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服务公司证券市场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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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美容服务公司证券市场的治理 美容服务公司 证券市场的治理 xx投资管理公司 目录 一、 项目简介 3 二、 证券市场控制权配置方式 6 三、 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促进公司治理 11 四、 机构投资者概述 11 五、 机构投资者的参与治理 17 六、 产业环境分析 24 七、 维生素C乙基醚能够减少黑色素沉着,高效美白肌肤 25 八、 必要性分析 26 九、 法人治理 26 SWOT分析说明 43 (一)优势分析(S) 43 1、自主研发优势 43 公司在各个细分领域深入研究的同时,通过整合各平台优势,构建全产品系列,并不断进行产品结构升级,顺应行业一体化、集成创新的发展趋势。通过多年积累,公司产品性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43 一、 项目简介 (一)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xx投资管理公司 (二)项目地点 项目选址位于xxx。 (三)项目进度 结合该项目的实际工作情况,xx投资管理公司将项目工程的建设周期确定为24个月,其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工程勘察与设计、土建工程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车投产等。 (四)项目提出的理由 1、长期的技术积累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前,公司已具备产品大批量生产的技术条件,并已获得了下游客户的普遍认可,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国家政策支持国内产业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规范产业发展。在国家政策的助推下,本产业已成为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伴随着提质增效等长效机制政策的引导,本产业将进入持续健康发展的快车道,项目产品亦随之快速升级发展。 维生素C乙基醚具有亲水油双重特性且化学性质极为稳定。维生素C乙基醚,化学名:3-O-乙基抗坏血酸醚,作为维生素C衍生物具有亲油亲水的性质,这扩展了其适用范围,尤其是在日用化学中的应用。普通的维生素C很难被皮肤吸收,生物利用度很低,维生素C乙基醚的亲水亲油性使其更加容易穿透角质层进入真皮层,进入皮肤后容易被生物酶分解而发挥维C的作用,从而提高其生物利用度。另外,维生素C乙基醚相对普通的维生素C还显示出极高的稳定性。根据Cosmetics&Toiletries,维生素C乙基醚稳定性比alpha-熊果苷、AA2G和维生素C本身更优,是不变色的维生物C衍生物,在化妆品中有卓越的抗氧化效果,可以确保VC的利用度,真正达到美白祛斑的效果。 (五)建设投资估算 1、项目总投资构成分析 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16198.1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2525.2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7.33%;建设期利息348.5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5%;流动资金3324.3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52%。 2、建设投资构成 项目建设投资12525.29万元,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其中:工程费用10540.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49.43万元,预备费335.85万元。 (六)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财务效益分析 根据谨慎财务测算,项目达产后每年营业收入27900.00万元,综合总成本费用23571.78万元,纳税总额2161.17万元,净利润3157.06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12.92%,财务净现值543.94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7.02年。 2、主要数据及技术指标表 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总投资 万元 16198.14 1.1 建设投资 万元 12525.29 1.1.1 工程费用 万元 10540.01 1.1.2 其他费用 万元 1649.43 1.1.3 预备费 万元 335.85 1.2 建设期利息 万元 348.51 1.3 流动资金 万元 3324.34 2 资金筹措 万元 16198.14 2.1 自筹资金 万元 9085.67 2.2 银行贷款 万元 7112.47 3 营业收入 万元 27900.00 正常运营年份 4 总成本费用 万元 23571.78 "" 5 利润总额 万元 4209.42 "" 6 净利润 万元 3157.06 "" 7 所得税 万元 1052.36 "" 8 增值税 万元 990.01 "" 9 税金及附加 万元 118.80 "" 10 纳税总额 万元 2161.17 "" 11 盈亏平衡点 万元 11507.83 产值 12 回收期 年 7.02 13 内部收益率 12.92% 所得税后 14 财务净现值 万元 543.94 所得税后 二、 证券市场控制权配置方式 控制权配置包括并购和资产剥离两种形式。 (一)企业并购 1、企业并购基本概念 企业并购是兼并与收购的总称。在西方,二者惯于被联用为一个专业术语MergerandAcquisi—tion,缩写为“M&A”。兼并是指一个企业吸收其他企业合并组成一家企业,被吸收企业解散,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被吸收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承继企业承继的行为。收购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资产、股份或股票,或对其他企业的股东发行新股票,以换取所持有的股权,从而取得其他企业的资产和负债。 兼并和收购有着一定的区别。兼并的结果通常是目标企业法人地位的丧失,成为兼并方的一部分。从产权经济学角度看,兼并是企业所有权的一次彻底转移,兼并方无论从实质上还是从形式上都完全拥有了目标企业的所有权。而在收购行为中,目标企业可能仍保留着原有名称,优势企业只是通过购买目标企业全部或部分所有权而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在实践中,接管、企业重组、企业控制、企业所有权结构变更等都统称为并购(M&A)。 2、企业并购条件 并购并非轻而易举,并购机制并非总是行之有效的。