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营业税释解、筹划、最新政策应对(108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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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释解、筹划、最新政策应对及走向二0一O年十二月深圳请大家将手机调至震动状态!请大家将手机调至震动状态!谢谢!谢谢!主讲老师:王新主讲老师:王新电话:电话:137603130150755-82934202-812邮箱:邮箱:培训目的全面掌握营业税的相关知识企业营业税筹划应对正常进行营业税会计核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令第540号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令第52号号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

2、问题的公告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八年十一月十日营业税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6号发布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条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的纳

3、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 记忆:交、建、金、邮、文、娱、服七种劳务记忆:交、建、金、邮、文、娱、服七种劳务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称非应税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称非应税劳务)。劳务)。 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称

4、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为)。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 前款所称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前款所称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营业税的纳税人第九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

5、,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第十条除本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第十一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第十二条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

6、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何谓境内?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第四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在境内; (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受单

7、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营业税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条例第二条营业税的税目、第二条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执行。税目、税率的调整,由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决定。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

8、决定。决定。、营业税税率:一、交通运输业3%二、建筑业3%三、金融保险业5%四、邮电通信业3%五、文化体育业3%六、娱乐业5%-20%七、服务业5%八、转让无形资产5%九、销售不动产5%营业税的兼营行为税率的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第三条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

9、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营业额的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第四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税率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币计算。第五条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第五条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

10、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营业额的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

11、制的财政票据;(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营业额的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第十四条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第十五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第十五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

12、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第十六条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第十六条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第十七条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第十七条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

13、饮料、茶水、鲜花、小吃等收费及经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茶水、鲜花、小吃等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第十八条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第十八条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营业额的确定注意差额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

14、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

15、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为营业额;(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税务机关核定营业额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第七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

16、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其营业额。核定计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本细则第五第二十条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本细则第五条所列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条所列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

17、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三)按下列公式核定:(三)按下列公式核定: 营业额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营业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其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第二十一条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其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

18、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年内不得变更。视同应税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第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生应税行为: (一)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一)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二)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

19、所发生的自建行为;为;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情形。混合销售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第六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

20、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纳营业税。 第一款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第一款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体在内。 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混合销售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

21、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第七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

22、劳务的,第八条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合法凭证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第六条纳税人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

23、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合法凭证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第十九条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是指: (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

24、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的确认证明;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免征

25、营业税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第八条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提供的劳务;(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

26、护、农牧保险(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病防治;(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

27、务院规定。任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免征营业税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条例第八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第二十二条条例第八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二)项所称残疾人员个(一)第一款第(二)项所称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是指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人提供的劳务,是指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提供的劳务。 (二)第一款第(四)项所称学校和其他(二)第一款第(四)项所称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是指普通

28、学校以及经地、市级教育机构,是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学校。免征营业税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三)(三) 第一款第(五)项所称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第一款第(五)项所称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业务;排灌,是指对农田收割、脱粒、植物保护等)的业务;排灌,是指对农田进行灌溉或

29、排涝的业务;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进行灌溉或排涝的业务;病虫害防治,是指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农牧保林业、牧业、渔业的病虫害测报和防治的业务;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与农业机耕、排提供保险的业务;相关技术培训,是指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业务相关以及为使农民获得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农牧保险知识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

30、括与该项劳务有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税范围,包括与该项劳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关的提供药品和医疗用具的业务。免征营业税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四)第一款第(六)项所称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是指这些单位在自己的场所举办的属于文化体育业税目征税范围的文化活动。其门票收入,是指销售第一道门票的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是指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销售门票的收入。(五)第一款第(七)项所称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

31、出口信用保险。免征营业税项目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目前未纳入营业税范围,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对房地产主营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计征营业税。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应分别核算减免税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第九条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不得免税、减税。实际操作中,一个企业仅

32、经营若干免税项实际操作中,一个企业仅经营若干免税项目则不需要分别核算营业额。目则不需要分别核算营业额。税额减免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可从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免负担的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可抵免的税额=价款(117%)17%营业税的征收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营业税由税务机关征收。第十三条营业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营

