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性能纺织复合材料项目员工福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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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高性能纺织复合材料项目员工福利计划 高性能纺织复合材料项目 员工福利计划 目录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 二、 成本分担 3 三、 医疗费用增高的原因 5 四、 英国的社会保险 9 五、 中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15 六、 项目基本情况 21 七、 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 24 劳动定员一览表 24 八、 项目风险分析 25 九、 项目风险对策 28 十、 SWOT分析说明 30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展望未来,公司将围绕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在“梦想、责任、忠诚、一流”核心价值观的指引下,围绕业务体系、管控体系和人才队伍体系重塑,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及业务模式的创新,加强团队能力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供应链管理平台。 公司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信托理念,将“诚信为本、合规经营”作为企业的核心理念,不断提升公司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二)核心人员介绍 1、向xx,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2年6月至2006年8月就职于xxx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8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副经理。2011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销售部副部长、部长;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宋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罗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4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4、陈xx,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2018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5、蔡xx,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1994年5月至2002年6月就职于xxx有限公司;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二、 成本分担 1.控制昂贵医疗服务的数量? 传统医疗保险下的事后道德风险使得消费者愿意接受对身体康复有益的任何护理,医生也为了增加收入以及减少误诊诉讼的可能而有动机提供额外的护理,甚至是不必要的护理。这使我们立即想到的一个措施就是制定一个标准,以确定什么服务是必需的,什么服务是额外的。 那么,怎么判断医疗服务是不是额外的呢?是否能有一个成本收益的标准,如果护理的成本超过其期望收益,我们就称这种护理是额外的?这里的期望收益等于一个有代表性的人对其健康状况的预期改善所给予的价值评价,但实际上,人们的康复状况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最佳护理数量非常难确定。 由于医疗护理的最佳数量很难验证,在传统服务付费方式下,单纯从限制昂贵医疗服务的使用上控制道德风险是不够的。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开始对传统医疗保险制度进行调整和改革,包括与员工分担成本,以及管理式医疗保险。 2.成本分担的方式 由兰德公司的研究可以自然地得出结论:控制医疗保险支出的简单有效途径就是要求患者负担部分医疗费用。因此在美国,一些雇主对传统服务付费方式进行了修改,不再由雇主和保险公司承担全部的服务付费。 一种修改是采用免赔额以及其他与病人共同负担成本的方式。在这种修改下,由于病人也要负担一部分服务费用,他就会有动机从医生那了解治疗所能获得的期望收益,当期望收益和昂贵的成本相比并不占优时,病人就可能拒绝医生向他提供这种治疗或服务。相应地,由于病人选择医生的标准也基于医生在提供有成本效益的护理方面所建立的声誉,医生也会自发地关注所提供服务的成本效益,不再倾向于推荐一些与成本比较期望收益很少的治疗。 另一种修改是向员工提供多种选择,如果员工选择不分担成本的保险计划,就要缴纳更多的费用,如果选择分担成本的保险计划,费用相对来说就会便宜。 3.效果 虽然兰德公司的研究证明了让患者负担部分医疗费用可以降低总的保健成本,但有人提出了疑问:需要负担部分费用的患者是否会因此而享受不到必需的医疗服务?如果这种情况发生,那么,在医疗保险中,尽管道德风险或许是值得关注的,因为此时患者享受免费医疗的支出可能要高一些,但如果患者的病情有所好转,这种高额的支出也就值得了。 对这种质疑,兰德公司也做了相应研究。他们在对两种情况进行对比时,并没有仅仅计算医疗费用,还考虑了参与者的健康问题。研究参照了4大类11种健康衡量标准。这4大类是:总体健康状况、卫生习惯、生理健康以及死亡风险。在几乎所有的标准中,如身体机能、精神健康及死亡的风险等,享受免费医疗与个人负担部分费用的患者没有任何差别。 三、 医疗费用增高的原因 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的医疗费用增长加速,并逐渐超过军费开支,成为第一大财政支出项目。经过一系列改革,医疗费用虽然有所下降,但20世纪90年代早期又出现了迅猛增加的势头。费用增高的原因有很多,包括传统服务付费方式下的道德风险、越来越多的对于高质量护理的需求、技术进步、人口老龄化等。 1.传统服务付费方式下的道德风险 (1)保健体系的当事人及特点 保健体系包括三方当事人,分别为:保健服务的提供者,如医生或医院;保健服务的消费者,即员工;雇主/保险人。保健服务是这三者的核心,围绕这一核心,提供者和消费者在传统服务付费方式下就有两个重要特点:第一,提供者一般比消费者更多地了解所需要的服务。例如,如果一个医生推荐给病人某种检查或治疗,大多数病人都不会有资格或能力去质疑医生的安排。因此,在很多情况下,提供者对于保健服务的需求具有重要的影响。