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公路驿坂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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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沈海高速公路驿坂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 年 7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公示本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沈海高速公路驿坂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 2206-350000-04-01-195423 建设单位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路口村沈海高速公路驿坂服务区 地理坐标 118 度 49 分 11.863 秒,25 度 8 分 15.401 秒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用地(用海)面积(m2)

2、/长度(km)新增 58863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0483.07 环保投资(万元)559 环保投资占比(%)1.1 施工工期 15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泉州市泉港石化港口新城总体规划(调整)(2008-2020)驿坂共用服务区建设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泉港区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编制时间为2017年3月。规划环境影响

3、 评价情况 无 2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1 与泉州市泉港石化港口新城总体规划(调整)(与泉州市泉港石化港口新城总体规划(调整)(2008-2020)符合性)符合性分析分析 项目新增用地涉及未规划区和防护绿地,本项目属于高速公路配套设施,与防护绿地重叠地块设计为绿化,因此本项目建设与泉州市泉港石化港口新城总体规划(调整)(2008-2020)可协调。图图 1.1-1 总体规划与本项目位置关系总体规划与本项目位置关系 1.2 与驿坂共用服务区建设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与驿坂共用服务区建设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性分析 泉州泉港区涂岭镇驿坂高速服务区规划范围北至路口村后山自然村

4、,南至规划城市次干道,西至324国道,东至山脚,用地面积约24.1159万m2(361.74亩)。用地规划见下表1.2-1。表表 1.2-1 用地规划表用地规划表 地块编码地块编码 用地性质用地性质 地块编码地块编码 用地性质用地性质 地块编码地块编码 用地性质用地性质 A-65 商业用地 A-67 公路用地 A-69 商务金融用地 A-66 防护绿地 A-68 公园绿地 A-70 公路用地 本项目属于沈海高速配套设施,选址于驿坂共用服务区建设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A67地块,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公路用地,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驿坂共用服务区建设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3 图图 1.2-1 规划与本项目位置关

5、系规划与本项目位置关系 1.3 与与泉港区市政工程专项规划泉港区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改河工程对象为红线内路口溪段,属于泉港区市政工程专项规划中防洪工程规划内容。根据规划,项目区及项目区上游路口溪河道规划BH=6.03.0m,i=0.004,项目区下游路口溪河道规划BH=103.0m,i=0.004。路口溪属菱溪排洪系统,可以进行改造,因此本项目改河工程与泉港区市政工程专项规划可协调。4 图图 1.3-1 防洪规划与本项目位置关系防洪规划与本项目位置关系 其他符合性分析 1.4 产业政策产业政策符合符合性分析性分析 沈海高速公路驿坂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中改河工程,属于产业结

6、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二、水利1、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其他主体工程为允许类。本项目为核准类,已办理立项(附件2)。综合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1.5 选址选址可行可行性性分析分析 本项目为驿坂服务区改扩建工程,新增地块位于驿坂服务区A区西侧,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505202200005号,详见附件4),土地使用用途为驿坂服务区提升改造。新增用地面积58863m2,其中农用地45416m2,建设用地6587m2,未利用地686m2,项目新增用地红线不涉及基本农田。驿坂服务区B区东侧为山林地,南侧为山林地、路口庄新村,西

7、侧为沈海高速,北侧为农田。驿坂服务区A区东侧为沈海高速,南侧为农田、路口村,西侧为324国道、路口村,北侧为农田、后山自然村。项目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5 在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前提下,对周边村庄影响可接受。综上,本项目选址手续齐全合法,已取得发改局备案,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1.6“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为驿坂服务区改扩建工程,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505202200005号),符合驿坂共用服务区建设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新增用地红线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地、基本农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

8、护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建设的区域,满足生态保护红线控制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空气质量目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菱溪及其支流路口溪水环境质量目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若道路两侧临街建筑低于三层,对道路边界线外35m范围以内的区域执行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道路边界线外35m以外的区域执行2类标准。若道路两侧临街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执行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标准,其后执行2类标准。学校执行2类标准。本项目对产生的废

