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工业锅炉 安全、节能和环保管理基本要求(征求)

上传人:姜泥 文档编号:333429267 上传时间:2022-09-02 格式:DOC 页数:30 大小:3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在用工业锅炉 安全、节能和环保管理基本要求(征求)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在用工业锅炉 安全、节能和环保管理基本要求(征求)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在用工业锅炉 安全、节能和环保管理基本要求(征求)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在用工业锅炉 安全、节能和环保管理基本要求(征求)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在用工业锅炉 安全、节能和环保管理基本要求(征求)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在用工业锅炉 安全、节能和环保管理基本要求(征求)》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在用工业锅炉 安全、节能和环保管理基本要求(征求)(3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31地方标准DB 31/T 10572022代替DB31/T 1057-2017在用工业锅炉安全、节能和环保管理基本要求Basic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energy saving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anagement of industrial boilersXXXX - XX - XX发布XXXX - XX - XX实施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31/T 10572022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管理机构及人员24.1管理机构24.

2、2人员配置的基本构成24.3岗位职责24.4人员培训45运行安全、节能和环保管理要求45.1锅炉安全、节能及环保管理制度和记录45.2运行安全管理55.3节能管理75.4环保管理85.5自行检查85.6档案管理96锅炉安装、改造和修理96.1总体要求96.2安装96.3改造106.4修理107定期检验108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119应急预案和演练129.1应急预案129.2演练1310使用登记和变更1311锅炉房安全、节能、环保管理评价14附录A(规范性附录)工业锅炉能效考核指标15附录B(规范性附录)在用锅炉计量、检测、控制仪表配置要求17附录C(资料性附录)工业锅炉安全、节能与环保标准化管理

3、达标暨示范锅炉房评价表18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31/T 1057-2017在用工业锅炉安全、节能和环保管理基本要求本文件与DB31/T 1057-201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 修改了管理机构的设置条件(见4.1.2,2016版的4.1.2);b) 增加了特种设备双预防的相关内容(见4.1.3);c) 修改了设置特种设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条件(见4.2.3,2016版的4.2.3);d) 修改了人员的岗位职责(见4.3,2016版的4.3);e) 增加了节能管理制度内容(见5.

4、1.2h);f) 修改了环保的制度(见5.1.2 i,2016版的5.1.2 i);g) 增加了环保的记录(见5.1.2 j);h) 修改了锅炉紧急停炉的情况(见5.2.5,2016版的5.2.5);i) 增加了锅炉定期能效测试的内容(见5.3.6);j) 修改了锅炉月度检查的内容(见5.5.2,2016版的5.5.2);k) 增加了燃烧器年度检查的内容(见5.5.3);l) 增加了锅炉安装、改造和修理的总体要求(见6.1);m) 增加了事故发生后报告的内容(见8.2);n) 修改了在用工业锅炉能效考核指标(见附录A,2016版的附录A);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

5、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文件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处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青浦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本文件起草人:冯冰潇、费志强、王海荣、杨博、吕勤、蔡昊、杨麟、汤健、黄亮、裴冰、侯少毅、陈乐。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7年首次发布为DB31/T 1057-2017;本次为第一次修订。27在用工业锅炉 安全、节能和环保管理基本要求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在用工业锅炉使用单位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运行安全、节能和环保管理要求,锅炉安装、改造与

6、修理,定期检验,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应急预案和演练,使用登记和变更,锅炉安全、节能、环保管理评价等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使用单位锅炉及其范围内管道(以下简称“锅炉”)的安全、节能和环保管理,可用于上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使用单位的安全监察、节能检查和环保检查。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576 工业锅炉水质GB/T 4272 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 10180 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

7、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 23971 有机热载体GB/T 24747 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1 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 现场设备、工业金属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4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73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NB/T 47035 工业锅炉系统能效评价导则TGS 11 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GS 91 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DB31/ 267 燃料含硫量和灰分限值DB31/ 387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8、31/T 1182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通则DB31/T 1183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DB31/T 1184 特种设备隐患分级分类导则DB31/T 1185 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要求DB31/T 1186 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通则DB31/T 1187 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实施指南DB31/T 1188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评价导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在用工业锅炉 In industrial boiler是指额定工作压力小于3.8MPa且不用于发电的并已办理使用登记的锅炉3.2锅炉事故 The accident of boiler是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