33、业税的起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

34、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营业税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第十一条营业税扣缴义务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

35、他扣缴义务人。的其他扣缴义务人。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二条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从其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营业税纳税义

36、务发生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 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

37、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第二十五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五条所称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五条所称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用

38、权转移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五条所称自建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五条所称自建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营业税纳税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营业税纳税地点:第十四条营业税纳税地点:(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一)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

39、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二)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二)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三)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三)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扣

40、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营业税纳税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按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纳税第二十六条按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务机关补征税款。营业税的纳税期限营

41、业税的纳税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第十五条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日、10日、日、15日、日、1个月或者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日、10日或者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

42、的,自期满之日起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于次月1日起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执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营业税的纳税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第二十七条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税期限为1个季度。个季度。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规定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规定税目(税目(

43、7个子目)与税率个子目)与税率3%交通运输包括以下几项:1.铁路运输业铁路运输不包括城市地铁运输;也不包括铁道部门所属的工业、建筑业、商业、教育业、科研、卫生等业务的活动。2.公路运输业公路运输不包括城市内公共交通。3.管道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不包括管道的维护。4.水上运输业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指远洋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期租(指远洋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租给他人使用,承租期内船舶由承租人支配,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责的业务)业务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如果属于远洋运输中的光租业务(

44、指租赁船,不配备人员)的,应按照服务业征收营业税。5.航空运输业航空运输业务从事湿租业务(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限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6.其他交通运输业7.交通运输辅助业(1)包括:航空机场、旅客服务、搬家业务等;(2)不包括:公路管理和养护活动、航道的养护和疏浚活动,此项活动应归为建筑业。自开票的物流劳务:按其收入性质分别核算,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物运输发票;提供其他劳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

45、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服务业发票。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应纳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交通运输业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规定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规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交通运输业的营业额,是指从事交通运输的纳税人提供交通劳务所取得的全部运营收入,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注意两个问题:1.国航与货航开展客运飞机腹仓联运业务的,国航以收到的腹仓收入为营业额;货航以其货运收入扣除支付给国航的腹仓收入的余额为营业额。2.联运业务: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3.代开发票业务:

46、代开发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的,其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注明营业税应税收入,不得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国际运输劳务是指: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3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行为。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2

47、010年1月1日至文到之日已征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税额在纳税人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减或者予以退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关于海峡两岸空中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关于海峡两岸空中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推动海峡两岸空中直航,经国务院批准,现对海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09年6月25日起,对台湾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台湾航空公司在2009年6月25日起至文到之日已缴纳应予免征的营业税

48、,从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减,在2010年内抵减不完的予以退还。二、自2009年6月25日起,对台湾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取得的来源于大陆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台湾航空公司在2009年6月25日起至文到之日已缴纳应予免征的企业所得税,在2010年内予以退还。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的台湾航空公司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其从事上述业务在大陆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费用;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三、本通知所称台湾航空公司,是指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经营许可”或依据海峡两岸空运协议和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规定,批准经营两岸旅客、货物和邮件不定

49、期(包机)运输业务,且公司登记地址在台湾的航空公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一年九月六日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计算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计算某远洋运输企业2009年9月取得营运收入380万元,其中承接一项联运业务,全程运费收入80万元,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运费30万元;另将配备操作人员的一艘轮船出租,租期为半年,租金按月支付,本月租金20万元。该企业2009年9月应纳营业税=(3803020)3%11.1(万元)建筑业营业税的规定建筑业营业税的规定征税范围是: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税率税率3%对中国境内单位或个人在中国境外提供对中国境内单位或个人在中国境外提供建筑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50、建筑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建筑业营业税的规定建筑业营业税的规定纳税人自建不动产纳税处理(1)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营业税;(2)纳税人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3)纳税人将自建房屋对外赠送,视同销售。自建房屋注意方式的选择,合理进行税务筹划合作建房合作建房可参考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可参考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国税函1995156号)中的下列规定:号)中的下列规定:合作建房,是指由一方(以下简称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合作建房的方式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方式是纯粹的“以物易物”,即双方以各自拥有的土

