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用纺织品项目工程管理规划_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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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应急救援用纺织品项目工程管理规划 应急救援用纺织品项目 工程管理规划 目录 一、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2 二、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3 三、 试运行阶段的工作内容 5 四、 试运行阶段工程咨询单位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 6 五、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依据 7 六、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9 七、 施工合同履行 11 八、 施工合同订立 42 九、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50 十、 工程项目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含义 69 十一、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理解要点 72 十二、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步骤 77 十三、 产业环境分析 80 十四、 坚持标准引领,完善质量保障能力 81 十五、 必要性分析 82 十六、 公司简介 82 十七、 项目基本情况 83 十八、 项目规划进度 86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 86 十九、 项目投资计划 87 建设投资估算表 89 建设期利息估算表 90 流动资金估算表 92 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 93 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 94 一、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一)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概念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16)对质量管理的定义是:关于质量的管理,即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活动。据此,我们可以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是指在工程项目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活动。通常包括制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以及通过质量策划、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组织实现这些质量目标的过程。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目的,是通过管理工作,使建设项目科学决策、精心设计、精心施工、产品合格,保证投资目标的实现。 (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特点 与工业产品相比,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具有如下特点: (1)工程项目的质量特性较多。除了项目的物理化学功能特性外,还要考虑可靠性、耐久性(寿命期内功能的持续性,减少维修量)、安全性(人身安全、运行安全)与环境的协调性。 (2)工程项目形体庞大,高投入,周期长,牵涉面广,风险多。 (3)工程项目质量影响因素多。工程项目不仅受工程项目决策、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的影响,还要受到材料、机械、设备的影响。工程所在地政治、经济、社会环境以及气候、地理、地质、资源等因素对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4)工程项目质量管理难度较大。一种工业产品,生产工艺技术成熟后,有固定的生产线,建立稳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可以连续多年进行批量生产。工程项目则不同,它是一次性成果,每个项目都有各自的特点和区别,质量管理工作需要不断地适应新情况。同时,建设项目的周期长,实施过程中情况不断变化,许多新因素不断加入,这就给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带来难度。 (5)工程项目质量具有隐蔽性。工程项目中分项工程交接多,中间产品多,隐蔽工程多,如不及时进行监督检查,事后很难发现内在的质量问题。因此,必须加强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二、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16)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定义可概括为:在质量管理活动中,组织建立方针和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过程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据此,项目管理组织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方法和步骤是: (1)根据委托合同及合同附件提出的各项具体质量要求和规定,确定项目管理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结合项目工作分解结构(WBS),把质量目标层层分解,使各项工作目标和质量目标结合起来。 (3)结合项目团队职能的分层次分解,把质量管理的职能(包括直接质量活动和间接质量活动)分层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各个作业人员。 (4)在质量目标、质量管理职能分层次分解的基础上,参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制订出适合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5)制订具体的可操作的质量计划。质量计划应尽可能简明,便于操作,一般采取上下结合的办法进行, 质量计划的内容包括: 1)明确各层次的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职能 2)明确各层次之间的配合和接口。要做到层次清楚、接口明确、结构合理、协调有效。 3)明确实现质量目标的过程顺序,明确过程中进行质量监测的环节和频率以及标准。根据过程控制的原理按过程顺序进行控制,使每个工序都能保证质量。 4)确定和提供实现质量目标必需的资源。 5)明确记录和报告数据的标准表格。制订标准表格是为了对记录进行规范化的整理,既是及时分析质量执行情况采取改进措施的重要工具,也是及时向顾客和有关部门报告进行沟通的重要手段。 (6)按质量计划组织实施。按规定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 (7)及时清除不合格工程,并总结经验救训,分析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三、 试运行阶段的工作内容 试运行是业主方和承包方的交接考核过程,因此,试运行工作由业主方(包括作为业主代表的咨询工程师)和承包方合作进行,各方职责在合同中约定。一般由业主方全面负责组织和指挥,承包方负责指导和技术服务,包括编制试运行计划、操作手册、收集整理试运行质量记录及编写试运行总结等。 试运行一般分为无负荷试车和投料试运行两个阶段。无负荷试车必须在机械竣工完成并达到规定要求后进行,也称为竣工试验。无负荷试车成功后,经业主和承包方检查确认具备投料试车条件后方能进入投料试车运行阶段。 在各单项装置试车合格以后,进行联合投料试车。联合投料试车的合格标准是打通流程,生产出合格产品,并达到设计要求。投料试运行达到规定要求并稳定生产一段时间后开始生产考核。生产考核是对项目质量特性全面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验收。 