说明 12.2 材料 12.3 配合比的选择和试验 12.4 沥青混凝土施工准备 12.5 沥青混凝土面板辅筑 12.6 沥青混合料施工气候条件的限制 12.7 质量检查和验收 12.8 计量和支付 13 砌体工程 13.1 说明 13.2 砌石工程 13.3 砌砖工程 13.4 质量检查和验收 13.5 计量和支付 14 疏浚工程 14.1 说明 14.2 疏浚工程施工措施和设备选择 14.3 挖泥船疏浚 14.4 索铲施工 14.5 排泥区及吹填施工 14.6 质量检查和验收 14.7 计量和支付 15 压力钢管的制造和安装 15.1 说明 15.2 材料和连接件 15.3 钢管的制造 15.4 焊接 15.5 水压试验 15.6 钢管运输 15.7 钢管的现场安装 15.8 涂装 15.9 钢管接触灌浆 15.10 质量检查和验收 16 钢结构的制造和安装 16.1 说明 16.2 材料和外购件 16.3 钢构件制造 16.4 钢结构的安装 16.5 钢结构工程的验收 16.6 计量和支付 17 闸门及启闭机的安装 17.1 说明 17.2 设备安装程序及其工艺要求 17.3 闸门和拦污栅的安装 17.4 启闭机的安装 17.5 质量检查和验收 17.6 计量和支付 18 预埋件埋设 18.1 说明 18.2 预埋管道的埋设 18.3 固定件埋设 18.4 接地装置的埋设 18.5 完工验收 18.6 计量和支付 19 原型观测 19.1 说明 19.2 观测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安装和埋设 19.3 施工期观测及观测资料的整编 19.4 质量检查和验收 19.5 计量和支付 20 建筑与装修 20.1 说明 20.2 屋面工程 20.3 地面工程 第1章 一般规定 1·1 说明 1·1·1 工程概况 (简述本工程所在地理位置、工程规模、库容和调节性能、综合利用要求、枢纽布置、主要工程建筑物结构型式、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等。) 1·1·2 水文气象和工程地质 (1) 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8款的规定,列出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水文气象资料,包括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流域洪水特征、各种代表性流量、库容特征以及降水量、气温、水温、地温、泥沙、水质和冰凌等各项特征值。 (2) 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8款的规定,列出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地质勘探资料,包括工程区的地质平面图和工程建筑物有关的地质剖面图以及料场的主要地质资料等。 1·1·3 对外交通条件 (1) 说明工程区附件可资利用的交通运输条件,如转运站(码头)的站址和储运能力,线路的标准及桥涵的承载量等。 (2) 说明发包人修建的永久和临时主干线交通线路及其桥涵码头等设施的状况和移交使用日期。 (3) 说明本合同工程超大件和超重件的状况和数据。 1·2 合同项目和工作范围 1·2·1 本合同承包人承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简述本合同范围内承包人承包的工程项目,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各工程项目及其设施名称、型式、主要尺寸、高程和工程量,说明各工程项目及其相关工程的工作内容。) 1·2·2 发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简述本工程由发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名称、型式、主要尺寸和高程,说明各工程项目及其相关的工作内容。) 1·2·3 其它承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简述本工程由由其他承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名称、型式、主要尺寸和高程,说明各工程项目及其相关的工作内容和控制性工期。) 1·3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1·3·1 施工图纸的提供期限 (1) 用于本合同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建筑物结构布置图、体形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单位工程开工前14天提供给承包人。 (2) 用于工程施工的开挖图、配筋图、细部设计图和浇筑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部位施工前28天提供给承包人。 (3) 用于压力钢管、钢结构的制造和安装以及用于闸门和启闭机安装的车间加工图和埋设件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项目制造或安装前84天提供给承包人。 1·3·2 设计修改 (1) 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按上述第条提供的图纸和文件后,应进行详细阅读和检查,若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楚时,应在收到图纸和文件的7~14天内书面通知监理人。若监理人确认需要作出修改或补充时,亦应在接件后7~14天内将修改和补充后的图纸和文件提供给承包人。 (2) 监理人发出施工图纸后,需要对某些工程设计进行局部修改和补充时,应在该部位开始施工7~14天前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图,其中涉及变更的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的规定办理,对不属于变更范畴的设计修改,承包人不得要求增加额外付款。 (3) 由于受永久设备供货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发包人无法按预定计划提供施工图纸时,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研究临时措施,适当调整部分工程的施工进度,其增加的费用或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0条的规定办理。 1·3·3 图纸的份数 监理人应向承包人提供8份各类施工图纸(包括设计修改图)。承包人可根据施工需要向监理人提出增加图纸的份数,并为此支付费用。监理人发出的图纸均应盖有现场监理机构的公章,无监理人盖章的图纸,均为无效图纸。 1·4 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文件 1·4·1 图纸和文件的提交计划 承包人应在签署协议书后 天内将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的承包人图纸和文件的提交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该提交计划后28天内批复承包人。提交计划应说明图纸文件名称和提交时间,图纸和文件提交计划的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本章第条至第条规定的各项提交件,以及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9.2款(2)项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和本技术条款各章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承包人提供给监理人的所有图纸、文件、影像资料等费用,均应包括在承包人的各项目报价中。 1·4·2 施工总进度计划 (1) 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 天内,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17.1款的规定,采用关键线路网络图编制本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包括网络图电子计算软件)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签收后28~42天内批复承包人。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是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 (2) 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总进度应满足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8条关于工程开工日期及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完工日期的规定。网络图的编制应以下列各项数据和内容来表述全部工程的施工作业与各单位工程的相互关系。 ① 作业和相应节点编号; ② 持续时间; ③ 最早开工及最早完工日期; ④ 最迟开工及最迟完工日期; ⑤ 附需要资源和说明。 1·4·3 施工总布置设计 (1) 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 天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签收后28~42天内批复承包人。 (2) 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应包括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主要剖面图和设计说明书,上述设计文件应详细表述本章第1.9节所列全部临时设施的平面位置和占地范围,其占地范围不得超过发包人提出的征地范围规定的界限。 (3)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做好防洪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划,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临时设施周围开挖后的河道、冲沟和边坡。 1·4·4 临时设施设计 (1) 承包人应按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安排,在临时设施开始施工前 天,将本章第1.9节所列的临时设施的设计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每项设计文件签收后14~28天内批复承包人。 (2) 承包人提交的临时设施设计应包括临时设施的平面布置图、主要剖面图和设计说明书。上述各项设计应详细表述以下内容: ① 场内交通工程的设计标准、运输量和运输强度,场内施工交通工程的规划布置及定线以及道路、桥涵、隧道和停车场等的布置图和工程量。 ② 施工供电设计标准和施工用电负荷,输电线路、配电所和功率补偿装置以及应急备用电源等的布置图、工程量和全部输配电设备配置一览表。 ③ 施工供水系统各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用水量,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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