51、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第二种方式是甲方以土地使用权乙方以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合作建房第一种方式详解(一)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双方都取得了拥有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在这一合作过程中,甲方以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乙方则以转让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因而合作建房的双方都发生了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对甲方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子目征税;对乙方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税。由于双方没有进行货币结算,因此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52、的规定分别核定双方各自的营业额。如果合作建房的双方(或任何一方)将分得的房屋销售出去,则又发生了销售不动产行为,应对其销售收入再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二)以出租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房屋所有权。例如,甲方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若干年,乙方投资在该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并使用,租赁期满后,乙方将土地使用权连同所建的建筑物归还甲方。在这一经营过程中,乙方是以建筑物为代价换得若干年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是以出租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建筑物。甲方发生了出租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其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乙方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对其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对双方分别征税时,其营业额也按中华

53、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核定。合作建房第二种方式详解(一)房屋建成后如果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按照营业税“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的规定,对甲方向合营企业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视为投资入股,对其不征营业税;只对合营企业销售房屋取得的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税;对双方分得的利润不征营业税。(二)房屋建成后甲方如果采取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的方式参与分配,或提取固定利润,则不属营业税所称的投资入股不征营业税的行为,而属于甲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合营企业的行为,那么,对甲方取得的固定利润或从销售收入按比例提取的收入按“转让

54、无形资产”征税;对合营企业则按全部房屋的销售收入依“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三)如果房屋建成后双方按一定比例分配房屋,则此种经营行为,也未构成营业税所称的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共同承担风险的不征营业税的行为。因此,首先对甲方向合营企业转让的土地,按“转让无形资产”征税,其营业额按实施细则的规定核定。因此,对合营企业的房屋,在分配给甲乙方后,如果各自销售,则再按“销售不动产”征税。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

55、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精神,现对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六、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公租房租金收入与其他住房经营收入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建筑业建筑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1.纳税人从事建筑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

56、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设备的价款。2.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营业额不应包括设备的价款。3.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收入,征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收入,征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4.纳税人从事装饰劳务,营业额为装饰劳务收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5.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劳动保护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6.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应并入计税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7.除装饰外,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提供的设备不含在计

57、税依据中。建筑业营业税的计算某市甲公司(生产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建筑安装资质)承包一项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额5000万元,其中由甲公司提供并按市场价确定的自产金属结构件1170万元(购进金属结构件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1000万元、增值税l70万元)。要求:计算甲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甲公司发生增值税业务进项税和销项税相等,故不纳增值税;甲公司应纳营业税(50001170)3%114.90(万元);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规定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规定税目与税率税目与税率5%本税目征税范围包括:金融业、保险业。1.金融业金融业的征税范围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信托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58、。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以及金银买卖业务,不征收营业税。2.保险业出口信用业务、出口信用担保业务免征营业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1.对一般贷款、典当、金融经纪业等中介服务,以取得的利息收入全额或手续费收入全额确认为营业额。【提示】一般贷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全额(包括加息、罚息)。2.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贷款业务,其营业额是以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3.外汇、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转让,按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差额确认为营业额。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同

59、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会计年度内可以相抵,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年度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融资租赁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规定,“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融资租赁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

60、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中关于营业额问题的规定如下:“经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以上所称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担的货物的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贷款的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融资租赁的税收筹划不同出租人适用不同税种。对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移适用不同税种。这些可以做为筹划点,其他相关筹划请大家补充!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61、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现就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公告如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一、增值税和营业税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本公告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因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而已征的税

62、款予以退税。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成文日期:2009-09-2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明确如下:一、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一)离婚财产分割;(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63、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四、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属于条例第一条所称在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

64、税。上述劳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根据上述原则,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暂免征收营业税:(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财政票据;(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凡不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且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行

65、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应照章征收营业税。上述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上述行政事业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政策的通知六、属于本通知第二

