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 800 吨预氧丝纤维生产线项目环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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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压vironmcn叫Impact心丈江沁m压gUlCer让朽由中华人氏共和国人力有凡和杜会保隍句环境仅护吓批准找友A盲JI从让人通过l9牛,凡纽仪的r认具有环境,户平价工互忏的1R业水平iu陡力 名:戊ILf1 31Ii;H 别:k II:,i“1:“卒o11阰AII构1:lUI I气贮月21 rl i.Fr M-L1 u ;l 0 1 ofJL O O I 1小II纹一杜会嘈用代码”“抖I勺a!lI,,Jt ,.了d、一,重、一,.KH;7L”/j亚 红五注成苟庄,八!汀VV凇了辈飞“”1,霎.4 屯忙,i,J 也,;鹹chIt.“云旷嚷古”.,”、仇,巾噢,(称型出范营名类让IT11,”j

2、t”.,”“们巾忙“11.止书登记机关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单位)参保单位全称:亡京中亡华女工亏技卞兰弓费芒么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106690399乒B现参保地:,二之二这查询时间:20沁01-:0竺沁共1页莞l页单位参保险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总人数6 6 6 序号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障号)缴费起止年月缴费月数1 芒小清0201:0206 6 吴宅宝?O 2?O 气血:006 6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 800 吨预氧丝纤维生产线项目 项目代码 2205-320707-89-01-131020 建设单位联系人 郭相星 联系方式 1526117

3、6887 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榆海州湾生物科技园)地理坐标 119 度 10 分 57.2994 秒,34 度 53 分 54.4739 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C3091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60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309其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赣行审备2022161 号 总投资(万元)1350 环保

4、投资(万元)77 环保投资占比(%)5.70 施工工期 4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用地面积(亩)5.184(租用现有厂房)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专项设置情况:否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需要编制大气专项。本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中含有氰化氢,属于有毒有害污染物,但厂界外500米范围内不涉及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专项。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原:赣榆海州湾生物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2030)现: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2022年设立

5、,规划正在编制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赣榆海州湾生物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连云港市赣榆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赣榆海州湾生物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赣环审201810号)。2 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尚在编制中。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根据赣榆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筹)的通知(赣政发【2022】9号),成立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范围以兴庄河为界分南区、北区两部分,面积为12.36平方公里。南区面积5.17平方公里,管理范围:东至滨海路,西至金陵路,南至242省道,北至兴庄河

6、南堤路;北区面积约7.19平方公里,管理范围:东至滨海路,西至老204国道,南至兴河路,北至官河大道。目前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评正在编制中,本次环评以原赣榆海州湾生物科技园规划及规划环评进行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原赣榆海州湾生物科技园江苏奥洁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厂区内,根据赣榆海州湾生物科技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园区始建于2006年,为赣榆区人民政府规划设立的工业集聚区(赣政发【2006】89号),原名为江苏海州湾产业区,于2007年8月23日取得规划环评批复(苏环管【2007】176号);2018年更名为赣榆海州湾生物科技园,海头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智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赣榆海州湾生

7、物科技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18年取得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赣环审【2018】10号)。规划产业定位为:以酒精酿造产业、通用零部件加工产业、新材料等轻工产业为重点,兼顾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本项目产品为预氧丝纤维,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行业,为新材料轻工产品,符合原赣榆海州湾生物科技园的功能定位。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产品为预氧化碳纤维(仅涉及预氧化),生产工艺、设备、原辅材料及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 江

8、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中的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类项目;因此,3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用地相符性分析、用地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榆海州湾生物科技园)区江苏奥洁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厂区内(园区已出具准入证明),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江苏省禁止

9、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符合相关用地规划。3、“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相符性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 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 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通榆河(赣榆区)清水通道维护区。通榆河(赣榆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包括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通榆河(赣榆段)南起沭北闸,北至东温庄水库,全长29 公里及其两侧各 1000 米。二级保护区:新沭河北侧河道及其北侧 1000米,与通榆河

