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厕灵企业技术标准范例

上传人:沧海****3 文档编号:333425183 上传时间:2022-09-02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595.9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洁厕灵企业技术标准范例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洁厕灵企业技术标准范例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洁厕灵企业技术标准范例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洁厕灵企业技术标准范例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洁厕灵企业技术标准范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洁厕灵企业技术标准范例(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Q/JXKJ 企 业 标 准 Q/JXKJ 0012020 洁厕灵 2020- 05 - 01 发布 2020 -06 -01 实施 发 布 Q/JXKJ 0012020 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编制。 本标准由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本标准有效期为3年。Q/JXKJ 0012020 1 洁厕灵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洁厕灵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洁厕灵的生产、质检和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

2、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9985-2000 手洗餐具用洗涤剂 GB/T 13173-2008 表面活性剂 洗涤剂试验方法 GB 21241-2007 卫生洁具清洗剂 QB/T 2739 洗涤用品常用试验方法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试验溶液的制备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材料要求 产品

3、所用的各种表面活性剂的生物降解度应不低于90%,且公认降解中对环境是安全的。 3.2 感官要求 产品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外观 液体产品,均匀、不分层,无悬浮物或沉淀(加入均匀悬浮颗粒组分的产品除外) 气味 无异味,符合规定香型(不加香的产品除外) 稳定性 于-52的冰箱中放置24h,取出恢复至室温后观察,无结晶、无沉淀、不变色; 于402的恒温箱中放置24h, 取出立即观察, 不分层、 不变色、不混浊,且不改变气味 注:稳定性是指样品经过测试后,外观前后无明显变化。 Q/JXKJ 0012020 2 3.3 理化指标 产品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

4、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总酸度(以HCl计)/% 12 表面活性剂含量/% 0.5 腐蚀性 瓷砖表面无可见变化,HB铅笔划痕湿擦能擦掉; Z10铸铁腐蚀级别1级 3.4 净含量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4 试验方法 除非另有说明, 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的分析纯的试剂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或相当纯度的水。 试验中所需溶液,均按QB/T 2739相应条款配制。 4.1 外观检验 取适量样品置于干燥洁净的试管内,在非直射光线条件下进行观察,按要求进行判定。 4.2 气味检验 采用鼻嗅法进行检验。 4.3 稳定性试验 4.3.1 低温稳定性试验 将产

5、品样品倒入 60mL 玻璃磨口试剂瓶中,置于-52冰箱中,24h 取出,置于室内恢复至室温后,检查外观,按要求判定。 4.3.2 高温稳定性试验 将产品样品倒入 60mL 玻璃磨口试剂瓶中, 置于 402烘箱中, 24h 取出, 立即检查外观、 气味,按要求判定。 4.4 总酸度的测定 依据 GB 21241-2007 中 5.4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4.5 表面活性剂含量 一般情况下,总活性物含量按 GB/T 13173 规定的方法进行。当产品配方中含有乙醇的表面活性剂组分时, 或客商订货合同中规定总活性物含量检测结果不包含水助溶剂, 要求用三氯甲烷萃取法测定时,总活性物含量按 GB 99

6、85-2000 中附录 A 的 A1 测定。 4.6 腐蚀性的测定 依据 GB 21241-2007 中 5.6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Q/JXKJ 0012020 3 4.7 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以同一规格、同一原料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次。 5.2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3 出厂检验 5.3.1 产品须经企业质检部门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 5.3.2 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气味、稳定性、总酸度及净含量。 5.3.3 检验样品由每批产品中随机抽 3,且每批样品数不少于 10 件。 5.3.4

7、 若有不合格项,允许加倍抽样复检,复检仍有不合格项,判定该批次为不合格。 5.4 型式检验 5.4.1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常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一次;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5.4.2 检验项目 本标准第3章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5.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全部项目指标都达到本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合格;若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可从该批产品中双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

8、检,复检结果仍有不合格的,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 产品销售包装标志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般应标明: 产品名称、 生产厂名和厂址、 产品标准编号、生产日期、产品主要成分、产品性能、使用说明、注意事项及其它特殊需要标注的内容。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6.2 包装 Q/JXKJ 0012020 4 产品销售包装应密封完好,不得有漏液等现象;大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包装,玩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或者按用户要求包装。 6.3 运输 产品运输工具应具有防晒、防雨设施。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不得与有毒、有害、易腐蚀、有异味的物品混运。 6.4 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清洁、防潮的库房内。并远离火源。不得与有毒、有害、易腐蚀、有异味的物品混贮。产品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保质期为2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