66、条规定情形的个人,在办理免税手续时,应根据情况提交以下相关资料:(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三)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由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四)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由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国税发2006144号文件所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67、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税政策的通知七、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征、多征税款应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抵减或予以退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融资租赁营业税的计算从2009年1月1日起从事某融资租赁项目,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为240万元(其中包括残值5万元),共为些发生成本160万元。已知租赁期限为2年。则2009年第二季度应交的营业税为:融资租赁应纳营业税(240-160)245%0.5(万元)关于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试点项目税关于中国扶贫基金会小

68、额信贷试点项目税收政策的通知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35号成文日期:2010-05-1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根据国务院的批复精神,现就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试点项目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扶贫基金会举办的农户自立服务社(中心)从事农户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二、中和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扶贫基金会举办的农户自立服务社(中心)应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小额贷

69、款利息收入进行单独核算,不能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三、已征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税款,在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减或者予以退税。请遵照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0一0年五月十三日关于韩国金融公司适用中韩税收协定利息关于韩国金融公司适用中韩税收协定利息条款免税待遇的通知条款免税待遇的通知国税函20102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中韩税收协定及其谅解备忘录的规定,经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协商同意,韩国金融公司(英文名称为“KoreaFinanceCorporation”,韩语中的汉字表述为“韩国政策金融公社”)作为韩国政府全资拥有的金融公司,可以享

70、受协定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免税待遇。本通知从2010年5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二一年六月十一日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支持农村金融发展,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二、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三、自2009年1月1

7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四、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比例减计收入。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五、本通知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

72、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本通知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户贷款余额总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贷款。本通知所称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

73、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本通知所称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乡(镇)、行政村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本通知所称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本通知所称县(县级市、区、旗),不包括市(含直辖市、地级市)所辖城区。本通知所称保费收入,是指原保险保费收入加上分保费收入减去分出保费后的余额。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农村金融

74、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六、金融机构应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进行单独核算,不能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七、适用暂免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至2009年底的农村信用社执行现有政策到期后,再执行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八、适用本通知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的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金融机构,自2009年1月1日至发文之日应予免征或者减征的营业税税款,在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减或者予以退税。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5号)第二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

75、4177号)第二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0一0年五月十三日抄送:国务院办公厅、银监会、保监会,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对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公告如下:一、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属于未逾期贷款(含展期,下同),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

76、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二、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三、金融企业已冲减了利息收入的应收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二一年十一月五日金融保险业金融保险业税收优惠税收优惠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对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限以上的返还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自2009年1月1日起,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

77、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债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人民银行贷款业务免税。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金融机构往来业务不征收营业税。出纳长款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对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邮电通信业营业税的规定邮电通信业营业税的规定税目与税率税目与税率3%本科目的征税范围,是邮政业、电信业以及与邮政、电信业相关的劳务。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此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目:邮政业、电信业、邮政电信业、邮政物品销售、邮政储蓄、电话安装、电信物品销售、其

78、他邮政电信业务。邮电通信业邮电通信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1.以取得收入的全额确定营业额,如:邮汇、传递函件或包件2.以差额或收益额确定营业额,如:报刊发行、邮政储蓄3.电信部门以集中受理方式为集团客户提供跨省的出租电路业务,由受理地区的电信部门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减除分割给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的价款后的差额为营业税计税依据;对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按各自取得的全部价款为营业税计税营业额。4.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的余额为营业额。邮电通信业邮电通信业税收优惠税收优惠自2006年1月

79、1日起,对国家邮政局及其所属单位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具体为函件、包裹、汇票、机要通信、党报党刊发行)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关于国际电信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关于国际电信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区、市)国家税务局:经研究,现将国际电信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明确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单位或个人出租境外的属于不动产的电信网络资源(包括境外电路、海缆、卫星转发器等)取得的收入,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

80、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的有关规定,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国际通信服务(包括国际间通话服务、移动电话国际漫游服务、移动电话国际互联网服务、国际间短信互通服务、国际间彩信互通服务),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联合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合作项目公司与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合作项目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8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支持地震灾区重建工作,现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合作开展公益特服号捐款业务的营业税政策明确如下: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手机特服号“l0699996”为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接受捐款业务,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本通知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00九年五月十二日文化体育业营业税的规定文化体育业营业税的规定税目与税率税目与税率3%本科目征税范围包括文化业和体育业。

