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河凉港大桥下游右岸堤防整治工程项目环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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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江安河港大桥下游右岸堤防整治工程建设单位(盖章):成都市双流区牧马山电力提灌站编制日期:2022 年 4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江安河港大桥下游右岸堤防整治工程项目代码2105-510122-19-01-47123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安河港大桥下游右岸 300m 至 527m 处地理坐标堤防整治:起点:1035823.231,303418.049终点:1035829.559,303418.499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一、水利/127.防洪除涝工程:其他(小型沟渠的护坡除外:城镇排涝河

2、流水闸、排涝泵站除外)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永久占地:2647.7m2施工临时占地:2766.7m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双发改投资【2021】043 号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比(%)*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属于防洪堤建工程,项目不包括水库,属于自然河道且不涉及河道清淤,故不需要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

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2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一、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 可知:该项目为建筑业中“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中“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建设项目,行业代码为 E48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可知: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项目中的第二条“水利”第 1 项“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同时,本项目于2021年4月19日取得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成都市双流区牧马山电力提灌站江安河港大桥下游右岸堤防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于2022年1月24日取得成都

4、市双流区水务局关于江安河港大桥下游右岸堤防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批复(双水务审批【2022】初设1号)。综上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二、规划符合性二、规划符合性分析分析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表表 1-1 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序序号号条例规定条例规定工程建设内容工程建设内容是是否否符符合合第二十四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在

5、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本项目为防洪堤建工程,不涉及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不涉及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等;不涉及拦河渔具;不涉及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符合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防洪堤建设期间不涉及采土、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淤泥、爆

6、破、钻探、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等。符合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与四川省、与四川省“十三五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水利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2016年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3划,规划指出要“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规划明确要完善排洪排涝体系加快推进渠江流域土溪口、黄石盘、固军等防洪控制性水库工程建设,增强对洪水的调控能力。按照国家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20162019 年)要求,基本完成“六江一干”主要江河重点河段堤防工程,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采取综合措施提高防护洪水能力,改善河流生态环境。加快完善城市防洪排涝设

7、施,建设“海绵城市”,健全城市洪涝预警报警、指挥调度、应急抢险等措施,提高防洪减灾能力。本项目的建成可以改善提高江安河港大桥下游300m处右岸堤防加固与整治,清除深航四川分公司段堤防隐患点,保护深圳航空四川分公司200余工作人员和4000m2左右办公区的在设防标准下的防洪安全。同时,工程的整治有利于稳定河岸,保护基础设施。因此,符合四川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3、与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与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央财政支持项目清单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施方案中央财政支持项目清单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财

8、政厅联名出具的关于印发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央财政支持项目清单的通知(川水函2020901 号):按照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水利厅、财政厅联合将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涉及我省的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点山洪沟治理等3类2021-2025年财政支持项目向水利部、财政部进行了上报备案。本项目属于“四川省“十四五”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清单”第4项,故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划。4、与四川省、与四川省“十三五十三五”防灾减灾规划符合性分析防灾减灾规划符合性分析2016年12月四川省人

9、民政府印发了 四川省“十三五”防灾减灾规划(川办发2016102 号),该规划指出:“健全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体系,进一步加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提升主要江河和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的防洪能力,继续推进防洪控制性水库工程建设,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完善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综合防御体系,增强重点区域和城乡抗旱4能力。有效减轻全省洪旱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本项目为防洪工程,建设完成后可提高地区防御洪水能力,符合四川省“十三五”防灾减灾规划(川办发2016102 号)。5、与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与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江安河港大桥下游右岸300m堤防整治工程建设征占用各类土

10、地共计8.12亩,其中永久征地3.97亩,临时用地4.15亩。根据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关于江安河双流段等10条河渠管理范围划定的公告(见附件9),江安河双流区段河段管理范围划定为:划界河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江安河双流区段有堤防且满足防洪标准的河道,以渠顶向外8m为河道管理范围;江安河双流区段不满足防洪标准的河道,按照双流县城乡防洪(控制)规划(2011-2030年)规划渠顶和河岸线向外8m取最大值为河道管理范围。本项目位于江安河港大桥下游右岸300m至527m处,本项目永久占地在双流区河道管理8m线范围内,在该范围外无新增永久占地;施工临时占地4.15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11、其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在双流区河道管理8m线范围内,其他用地是深圳航空四川分公司内。同时,本项目建设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 号)”中规定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6、与成都市双流区分区详细规划(、与成都市双流区分区详细规划(2017-2035)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根据成都市双流区分区详细规划(2017-2035),双流区的战略定位是国际一流航空城、内陆开放先行区、成都生态智慧城。规划以充分发挥双流国际机场的发展基础优势和国家中心城市近郊机场的区位优势,对标阿姆斯

12、特丹史基辅机场和上海虹桥机场,塑造优越的营商环境,加快高端临空型产业向机场周边的高价值区位集聚,建设成为具有全国示范效应的临空经济创新高地。本段堤防整治工程位于深航四川分公司段,工程的建设能够改善深航四川分公司办公区基础设施条件并提升区域防洪安全性,为塑造机场周边优越的营商环境、建设具有全国示范效应的临空经济创新高地奠定了一定基础并具有良5好的示范效应。三、三、“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209 号)、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川府发201824 号)

13、。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表 1-2 本项目与四川省本项目与四川省“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符合性分析表序号项目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1.本项目为防洪治理工程,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项目环

14、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属于防洪治理工程,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对现有环境质量不产生影响。符合6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为防洪治理工程,仅在施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4生态

15、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基本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内容包括总体准入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以省、地市为单元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细分至区县,区域、流域共性要求可单独提出。总体注入要求已明确的内容,不在列入环境管控单元准入要求。本项目属于防洪治理工程,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2、与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 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

16、管控 的通知(川府发 20209 号),为实现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建立国土空间全覆盖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将全省行政区域从生 态环境保护角度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 管控单元,以及在全省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基础上,根据五 大经济区的区域特征、发展定位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明确各区 域差别化的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区以及 成都平原经济区。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中,针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以 及经济社会发展7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 求,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比例要求,对环境 质量达标区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成都平原经济区: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力优化调整产 业结构,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加快地区生产总值(GDP)贡献小、污染排放强度大的产业(如建材、家具等产业)替代升 级,结构优化;对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食品饮料、生物医药等产业提出最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岷江、沱江流域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化涉危险废物涉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严控环境风险,保障人居安全。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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