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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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妥善处理道路交通运输环节中的事故及险情,做好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生产安全事

2、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2)规章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3)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自治

3、区行政区域内特别重大和重大道路交通运输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以及超出事发地市、县(区)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处置能力的交通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指导市、县(区)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市、县(区)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对道路交通运输事故的应对工作。1.4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发生道路交通运输事故时,在各级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组织、指挥下,按照事故等级和法定职责,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行业管理的要求,具体做好应急处置工作。(2)以人为本,确保安全坚

4、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管理的最终目的,优先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畅通。(3)预防为主,平急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做到遇事有法可依、反应迅速;定期进行人员培训与预案演练,做到事发即来,来之能战;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合理配置保障资源;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干预,防止事态扩大。(4)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应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加强应急技术平台建设,重视专家咨询建议,依托专业知识,运用先进技术,提高应急决策水平,形成指挥统一、反应灵

5、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1.5应急预案体系与分级1.5.1应急预案体系自治区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分为自治区、市、县(区)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自治区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制定并实施。市、县(区)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本预案,由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机构负责制定并实施,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1.5.2事故分级本预案所称各类道路交通运输事故按照其严重程度、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事故(级)、重大事故(级)、较大事故(级)和一般事故(级)四级

6、。表 1 道路交通运输事故等级表等级事故的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特别重大事故(级)l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l 导致100人以上重伤;l 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l 导致道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处置时间在48小时以上。重大事故(级)l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l 导致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l 造成5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l 导致道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处置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较大事故(级)l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l 导致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l 造成1千万元以上、5千

7、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l 导致道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处置时间在 12 小时以上、24 小时以下。一般事故(级)l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l 导致10人以下重伤;l 造成1千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l 导致道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处置时间在12小时以下。注:参考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分级标准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结合我区道路交通运输实际确定。以上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下同)。2 主要任务切实加强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处理、预

8、警预防、应急响应、培训演练和支持保障等各项应急工作,建立健全道路交通运输科学规范的应急处置体系,更加高效、有序地组织协调处置道路交通运输事故,预防、减轻和消除突发事故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道路交通运输正常秩序,保障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高效、有序、畅通运行。3 组织指挥体系自治区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指挥机构、日常管理机构、咨询专家组等构成。3.1指挥机构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自治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自治区指挥部)。自治区指挥部负责道路交通运输事故的决策、协调和指挥,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主席任总指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

9、分管副秘书长、自治区应急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网信办、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外办、宁夏军区战备建设局、武警宁夏总队、宁夏气象局、宁夏地震局、宁夏通信管理局、宁夏银保监局、宁夏消防救援总队、民航宁夏空管分局、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共同派员组成,并可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自治区指挥部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1)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措施;(2)履行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上报职责;(3)决定启动和终止特别重大

10、(级)、重大(级)道路交通运输事故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4)负责本地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5)根据地方相关部门请求,协调处理跨市级行政区域的其他道路交通运输事故;(6)负责协调跨市道路交通运输应急资源、应急人员的调度指挥;(7)决定应急经费安排、审定应急经费预算;(8)其他相关重大事项。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可参照本预案,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成立市、县(区)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市、县区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级)、一般(级)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指挥工作。3.2成员单位

11、职责分工重大或特别重大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发生后,需要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同实施。自治区指挥部在事故应急响应中,统一领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参加应急协作。主要任务分工如下:3.2.1领导分工(1)指挥部总指挥:指令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带领或指派人员赶赴现场;听取事故情况报告,全面了解、掌握、报告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作出应急处置对策、部署。(2)指挥部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沟通、协调成员单位;安排成员单位按规定程序有序开展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3.2.2成员分工(1)自治区应急厅:协助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协调相关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对处置工作;组织做好重要救援物资装备的调

12、度、物流应急计划、应急物资投放网络与公路运力的衔接计划;组织协调受灾人员的救助工作;组织道路交通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搜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2)自治区公安厅:负责维护交通运输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划分警戒等级及范围。实施事故现场周边部分路段的临时交通管制。积极协调开辟应急救援通道并保持交通畅通。负责道路交通运输事故现场的勘查、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配合事发地区政府做好紧急疏散和其他应急处置工作。(3)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物资运输保障;负责抢通中断的道路等工作;配合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参与道路交通运输事故评估分析,判断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后果等事故调查处理工作。(4)自

13、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道路交通运输事故新闻报道工作,必要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指导、督促、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及时向社会播发道路交通运输事故预警信息。做好自救互救、事故救援工作宣传报道和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宣传。(5)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负责协调获救和遇难港澳台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6)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和引导,并做好相关重点舆情报告。(7)自治区民政厅:负责协调做好获救人员及伤亡人员中困难家庭的临时生活救助。(8)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审核自治区事权范围内的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应急年度预算,落实应急相关经费。(9)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负责地质灾害信息的提供和监测;组织事故中地

14、质灾害险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开展事故影响村镇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10)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对事发地及周边地域出现的环境污染状况进行环境监测,提出污染控制与处置建议,协助核实污染损害情况。(11)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各地对事故引起的受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安全评估;为重建或修缮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12)自治区水利厅:负责因事故可能引发对道路损毁的泥石流、洪水等灾害的监控预测;组织防洪安全检查,组织防汛抢险、防洪调度;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检测和维护管理工作。(1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伤员救护及转运工作;做好伤员集中救治工作及相应医疗资

15、源的调配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调和处置工作。(14)自治区外办:负责协调获救和遇难外籍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15)宁夏军区战备建设局:根据事故和地方需要,组织军区所属部队和民兵应急救援队伍、协调驻军部队参加事故救援工作。(16)武警宁夏总队:根据地方需求,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在自治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与事故救援行动。(17)宁夏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近期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为道路交通运输事故提供气象信息服务。(18)宁夏地震局:负责地震信息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地震预警及速报信息,为道路交通运输事故提供地震信息服务。(19)宁夏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为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提供通信保障。(20)宁夏银保监局:负责做好事故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21)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负责开展专业消防救援工作,做好火灾扑救、爆炸险情控制、危险品清除、遇险人员营救等工作;组织事故中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22)民航宁夏空管分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救援民航运输保障工作;配合应急物资的运输和事故现场的救援、监视跟踪。(23)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负责根据自治区储备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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