82、广告的播映属于“服务业广告业”征税范围。文化体育业营业税文化体育业营业税计税依据计税依据1.文化体育业的营业额就是指纳税人经营文化业、体育业取得的全部收入,这其中包括演出收入、播映收入、其他文化收入,经营游览场所收入和体育收入。2.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应由直接向用户收取数字付费频道收视费的单位按其向用户收取的收视费全额,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3.对各合作单位分得的收视费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文化体育业营业税文化体育业营业税税收优惠税收优惠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所售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售票收入。

83、(第一道门票)2.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3.对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天文馆(站、台)和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公众开放的科普基地的门票收入,以及县及县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所提供的劳务服务免征营业税。5.对中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外提供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财税200931号各省、自治区、直

84、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有关精神,现就文化企业的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二、2010年底前,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按规定收取的有线数字

85、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免征营业税,期限不超过3年。三、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四、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五、在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内,依据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具

86、体范围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宣部另行发文明确。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策问题的通知六、出版、发行企业库存呆滞出版物,纸质图书超过五年(包括出版当年,下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缩微制品)超过两年、纸质期刊和挂历年画等超过一年的,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据实扣除。已作为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呆滞出版物,以后年度处置的,其处置收入应纳入处置当年的应税收入。七、为生产重点文化产品而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等,按现行税收政策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八、对2008年12月31日前新办文化企业,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以按照财

87、税20052号文件规定执行到期。九、本通知适用于所有文化企业。文化企业是指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企业。文化企业具体范围见附件。除上述条款中有明确期限规定者外,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关于部分省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关于部分省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免征营业税的通知护费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山西、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云南、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为支持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试点工作,推动有线数字电视的发展,按照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对本通知附件所列有关单位根据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收取的

88、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自2010年1月1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请遵照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关于继续实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关于继续实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7号为支持我国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在2010年底以前,对宣传文化事业继续实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三、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境外单位向境内科普单位转让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关于

89、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财税200965号三、关于营业税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劳务,在2010年12月31日前暂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于免征部分省市有线数字电视收入营业税于免征部分省市有线数字电视收入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财税200938号天津、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湖南、广东、贵州、云南省(直辖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为支持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试点工作,推动

90、有线数字电视的发展,按照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对本通知附件所列有关单位根据省级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自2009年1月1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请遵照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九年四月九日娱乐业营业税的规定娱乐业营业税的规定税目与税率税目与税率5-20%1.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娱乐场所为顾客提供的饮食及其他服务也按照娱乐业征税。本科目征税范围,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桌)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网吧。2.对中国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娱乐业劳务,不征收营业税。3.自2009年1月1日起,娱乐业适用

91、5%20%的税率,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服务业营业税的规定服务业营业税的规定税目与税率税目与税率5%服务业,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8个子目)(一)代理业1.代销货物2.代办进出口3.介绍业务4.其他代理服务金融经纪业不按本税目征税,属于“金融保险业”征税范围。(二)旅店业(三)饮食业(四)旅游业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

92、车、景区环保客运车所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旅游业”项目征税。服务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服务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服务业的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服务业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特别注意的项目有:1.代理业营业额的确定代理业营业额,是指经营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和其他代理服务取得的手续费、介绍费、代办费等收入。2.旅游业营业额的确定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并采取“一票制”收费方式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科目的营

93、业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从高适用税率。服务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服务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3.广告业营业额的确定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4.仓储业营业额的确定试点物流企业将承揽的仓储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仓储合作方的仓储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服务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服务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其他服务业营业额的确定(1)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费、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按

94、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5%)征收营业税。(2)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3)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服务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服务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五)仓储业(六)租赁业:主要指经营性的租赁。融资租赁

95、,属于“金融保险业”征税范围。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本税目征税,而对于从事远洋运输业程租、期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在约定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项目征收营业税。(七)广告业广告代理业按“广告业”征税。对于报社、出版社根据文章篇幅、作者名气等向作者收取的“版面费”收入,按照“服务业”税目中的广告业征