四、 试运行阶段工程咨询单位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 工程咨询单位在试运行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督促承包方编制试运行管理计划。试运行管理计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试运行的总说明、组织及人员、进度计划、费用计划、试运行文件编制要求、试运行准备工作要求、培训计划和业主及相关方的责任分工等内容。试运行管理计划应按项目特点,合理安排试运行程序和周期,并与施工及辅助配套设施试运行相协调。 2.督促承包方编制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特点进行编制。培训计划一般包括:培训目标、培训的岗位和人员、时间安排、培训与考核方式培训地点、培训设备、培训费用以及培训教材等内容。 3.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试运行方案。试运行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和原则、目标与采用标准、试运行应具备的条件、组织指挥系统、试运行进度安排、试运行资源配置、环境保护设施投运安排、安全及职业健康要求、试运行预计的技术难点和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4.考核合同目标。合同目标考核的时间和周期应按合同约定或商定执行。在考核期内当全部保证值达标时,合同双方及相关方代表应按规定签署合同目标考核合格证书。 五、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依据 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但需要规范与合同管理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需要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目前,我国这方面的立法体系已基本完善。与工程项目合同有直接关系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招标投标法》)。 《民法通则》 《民法通则》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基本法律。合同关系也是一种财产(债)关系,因此,《民法通则》对规范合同关系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 《合同法》 《合同法》是规范我国市场经济财产流转关系的基本法,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也要遵守其基本规定,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合同,均需遵守《合同法》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 《招标投标法》是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的主要法律,也是规范合同管理行为的法律,能够有效地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国家对工程项目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有明确的规定,必须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承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同行为也必须遵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建筑法》 《建筑法》是规范建筑活动的基本法律,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就是一种建筑活动,合同的内容也必须遵守《建筑法》的规定。 其他法律 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还涉及其他一些法律关系,则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需要提供担保的,则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需要投保的,则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在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需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则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如果要涉及合同的公证、鉴证等活动,则应当遵守国家对公证、鉴证等的规定。如果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双方订有仲裁协议(或者争议发生后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进行仲裁;如果双方没有仲裁协议(争议发生后双方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诉讼作为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六、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符合法律法规的原则 订立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等都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订立合同唯有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合同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当事人预期的经济利益目的才有保障。 平等自愿的原则 平等是指合同当事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自愿是指合同当事人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愿签订合同,即有权选择订立合同的对象,合同的条款内容,合同订立时间以及依法变更和解除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贯彻平等自愿的原则,必须体现签约各方在法律地位上的完全平等。合同要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签约双方都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例如单方提出的不平等条款)强加于另一方,更不得强迫对方同自己签订合同。 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公平原则,民事主体必须按照公平的观念设立、变更或者取消民事法律关系。在订立工程项目合同中贯彻公平原则,反映了商品交换等价有偿的客观规律和要求。贯彻该原则的最基本要求即是签约各方的合同权利、义务要对等而不能失去公平,要合理分担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实质上是社会良好道德、伦理观念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在订立合同中贯彻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应当诚实,实事求是向对方介绍自己订立合同的条件、要求和履约能力,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不得有隐瞒、欺诈的成分,在拟定合同条款时,要充分考虑对方的合法权益和实际困难,以善意的方式设定合同权利和义务。 等价有偿的原则 等价有偿原则是开展民事活动的一项原则,也是订立合同的一项基本原则。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原则 合同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七、 施工合同履行 工程项目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下面以《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通用合同条款”为例,具体阐述合同履行管理。 (一)发包人的义务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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