首先,并购需要收集关于并购目标企业的无效性和有待改进领域的信息,而收集这些信息的成本可能是昂贵的。其次,一些被并购公司的股东不转让其股份、不支持并购者的“搭便车”现象会对并购产生巨大的阻力。因为对于被接管公司的股东而言,保留股份能够免费享受到并购者并购带来的股价提高的好处。再次,并购者可能面临来自其他并购者和少数股东的竞争。最后,被并购公司的管理阶层会采取各种并购防御措施使并购难以成功。 3、企业反并购措施 ①诉诸法律。诉讼策略是目标公司在遭遇敌意并购时常使用的法律手段。目标公司在收购方开始收集股份之时便以对方收购的主体资格、委托授权、资金来源、信息披露等方面违法违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对方的收购行为无效。于是,收购方必须给出充足的证据证明目标公司的指控不成立,否则不能继续增加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从提起诉讼到具体审理再到裁决,一般都需要一段时间,目标公司可以请反并购专家来商量对策,也可以寻求有合作意向的善意收购者来拯救公司。总之,不论诉讼成功与否,都为目标公司争取了宝贵的时间,这也是其被广泛采用的主要原因。 ②定向股份回购。这是指目标公司以可用的现金或公积金或通过发行债券融资来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股票一经回购,势必会使流通在外的股票数量减少,假设回购不影响公司的利益,那么剩余股票的每股收益率就会上升,使每股的市价也随之上涨。目标公司如果提出比收购价格更高的出价来收购其股票,则收购者不得不提高其收购价格,从而抬高收购成本,增加收购难度。目标公司通常采取举债或出售资产的方式融资来回购股票,这样可以抬高公司的负债比率或将引起收购者兴趣的特殊资产(如商标、专利、关键资产或子公司等)出售,从而降低并购收益。 ③资产重组与债务重组。目标公司采用资产重组的目的在于减少公司的吸引力,增加并购公司的并购成本。目标公司或是购进并购方不要的资产或部门,或是忍痛出售并购方看中的资产或部门,使并购方失去兴趣,达到反并购的目的。 与资产重组一样,目标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目的也是增加并购方的成本。通过对债务的重新安排,使并购方在并购成功后会面临巨额的债务负担。例如,目标公司可以将以前的债务重新安排偿还时间,使并购方在并购后立即面临还债的难题。 ④毒丸防御。毒丸策略一般是由企业发行特别权证,该权证载明当本企业发生突变事件时,权证持有人可以按非常优惠的价格将特别,权证转换为普通股票,或是企业有权以特别优惠的价格赎回特别权证。毒丸防御策略增加了收购目标公司的成本,从而增强了目标公司抵御接管并购的能力。 (二)公司剥离 与公司并购相对应的行为是公司剥离,即依照法律规定、行政指令或经公司决策,将一个公司分解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独立的新公司,或将公司的某个部门予以出售的行为。 公司剥离方式主要有部门出售、股权分割和持股分立三种形式。 1、部门出售 部门出售是指将公司的某一部分出售给其他企业。部门出售的主要目的或是为了取得一定数量的现金收入,或是为了调整企业的经营结构,以集中力量办好企业有能力做好的业务。美国的学术研究一般表明,出售资产的公司和收购与自己有关行业的公司,会造成股票价格提高,但收购与自己行业无关的公司,股票价格不会提高。 2、股权分割 股权分割又称资产分割,是将原公司分解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完全独立的公司。分立后的企业各有自己独立的董事会和管理机构,原公司的股东同时成为分立后的新公司的股东。股权分割的动机与部门出售相似。但股权分割后,别的公司不会经营该分割出的单位,因此,不会出现公司重组中的协同效应。有可能的是,在不同的管理手段下,该经营单位作为一个独立的公司比原来经营得更好,股权分割就可能获得经济效益。但应注意的是,股权分割也是有成本的;相对于一个独立的公司,有两个独立的公司又有新的代理成本。 3、持股分立 持股分立是在将公司的一部分分立为一个独立的新公司的同时,以新公司的名义对外发行股票,而原公司仍持有新公司的部分股票。 持股分立与股权分割的不同之处在于:在股权分割时,分立后的公司相互之间完全独立,在股权上没有任何联系;而持股分立的典型情况是,持股分立后的新公司虽然也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但原公司继续拥有新公司的部分权益,原公司与新公司之间存在着持股甚至控股关系,新老公司形成一个有股权联系的企业集团。 三、 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促进公司治理 在现代市场经济,仅仅依靠市场的自发调节作用(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很难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证券市场也不例外。因此,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是:让政府对市场运作进行干预(“看得见的手”),纠正市场缺陷,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提供公共产品为社会服务。对于证券市场而言,由于其影响面较广,因此政府的监管就更是不可或缺。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监管部门主要是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它承担着证券市场的监管者和证券市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屏障两大功能。 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作用,主要是中国证监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主要包括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利益保护制度、防止内部人控制制度、禁止内幕交易制度等基本制度。 四、 机构投资者概述 (一)机构投资者的定义 机构投资者,是指用自有资金或者从分散的公众手中筹集的资金专门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法人机构,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商业保险公司和各种投资公司,等等。 与机构投资者所对应的是个人投资者,一般来说,机构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数量很大,而个人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数量较小。 (二)机构投资者的分类 机构投资者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有各种证券中介机构、证券投资基金、养老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及保险公司。广义的机构投资者不仅包括这些,而且还包括各种私人捐款的基金会、社会慈善机构甚至教堂宗教组织等。 以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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