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俊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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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儒俊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202-460107-04-01-497980建设单位联系人陈诗荣联系方式18689873863建设地点海南省(自治区)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新大洲大道儒俊水厂地理坐标(东经:110 度 22 分 31.578 秒,北纬:19 度 58 分 25.563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D4610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43-94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2、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1478.02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0.2施工工期24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经查询海南省“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儒俊水厂用地为城镇建设用地与基础设施用地。本次深度处理工程位于儒俊水厂厂址内部,无新增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核心保护区及一般控制区,项目选址符合海口市总体规划(空间类 2015-2030)。土地证、“多规合一图”详见附图 6 及附件。-2-其他符合性分析2.项目项目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

3、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经查询海南省“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儒俊水厂用地为城镇建设用地与基础设施用地。本次深度处理工程位于儒俊水厂厂址内部,无新增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核心保护区及一般控制区。因此,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的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2 年 4 月海口市城镇内河(湖)水质状况,响水河水质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 类标准,达到 V 类水质目标。同时,本项目废水回用至前端制水,无新增废水排放。现状儒俊水厂生产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项目建设及运营不会

4、对周边水环境质量产生较大影响,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大气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的海口市 2020 年全年环境空气各监测因子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位于达标区内。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轻微,因此项目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底线项目施工期间须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严禁弃方露天堆放,土方及时清运回填,堆场物料表面采取覆盖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减轻水土流失。在落实本次评价的环保措施后,区域土壤环境安全基本可以得到保障,符合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属于深度处理改造工程,位

5、于儒俊水厂现有厂址范围内,无新增用地。项目不增加取水量,供水规模保持现状。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在电能等资源消耗,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区域资源可支撑该区域的规划发展。因此,本项目无资源利用上线制约。(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经查询“海南省三线一单成果发布系统”,本项目位于海口市重点管控单元(ZH46010720002、ZH46010720003)。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 年版),本项目建设符合海口市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符合性详细分析见下表。-3-表表 1-1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ZH46010720002、ZH460107200

6、03)管控领域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分析空间布局约束一、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一、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1.严格控制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不新增高污染、高耗能类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准入。2.优化全省产业园区布局,新建产业项目原则上集中在园区建设运营。引导产业项目在省级和市县工业园区内选址建设。3.划定烟花爆竹禁燃区,明确全年禁燃区域、节日期间禁燃区及烟花爆竹种类,不得出现因燃放烟火爆竹造成空气质量不达标问题。市、县城市主城区内、各市、县政府确定的大型住宅小区及其周边 50m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4.城镇建成区全

7、面禁止露天烧烤,建成区以外允许区域内露天烧烤的,应使用清洁环保的燃料。5.禁止在人口集中区域从事露天喷漆、喷沙、制作玻璃钢以及其他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6.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未密闭或者未使用烟气处理装置加热沥青。1.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2.本项目为深度改造工程,选址于儒俊水厂厂址内部。3.项目不涉及烟花爆竹的燃放。4.项目不涉及露天烧烤。5.项目不涉及露天喷漆、喷沙、制作玻璃钢以及其他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6.项目不涉及加热沥青。符合二、执行自然资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普适性管控要求:二、执行自然资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普适性管控要求:1.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

8、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2.禁燃区内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的类(严格)燃料,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以煤或煤制品、重油、渣油及各种可燃废物、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木柴、木屑、秸秆、稻壳等)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燃料的设施,现有的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改用清洁能源。项目使用清洁能源,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的使用,无高污染燃料作为燃料的设施。污染排放管控一、一、执行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执行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1.加强环境管理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区域环境质量不下降。区域

9、内新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等量削减。2.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逐步推进老旧车淘汰。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及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油品质量。3.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喷雾等低尘作业方式。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严查运输车辆扬尘污染,严厉打击私拉私倒和沿途遗撒现象。城市扬尘污染管控,应实施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严禁敞开式作业,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4.推动城镇建成区所有排放油烟的特大型、大型、中型餐馆食堂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其他类型餐饮服务单位推广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城市建成区饮食服务业炉灶

10、应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学校食堂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率达到 100%。1.本项目为深度处理改造工程,无新增污染物排放。2.项目施工期非道路移动机械选用轻质柴油。3.运输车辆安装车厢封闭装置,厂区施工运输道路硬化、及时清扫与浇水,建设洗轮池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同时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4.本项目不涉及餐馆食堂。符合-4-二、二、执行自然资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普适性管控要求执行自然资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普适性管控要求:1.使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确保排放的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2.燃用生物质成型燃