第二,由于是消费者以外的保险人和雇主支付绝大部分保健服务的费用,而服务提供者的收入随着所提供服务的增加而提高,那么提供者就有动机提供额外的医疗服务。而消费者不直接支付费用,他们也倾向于要求更多的护理,或至少对护理成本的节省并不关心。这两个特点导致了传统服务付费方式下的事后道德风险。 (2)道德风险 这里的道德风险可以分为事前道德风险和事后道德风险。 首先,作为一种团体保险,员工缴纳的保费与其个人期望索赔成本没有直接的相关关系。因此,在员工受伤或生病之前,他们的健康谨慎意识可能会下降,这就是所谓的事前道德风险。当然,这种风险并不是传统服务付费方式特有的,任何一种团体保险都会涉及类似情况。 其次,团体医疗保险中,可能会出现对保健服务的过度利用,这称为事后道德风险。上述传统服务付费方式下提供者和消费者的特点使得他们都缺乏动机来经济地利用医疗护理,甚至可能会过度利用,就使得事后道德风险加剧。对于提供者来说,由于他们的收入与所提供的服务成正比,因此他们可能会过度供给,哪怕治疗效果微乎其微也无所谓,也可能会诱导消费,如诱导孕妇做剖腹产手术。此外,我国“以药养医”的模式也是过度利用的一个因素。对于患者来说,他们关心的只是医疗服务带来的益处,完全忽略费用问题。这就像消费者去商店买东西,当每件东西都要自己付款时,消费者就是理智的购买者。但是,当患者接受医疗服务时,是由别人,即保险公司付款,这时患者可能就不会那么理智了。加之他们也少有能力判断医疗服务的合理性,所以需求方可能会出现小病大治、要求高价药、允许他人“搭便车”等现象。道德风险引起了医疗需求的过度膨胀,医疗费增长迅猛,使得政府不堪重负。但是,有很长一段时间,医学界都拒绝承认他们的行为助长了道德风险。有评论家指出,患者或许会时常要求得到一种特殊药物或是接受一种诊断试验,但通常情况下他们会让医生给出医疗结论。这样,道德风险就不会像给患者开空白支票让他们随便购物之类的事情那样简单了。假如道德风险存在,那么以下三件事中至少有一件就会发生:(1)享受保险的患者很可能每次患病都要与医生见面;(2)当患者享受保险时,医生很可能会推荐更贵的医疗服务;(3)享受保险的患者很可能对医生的推荐表示认可。 医生对以上假定能否站得住脚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1)患者如果只是头疼脑热之类的小病,可能会考虑费用和时间而不见医生,但如果病情严重的话,自然就不会顾虑其他而与医生联系了;(2)医生几乎总是根据医疗效果,而不是经济利益为患者推荐医疗服务;(3)患者并不总是对推荐的服务表示赞同。如果以上论点正确的话,那么道德风险发生的机会就微乎其微了。 1974年,美国国会为兰德公司的全国医疗保险实验拨款8300万美元,对道德风险的严重性进行了彻底的调查研究。80年代公布的调查结果令人震惊:享受免费医疗的患者与需个人承担部分费用的患者相比,前者的医疗费用多出了30%。0兰德公司的研究说明道德风险确实存在,而且非常严重。 2.对于提高护理质量的需求以及技术进步 随着人们收入的提高,人们对高质量医疗护理的需求不断增加。此外,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医疗技术的进步是几十年来医疗保险开支在世界各国都持续上涨的罪魁祸首。例如,以前没有器官移植技术的时候,出现器官衰竭症状的患者很可能不治身故,但现在有了这种技术,医疗保险就不能因为费用昂贵而不允许使用。结果就是,如果我们想得到这种医疗效益,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 新的医疗技术的前进步伐在任何时候似乎都不会放慢速度。如果过去的一切只是个开始的话,那么与提高生命质量的承诺同时而来的就是标价极高的药品与医疗服务。因此,这种原因的控制比道德风险的控制更加困难。我们在下面“控制昂贵医疗服务的数量?”这一部分中将会进一步感觉到这一点。 3.人口老龄化 国内外的研究都表明,老年人的人均医疗费用是其他人的三到五倍。这些研究也表明,在老龄化的过程中,老龄人口医疗费用会增加。关于人口老龄化对医疗卫生总费用的影响,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人口老龄化是医疗卫生费用上升的主要推动力,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老龄化对医疗卫生费用上升的影响并不大,因为尽管老年人口医疗费用很高,但是很难确定医疗费用总量的上升到底是人口结构变化造成的,还是医疗费用、保险覆盖率这些因素导致的。 四、 英国的社会保险 1941年6月,英国政府成立了一个综合研究机构——社会保险及相关福利研究联合会,任命英国经济学家、牛津大学教授贝弗里奇为联合会主席。经过一年多的调查与研究,贝弗里奇于1942年发表了《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报告书》,也称《贝弗里奇报告》。在这个报告中,贝弗里奇向政府提出了建立“福利国家”的方案,主张实行失业、残疾、疾病、养老、生育、寡妇、死亡等七个项目的社会保险。他还提出,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全体公民,个人所得待遇同个人,缴费多少没有太大的联系,以保证大家都享受到最低的保障水平。该报告进一步提出了有关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即所有家庭不管其收入水平如何,应当一律按照统一的标准缴纳保险费和领取津贴;领取津贴的时间与数额应当充分;行政管理应当统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工党政府全面推行“贝弗里奇计划”,终于在1948年宣称建立了“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国家”保障制度。此后,英国的“福利国家”保障制度被其他工业化国家,尤其是北欧国家和英联邦国家争相效仿,这些国家先后建立起“普遍保障”的社会福利制度。 1.双重养老保险 英国的社会养老保险是以全社会成员为实施对象并实行定额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以被雇用人员为实施对象并根据工资与缴纳年数实行支付的附加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的享受资格包括满足可计年数和达到退休年龄两方面。可计年包括两类,第一类为缴足50周保险费(1975年以前)或52周保险费(1975年以后)的年,第二类为满足免缴保费条件的年,免缴保费条件包括失业者、生育补助领取者及无劳动能力者等。周保险费以一周收入下限为基础,如1990年周收入下限为46英镑,员工缴纳46英镑的2%,另加46—350英镑的9%。可计年数必须达到整个工龄的90%,否则就不能领取全额养老金,如果低于25%,就没有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英国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5岁,女性60岁。 法定退休年龄即为支付开始年龄,女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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