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星涡旋压缩机智能制造项目环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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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旭星涡旋压缩机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旭星新能源科技(泰州)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 年 04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旭星涡旋压缩机智能制造项目项目代码2201-321202-89-01-625482建设单位联系人董乐联系方式13584803777建设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 59 号 62#、45#厂房地理坐标(119 度 58 分 25.792 秒,32 度 24 分 10.836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42气体压缩机械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69、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

2、械制造344-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泰州市海陵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泰海行审备202217 号总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万元)13环 保 投 资占比(%)0.26施工工期4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3954.8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京泰街区、工业区、文化创意区)(2014-2020)规划环

3、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京泰街区、工业区、文化创意区)(2014-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京泰街区、工业区、文化创意区)(2014-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泰环审201552号)2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与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京泰街区、工业区、文化创意区)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京泰街区、工业区、文化创意区)(2014-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海陵工业园区概况泰州海陵工业园区位于泰州市主城区东部

4、,距离市中心4km左右。泰州市人民政府于2003年3月批准成立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原规划范围东至先锋河、西临328国道、北至浙江路、南至翻身河,总面积16.6km2,该范围的区域环评泰州海陵工业园区区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6年4月12日通过泰州市环保局审批(泰环计(2006)15号文)。2006年4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升级为省级开发区(苏政复(2006)35号文),省级开发区四至范围及面积经国土资源部核定为“东至十里铺村、凌窦村、孙塘村,南至梅兰路(孙塘村、朱塘村、林南村、忠南村),西至328国道(忠南村、林南村),北至二号路北80m(林南村、凌窦村、十里铺村)

5、,面积4.599km2。海陵工业园区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具有较大规模,园区的总体布局和产业定位与原规划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原规划已经无法指导园区的发展建设,因此园区管委会从园区发展战略角度出发,提出对园区规划在空间布局和产业定位等方面进行一定的调整,调整后的园区四至范围东至泰镇高速西侧的东环路、西至老328国道、南至新328国道、北至海姜大道,总面积23.199km2,其中4.599km2为省级园区。园区管委会委托泰州市规划设计院对4.599km2省级园区编制了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0年)、对其他18.6km2范围(本项目所在地)编制了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京泰街区

6、、工业区、文化创意区)(2014-2020)。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京泰街区、工业区、文化创意区)(2014-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10月14日经泰环审201552号审查同意,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20年)于2016年12月7日经苏环审2016128号审查同意。(2)产业定位相符性泰州海陵工业园区优先发展机械、电子(不含电镀)、纺织、食品等轻污染、技术先进、有良好效益产业。禁止新建化工、印染、电镀等污染严重的项目,禁止建设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的项目,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环保政策和技术政策明令禁止的其他项目。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符合

7、海陵工业园区的产业3定位。(3)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处凤凰东路与济川东路之间,规划用地面积392.2公顷,占园区总用地的21.1%。园区内主要发展一类工业,适当发展二类工业,严禁有重污染的三类工业进入。本项目位于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59号62#、45#厂房,根据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京泰街区、工业区、文化创意区)(2014-2020),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海陵工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2、与、与关于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京泰街区、工业区、文化创意区关于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京泰街区、工业区、文化创意区)(2014-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

8、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分析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及相符性分析见表1-1。表表1-1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及相符性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及相符性序号序号审查意见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是否相符是否相符1园区应严格按照产业定位及相关政策引进建设项目,禁止建设淘汰类、限制类和增加电镀工序的项目。对区内现有不符合产业定位的企业在保留现有规模和排污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允许进行优化生产工艺及提高环保水平的相关技术改造。区内物流企业不得进行危化品的仓储运输。入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贯彻循环经济原则,尽量减少水资源的消耗和污染物的排放。按照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标准,推进园区生态化建设

9、。本项目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属于园区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相符2工业用地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不少于50米的空间防护距离,工业区周边50米范围内的十里铺村2018年底前完成拆迁工作,许野田村根据用地发展规划适时搬迁;居住区100米范围内不得布置含喷涂、酸洗等排放异味气体的表面处理工艺的企业。规划范围内迎春东路以南、兴陵路以北、先锋河以东、东环路以西的138公顷基本农田在未得到占补平衡前不得开发建设。鉴于本轮规划的工业区面积已超出市政府批复的范围(泰政复(2007)172号),因此超出部分的开发建设需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本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不涉及排放异味气体的表面处理

10、工艺;与周边最近孙家庄村距离60米,符合要求。相符3园区须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所有入区企业和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区内现有不符合产业定位、产业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相符4布局及环境管理要求的企业实施限期整改、转产、停产或搬迁工作,并按报告书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时间节点落实到位,同时明确现有企业搬迁后场地开发利用的环保要求。产业定位: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特色的现代产业集聚区,主要发展电子信息与电器、新型建材、新材料、机械制造、纺织等产业。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4优化能源结构,选择轻质油、天然气和电能等作为能源,2015年12月底前关停区内所有燃煤小锅炉;加快

11、区内污水管网及前进河截污导流工程建设,园区内未接管企业2015年底前接管到位。认真落实固废处理处置各项措施,一般固废应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实施前进河、大冯河、许郑河、大寨河河道整治工作企业使用电作为能源,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泰州市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相符5加强规划区风险防范应急体系建设。结合规划区产业定位特点,完善规划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体系,配备相应的设备、人员,并通过定期演练不断总结完善。企业建成后将加强风险防范应急措施的建设和实施。相符6园区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园区和入区企业应配备环保专职或兼职人员,对

12、入区企业污染源及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性监测;按规范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日常环境监测。本项目拟按规范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日常环境监测。相符7规划所含具体项目在实施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避免或减轻项目建设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关于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京泰街区、工业区、文化创意区)(2014-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要求。5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产业政策相符性根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本次新建项目

13、属于C3442气体压缩机械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令,2019年10月30日)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2013年3月15日)中的淘汰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对照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2、“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相符性(1)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14、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泰州市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主要有泰兴国家古银杏公园(专类园)、姜堰溱湖省级森林公园、姜堰白米省级森林公园、泰州春江省级湿地公园、引江河备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等20个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主要分布在泰州市姜堰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兴化市、泰兴市、靖江市。本项目位于海陵区,不在规定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内。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中规定的泰州市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录,本项目所在地附近主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新通扬运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经现场勘查,本项目所在地距新通扬运河5900m,在新通扬运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管控区外5400m,不在规定的泰州市生

15、态空间保护区域内。(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项目运营期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泰州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新通扬运河。根据2020年泰州市环境状况公报,泰州市海陵区环境空气存在一定的超标情况,其中PM2.5和O3年均浓度值超过二级标准,其余因子则均能满足标准要求;因此判定为非达标区。在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泰6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泰州市向环境污染宣战2020年实施方案,通过采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降低煤炭使用量、进一步控制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措施,2020年

16、全面完成“十三五”约束性指标。全市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22%以上,PM2.5平均浓度降至47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4.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均比2015年下降22%以上,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根据2020 年泰州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主要地表水新通扬运河水环境质量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标准要求,水环境质量较好。根据2020年泰州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总体来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项目投入运行后产生的废水、噪声等经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区域环境质量不会超出环境质量底线。(3)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项目所需资源为土地资源和能源,项目租用标准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不涉及土地利用上线。项目所需主要能源为电能,为清洁能源,园区供电能力能满足项目需求。(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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