9、气、噪声、废水经治理之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各类固废可实现妥善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水来自地下水,用电由市政供电管网统一供给,不属于高耗能和资源消耗型企业。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6(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沈海公路配套设施,非工业型项目。如表1

10、.6-1所示,本项目建设符合空间布局约束和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能满足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12号)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表表 1.6-1 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陆域)符合性分析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陆域)符合性分析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准入要求准入要求 符合性符合性 全省陆域 空间布局约束 1.石化、汽车、船舶、冶金、水泥、制浆造纸、印染等重点产业,要符合全省规划布局要求。不涉及 2.严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新增产能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不涉及 3.除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煤电和符合相关要求的等容量替代项目,以及

11、以供热为主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建设新的煤电项目。不涉及 4.氟化工产业应集中布局在关于促进我省氟化工产业绿色高效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确定的园区,在上述园区之外不再新建氟化工项目,园区之外现有氟化工项目不再扩大规模。不涉及 5.禁止在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建设新增相应不达标污染物指标排放量的工业项目。不涉及 污染物排放管控 1.建设项目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按要求实行等量或倍量替代。涉及总磷排放的建设项目应按照要求实行总磷排放量倍量或等量削减替代。涉及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增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应按要求实行“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涉新增 VOCs 排放项目,VOCs 排放实行

12、区域内等量替代,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宁德等 6 个重点控制区可实施倍量替代。本项目设置 3 个加油站,配套油气回收设施,VOCs 以无组织形式排放。2.新建水泥、有色金属项目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钢铁项目应执行超低排放指标要求,火电项目应达到超低排放限值。不涉及 3.尾水排入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六江两溪”流域以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不低于一级 A 排放标准。不涉及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沈海公路配套设施,非工业型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7 址意见书(用字第350505202200005号

13、),本项目新增用地红线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如表1.6-2所示,本项目建设能满足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泉政文202150号)泉州市总体准入要求。表表 1.6-2 泉州市总体准入要求泉州市总体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准入要求准入要求 符合性符合性 陆域 空间布局约束 1.除湄洲湾石化基地外,其他地方不再布局新的石化中上游项目。不涉及 2.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鲤城园)、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泉州台商投资区禁止引进耗水量大、重污染等三类企业。不涉及 3.福建洛江经济开发区禁止引入新增铅、汞、镉、铬和砷等重点重金属污

14、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现有化工(单纯混合或者分装除外)、蓄电池企业应限制规模,有条件时逐步退出;福建南安经济开发区禁止新建制浆造纸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福建永春工业园区严禁引入不符合园区规划的三类工业,禁止引入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涉及 4.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狮园)禁止引入新增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福建南安经济开发区禁止引进电镀、涉剧毒物质、涉重金属和持久性污染物等的环境风险项目。不涉及 5.未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禁止新建制革、造纸、电镀、漂染等重污染项目。不涉及 污染物排放管控 涉新增 VOCs 排放项目,实施区域内 VOCs 排放1.

15、2 倍削减替代。本项目设置 3 个加油站,配套油气回收设施,VOCs 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泉港区 一般管 控单元 空间布局约束 1.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依法依规办理。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不涉及 2.禁止随意砍伐防风固沙林和农田保护林。不涉及 本项目未列入福建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未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禁止准入类。综上分析,本项目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要求。8 二、建设内容 地理 位置 2.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驿坂服务区自1999年10月

16、投入运营,其受狭长形态影响,服务区靠近入口区域停车拥挤,而后半部分停车区域空置利用度不高,且无法对经营区域形成有效人气聚集,为此需对驿坂共用服务区进行扩建和改造提升。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沈海高速公路驿坂服务区提升改造工程位于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路口村沈海高速公路驿坂服务区,为改扩建项目。新增用地面积为58863m2,2022年5月16日该项目取得泉州泉港区自然资源局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505202200005号)。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交通工程(匝道及内部道路改造)、改迁工程(LNG管道保护、改河工程、光缆改迁)、服务设施及房建工程(综合服务楼、加油站和配套用房)。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项目属“五十一、水利 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其他”类别,本项目应编制环评报告表。为此,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本环评单位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件1:委托书)。我司接受委托后,立即派技术人员踏勘现场和收集资料,并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规定编写,供建设单位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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