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继新型材料粉扑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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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创继新型材料粉扑研发生产项目创继新型材料粉扑研发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建设单位(盖章):广东省创继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创继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编制日期:2022 年年 6 月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创继新型材料粉扑研发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018-441400-26-03-84242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东省梅州市蕉华工业园北部工业区地理坐标(24 度 36 分 15.884 秒 N,116 度 9 分 15.950 秒 E)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4 泡沫塑料制造C268

2、2 化妆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 塑料制品业 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018-441400-26-03-842425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928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梅州市蕉华生态工业新城总体规划

3、审批机关:梅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批准实施的批复(梅市府办函2009212 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现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2查意见(粤环审2009437 号)文件名称: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梅州蕉华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粤环审2018227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梅州蕉华生态工业新城总体规划的相符性分析与梅州蕉华生

4、态工业新城总体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梅州市蕉华生态工业新城总体规划,蕉华工业新城应优先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一类工业入驻,集成电路生产、印刷电路板、电子配件组装、手机和通讯设备、电池生产等、家用电器制造、玩具生产(塑料、纸制造、棉布及纤维为原料的玩具)、成衣制造、针织品生产、家具制造、皮革皮具生产、环保设备制造等;同时也允许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二类工业入驻,包括五金机械(交通运输设备、专用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五金制品)、食品(水产品加工、乳制品加工、肉类食品加工、调料)、饮料和果汁制造(饮料、果汁、罐头等)、生物工程(生物制剂、生物制药等)、纺织业(印花、

5、印染、纺织)、新型建材工业等;禁止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三类工业入驻,如造纸、制革、电镀、印染、炼油、农药、冶炼业、化学工业、废旧金属再生和其他污染严重的企业。创继新型材料粉扑研发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位于梅州市蕉华工业园北部工业区,属于泡沫塑料制造及化妆品制造项目,不属于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符合梅州市蕉华生态工业新城总体规划准入条件。2、与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粤环审2009437 号),园区应优先引进无污染或低污染的机械等企业,不得引入电镀、印染、鞣革、造纸等水

6、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一类水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本项目属于泡沫塑料制造及化妆品制造项目,不属于审查意见中禁止引入的项目,本项目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进入蕉华污水处理3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废气污染物经加强管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因此,本项目建设与关于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粤环审 2009 437号)是相符的。3、与跟踪评价审查意见要求相符性分析与跟踪评价审查意见要求相符性分析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定位为机械、铜材加工、建材、电子、电气、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及家电。本项目为泡沫塑料制造及化妆品制造项目,不属

7、于禁止类进园产业,与专家技术审查意见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与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梅市府控方案的通知(梅市府202114 号)的符合性分析号)的符合性分析根据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梅市府202114 号),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环保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

8、(1)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梅州市蕉华工业园北部工业区,属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根据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梅市府202114 号),本项目所在地属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4142720002),管控单元分类为园区型重点管控单元;要素细类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项目所在地生态管控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不属于一般生态空间,属于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管控不属于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不属于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不属于大气环境布局敏感点重点管控区,属于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水环

9、境空间管控不属于优先保护区,属于一般管控区。(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梅州市蕉华工业园北部工业区,属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4根据2021 年 12 月蕉岭县环境质量状况月报以及环境质量现状补充监测的结果,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达到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29 号)二级标准;项目区附近地表水水质断面监测点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水质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昼间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对应标准规定要求,各要素均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实施后

10、,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投料粉尘和进料、乳化、罐装、出料、发泡、微波杀菌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化妆品生产废气污染物经加强管理后达标排放,粉扑生产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分别由 40m 排气筒(DA002、DA003)高空排放,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经活性炭吸附+UV 光解处理后经 40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产废水进入项目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蕉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1918-2002)一级 B 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

11、-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后,最终汇入石窟河,对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对产噪机械采取隔声、减震、避开作息时间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不直接排入外环境。综上所述,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仅使用电能等清洁能源供设备使用,项目用水依托当地现有自来水管网,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不占用耕地等土地资源,项目用地面积约为 9283m2,投资强度为 1292.69 万元/亩,拟用土地规划为建设用地。因此,项目用地、用水、用能在环境承载力范围内,不会加重自然资源承载能力,不会

12、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为泡沫塑料制造及化妆品制造项目,不属于广东梅州蕉华工业5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4142720002)中禁止引入电镀、印染、鞣革、造纸、洗水、化学纤维、农药、化工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一类水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不属于禁止引入石油化工及炼焦等重化工、冶炼业、火力发电、废金属、纸张等二次污染转嫁工业、黑色金属冶炼放射性矿产品等企业以及国家和省、市禁止投资的其他产业。因此,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项目已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粤妆 20210370)及发改备案(项目代码:2018-44

13、1400-26-03-842425),详见附件 3、附件 4。本项目与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梅市府202114 号)管控要求及相符性分析见表1-1。表表 1-11-1 与与梅州市梅州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广东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梅州蕉华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管控维管控维度度管控要求管控要求本本改改扩建扩建项目具体情况项目具体情况符合符合性性区域布区域布局管控局管控1-1.【产业/鼓励引导类】园区主要引进绿色新型建材、大健康食品(饮品)保健品、生物医药、化妆

14、品制造、竹木精加工、电子、信息、电气制造、机械制造等产业。项目属于泡沫塑料制造及化妆品制造项目符合1-2.【产业/禁止类】禁止引入电镀、印染、鞣革、造纸、洗水、化学纤维、农药、化工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一类水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引入石油化工及炼焦等重化工、冶炼业、火力发电、废金属、纸张等二次污染转嫁工业、黑色金属冶炼放射性矿产品等企业以及国家和省、市禁止投资的其他产业。项目不属于禁止引入电镀、鞣革、漂染、制浆造纸、化工及稀土冶炼、分离、提取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一类水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不属于禁止引入石油化工及炼焦等重化工、冶炼业、火力发电、废金属、纸张等二次污

15、染转嫁工业、黑色金属冶炼放射性矿产品等企业以及国家和省、市禁止投资的其他产业符合1-3.【产业/综合类】新入园项目应符合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及广东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蕉岭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为泡沫塑料制造及化妆品制造项目,项目符合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及广东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蕉岭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符合6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1-4.【产业/综合类】加强对园区周边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的环境保护,完善产业控制带的建设,产业控制带内优先引

16、进无污染的生,或适当布置废气排放量小、工业噪声影响小的产业,禁止引入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为级以上的项目。项目为泡沫塑料制造及化妆品制造项目,项目为废气排放量小、工业噪声影响小,大气环境风险潜势低于级的项目符合能源资能源资源利用源利用2-1.【能源/综合类】加强对水泥等高耗能产业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支持水泥行业使用替代原料和燃料。不涉及符合2-2.【能源/综合类】提高天然气等低碳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本项目使用能源主要为电能符合2-3.【能源/综合类】园区内水泥制品企业能耗应满足水泥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8263-2019)相关要求。不涉及符合2-4.【水资源/综合类】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加快中水回用及再生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不涉及符合污染物污染物排放管排放管控控3-1.【大气/综合类】园区内电子元件制造等重点行业新建项目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等量替代。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等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企业应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材料和低排放环保工艺。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起,园区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企业全面执行 挥发 性 有 机 物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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