10、平交 6 个河道(范河、朱稽河、青口河、兴庄河、官庄河、韩口河)上游 5000 米及其两侧各 1000 米。本项目与通榆河(赣榆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最近距离约为 2300m,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本项目与周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位置关系见表 1-1 及附图 5。表表1-1 项目附近生态红线区域规划范围项目附近生态红线区域规划范围 地地区区 名称名称 主导生态主导生态功能功能 保护区范围保护区范围 面积(平方公里)面积(平方公里)与本项目与本项目相相对位置对位置关系关系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围 生态空间管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区域面积 总面总面积积 4 赣榆区 通榆河(赣榆区)清水

11、通道维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包括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通榆河(赣榆段)南起沭北闸,北至东温庄水库,全长 29 公里及其两侧各 1000 米。二级保护区:新沭河北侧河道及其北侧 1000 米,与通榆河平交 6 个河道(范河、朱稽河、青口河、兴庄河、官庄河、韩口河)上游5000米及其两侧各 1000米 144.88 144.88 项目位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东 2.3km处 项目建设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 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 号)中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相关

12、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分析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 号),分析项目相符性,具体分析结果见下表 1-2 所示。表表 1-2 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表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表 指标指标设置设置 管控内涵管控内涵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符合性性 1、大气环境质量管控要求 到 2020 年,我市 PM2.5浓度与 2015 年相比下降20%以上,确保降低至44 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降低到 35 微克/立方米。到 2030 年,我市PM2.5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2020 年大气环境污染

13、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O2控制在3.5 万吨,NOx 控制在4.7 万吨,一次 PM2.5控制在 2.2 万吨,VOCs 控制在 6.9 万吨。2030 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O2控制在 2.6 万吨,NOx 控制在 4.4 万吨,一次 PM2.5根据连云港市环境状况公报(2021 年度),2021 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优良天数为306天(其中优87天,良219 天),优良率为 83.8%,同比上升 4.0 个百分点。空气质量超标 59 天,其中轻度污染44 天,中度污染 11 天,重度污染 1 天,严重污染 3 天。市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氢、可吸入颗粒物(PM10)

14、和细颗粒物(PM2.5)的年均浓度分别为 10 微克/立方米、27微克/立方米、57 微克/立方米和 32 微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 8 小时均值第 90 百分位浓度为 150 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CO 日均值的第 95 百分位浓度、臭氧8小时第90 百分位浓度6 项指标首次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符合 5 控制在 1.6 万吨,VOCs控制在 6.1 万吨。(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2021 年赣榆区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8.9%。赣榆的细颗粒物(PM2

15、.5)年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相应二级标准限值,其它指标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本项目预氧化产生的废气(氰化氢、CO及氨气)经过管道收集后通过“RCO 催化燃烧器”燃烧后废气同燃烧废气(NOX)再经过“碱液喷淋”后经 25 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氰化氢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标准,氨气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中标准。RCO燃烧产生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标准。氮氧化物总量在赣榆区内进行平衡。本项目

16、不涉及二氧化硫、颗粒物及VOCs。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大气环境功能类别。2、水环境质量管控要求 到 2020 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且 I 类)比例达到 72.7%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 III 类比例总体达到 100%,劣于 V 类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2019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 203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 III 类)比例达到 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 类比例保持 100%,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2020 年全市 COD 控制在16.5 万吨,氨氮控制在1.04 万吨,2030 年全市COD 控制在 15.61 万吨,氨氮控制在 1.03 万吨。根据连云港市环境状况公报(2021 年度),2021 年,全市 22 个国考断面优 I类水质比例 86.4%,同比上升 9.1 个百分点;45 个地表水省考断面优 II 类断面占比 86.7%,同比上升 4.8 个百分点,高于省定考核目标。地表水断面全面消除劣 V类。2021 年全市饮用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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