9、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中规定的锅炉事故。3.3集成锅炉 skid-mounted boilers是指锅炉本体和辅助设备及系统由锅炉制造单位集成、安装在一个底盘或框架上、整体出厂的锅炉,亦称撬装式锅炉。4 管理机构及人员4.1 管理机构4.1.1 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锅炉设备级别、结构型式、燃烧方式、用途和数量等情况,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构,负责锅炉使用的安全、节能及环保管理。4.1.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使用单位,应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a) 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使用的;b) 使用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50台以上(含50台)的。4.1.3 使用单位还应制定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工作制度,按要求

10、开展锅炉及其管道的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管理评价工作。具体实施可参照DB31/T 1182、DB31/T 1183、DB31/T 1184、DB31/T 1185、DB31/T 1186、DB31/T 1187、DB31/T 1188等要求执行。4.2 人员配置的基本构成4.2.1 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锅炉安全使用、节能及环保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锅炉的安全使用、节能及环保运行全面负责。4.2.2 使用单位应指定一名本单位管理层人员作为锅炉安全、节能及环保管理负责人,按相关法规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证。4.2.3 使用单位应至少指定一名专职或者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

11、本单位锅炉安全的日常管理,按相关法规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锅炉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的锅炉安全管理人员:a) 使用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Pa锅炉的;b) 使用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20台以上(含20台)的。4.2.4 使用单位应配备节能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锅炉的节能和环保的日常管理;也可以由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同时兼任节能和环保管理人员。4.2.5 使用单位应配备持证的锅炉操作人员和水处理作业人员,作业人员配置数量应满足锅炉安全运行的需要。4.3 岗位职责4.3.1 主要负责人职责主要负责人职责包括:a) 设置管理机构,配备持证的锅炉管理人员、锅炉作业人员和水处理

12、作业人员;b) 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岗位责任、操作规程、隐患治理、节能管理、环保管理、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管理、采购验收等管理制度;c) 督促、检查锅炉安全、节能及环保工作;d) 保证必要的锅炉安全、节能及环保投入;e) 申领相关许可证。4.3.2 安全管理负责人职责安全管理负责人职责包括:a) 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单位锅炉安全的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锅炉的安全使用;b) 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c) 组织制订本单位锅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锅炉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员配备;d) 组织制订锅炉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且定期组织演练;e) 对本单位锅炉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f)

13、 组织进行隐患排查,并且提出处理意见;g) 当安全管理员报告锅炉存在事故隐患应停止使用时,立即做出停止使用锅炉的决定,并且及时报告给本单位主要负责人。4.3.3 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包括:a)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且适时更新锅炉安全、节能及环保管理制度;b) 建立锅炉安全技术档案;c) 组织锅炉验收、办理锅炉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d) 组织制订锅炉操作规程;e) 组织开展锅炉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f) 组织开展锅炉定期自行检查工作;g) 编制锅炉定期检验计划并且落实定期检验工作,组织对定期检验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h) 按照规定报告锅炉事故,参加锅炉事故救

14、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i) 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锅炉事故隐患,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锅炉,并且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j) 制止和纠正锅炉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4.3.4 节能管理人员职责锅炉使用单位的节能管理人员应组织制订本单位锅炉节能制度,对锅炉节能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锅炉节能技术档案,组织开展锅炉节能教育培训,编制锅炉能效测试计划,督促落实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工作。4.3.5 环保管理人员职责锅炉使用单位的环保管理人员应组织制订本单位锅炉环保制度,对锅炉环保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锅炉环保技术档案,组织开展锅炉环保教育培训,编制锅炉环保测试计划,督促落

15、实锅炉环保测试工作。发现锅炉运行过程中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应立即处理,直到污染物排放符合要求,同时记录在案。问题严重时应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决定停止使用锅炉。4.3.6 管理人员对管理部门的职责锅炉安全、节能和环保管理人员应配合特种设备安全、节能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4.3.7 作业人员职责锅炉作业人员和水处理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使用单位管理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其主要职责包括:a) 执行各项锅炉安全、节能及环保管理制度并且按照操作规程操作;b) 按照规定填写锅炉运行、水(介)质化验、交接班等使用管理记录;c) 参加安全、节能及环保教育和技术培训;d) 进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