11、料必须配备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并按规定安装高效除尘设施。项目不涉及生物质燃料的使用,能源使用电能为主。环境风险管控执行大气环境(执行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强化重点时段大气污染跨市县跨部门联防联控,有效防控、应对污染天气。在采取有效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对环境空气影响轻微。符合综上,本项目选址合理,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相关规划相符,不与“三线一单”有关要求相悖。图图 1-1项目项目“三线一单三线一单”陆域综合管控单元图陆域综合管控单元图-5-其他符合性分析3.产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产业

12、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第二十二条:“城市基础设施第7.城镇安全饮水工程、供水水源及净化厂工程”。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 号),本项目不属于其禁止类、限制类项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要求。4.项目与海口市项目与海口市“十四五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符合性分析水安全保障规划符合性分析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2 月发布的海口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中提出,海口市供水安全保障能力仍有待提高。部分饮用水源地及河流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的概率依然存在,引用水水质存在安全隐患。

13、目前儒俊水厂为单一水源的供水水厂,且现状常规处理工艺对于有机物、藻类及嗅味物质的去除效果十分有限。遇到供水水源突发污染,净水工艺难以应对,供水安全难以保障。本次儒俊水厂增加深度处理工艺可有效提高饮用水供水水质,提高供水安全性和供水抗风险能力,故本项目的实施与海口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相符。5.项目与海口市滨江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符合性分析项目与海口市滨江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符合性分析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 2021 年 06 月 30 日公布实施海口市滨江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对照滨江新城片区控规土地利用规划图(详见附图),本项目所在地块为

14、供水用地,本项目为儒俊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故本项目的建设与海口市滨江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相符。6.环境相符性分析环境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儒俊水厂现有厂址内部,无新增用地。儒俊水厂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儒俊村,东侧紧邻儒俊村,南侧约 7 米处为玉俊新内村,北侧约 80 米处为儒俊雅苑,西北方向约 270 米处为海口海航城。根据工程分析,项目采用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环境敏感点的环境功能类别,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的建设与周围环境无明显制约关系。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外环境关系图见附图 2、本项目与外环境现状见附图 3。-6-二、建

15、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及规模儒俊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儒俊水厂内,无新增用地。儒俊水厂现采用常规处理工艺,设计供水规模为 20 万m3/d,本次深度处理改造工程设计规模与常规处理相匹配,为 20 万 m3/d。本次改造工程新建上向流臭氧活性炭滤池 2 座、提升泵房及臭氧接触池 2 座、预臭氧接触池、液氧站等,改造现状污泥处理设施,本项目新建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约 5711.85m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下表。表表 2-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一览表项目组成名称建设内容主体工程预臭氧接触池新建格栅

16、及预臭氧接触池 1 座,占地面积约 186m2,规模20 万 m3/d,分独立运行的 2 各。1#提升泵房及臭氧接触池占地面积约 400m2,规模 10 万 m3/d,位于现状絮凝沉淀池东侧。2#提升泵房及臭氧接触池占地面积约 400m2,规模 10 万 m3/d,位于现状絮凝沉淀池东侧,上叠臭氧发生器车间。1#上向流臭氧活性炭滤池占地面积约 1114m2,规模 10 万 m3/d,位于现状絮凝沉淀池北侧。分 10 格,单排布置。2#上向流臭氧活性炭滤池占地面积约 1114m2,规模 10 万 m3/d,位于现状絮凝沉淀池南侧。分 10 格,单排布置。液氧站占地面积 96m2,为露天布置,设计规模 20 万 m3/d。臭氧气源采用液氧,通过蒸发器向臭氧发生器间供氧。液氧站内布置 2 只 30m3液氧罐,储存约 18 天的液氧用量。臭氧发生器间叠建于 2#提升泵房及臭氧接触池上,设计规模 20 万 m3/d。设置 10kg/h 臭氧发生器 2 台。排泥水工程回收水池新建回收水池 1 座,收集砂滤池反冲洗废水、活性炭池初滤水以及浓缩池上清液,经调蓄后回用至原水端。回收水池按远期 4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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