96、收营业税。(八)其他服务业服务业营业税的计算服务业营业税的计算某广告经营公司某月份取得广告业务收入18万元,支付给其他单位广告制作费5万元,支付给电视台广告发布费3万元,收取广告赞助费1万元。该公司当月应纳营业税为应纳营业税(18-31)5%0.8(万元)某商场除销货收入之外,本月还出租柜台取得租金收入90万元,其中包括卫生费、治安费等6万元;另外由于销售业绩良好,取得供货单位返还收入18.72万元,开具普通发票;收取某新上市食品厂家的进场费10万元。应纳营业税905%105%5(万元)服务业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服务业营业税的税收优惠1.自2004年1月1日起,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

97、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额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2.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3.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营业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规定税目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服务业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服务业营业税的税收优惠4.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孵化器向

98、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5.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险对象出租廉价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6.自2005年6月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7.自2008年3月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关于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与其他单关于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考试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位合作开展考试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现将教

99、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海外教育考试机构和各省级教育机构合作开展考试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明确如下: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海外教育考试机构和各省级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合作单位)合作开展考试的业务,实质是从事代理业务,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应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单位的合作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依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5号三、对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

100、收取的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四、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六、本通知执行时间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月1日至文到之日的已征房产税、印花税、营业税税款分别在纳税人以后的应纳房产税、印花税、营业税税额中抵减或者予以退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及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0号)相应废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064号北京、天津、大连、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

101、、江西、福建、厦门、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深圳、重庆、四川、陕西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商务主管部门:为了进一步促进离岸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对注册在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大庆、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南昌、厦门、济南、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西安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二、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

102、业为境外提供本通知附件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或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三、2010年7月1日至本通知到达之日已征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税额,在纳税人以后的应纳营业税税额中抵减,在2010年内抵减不完的予以退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八日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8号六、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公租房租金收入与其他住房经营收入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103、八、上述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三年,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情况对有关内容加以完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0一0年九月二十七日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的规定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的规定税目与税率税目与税率5%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行为。1.征税范围:6项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电影发行单位以出租电影拷贝形式,将电影拷贝播映权在一定限期内转让给电影放映单位的行为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土地租赁,不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税,属于“服务业-租赁业”征税范围。2.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

104、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3.转让在建项目(1)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2)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及优惠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及优惠1.单位和个人转售土地使用权,余额计税。2.单位和个人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余额计税。税收优惠税收优惠1.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营业税。这里的农业,包括农业、林业、牧业、水产业。2.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

105、营业税。3.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规定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规定税目与税率税目与税率5%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特别关注:1.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2.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规定:(1)处置债权重置资产,不征收营业税;(2)处置股权重置资产所取得的收入,不征营业税;(3)处置其所拥有的实物重置资产,该项资产属于不动产的,征收营

106、业税。3.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视为销售不动产。4.纳税人自建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照章征收营业税。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计税依据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计税依据1.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注意:第一,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商品房,要代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收取一些资金或费用,对此类费用,不论其财务上如何核算,都应该作为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计征营业税。第二,单位将不

107、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营业额问题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第三,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转让企业产权不征收营业税。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对个人住房转让的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

108、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二、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三、为维护正常的财税秩序,各地要严格清理与房

109、地产有关的越权减免税,对清理出来的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四、自2010年1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4号)废止。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扩大就业,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

110、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二、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

111、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四、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之日起作为优惠政策起始时间。税收优惠政策在2

112、013年12月31日未执行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在2010年12月31日未执行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五、本通知第三条第(五)项、第四条所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3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通知(财税201010号)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本通知所述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已享受各项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

113、不得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企业的就业人员既适用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其他扶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重复享受。营业税政策走向9月1日起,上海市的营业税将通过差额计征法征收。根据此前颁布的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上海市范围内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差额方式确定计税营业额。营业税改革具有突出重要的意义。从我国税收收入的构成上来看,以2007年为例,营业税占总税收收入比例达到12.84%,排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之后,是总税收收入的第三大税种。由于营业税主要是地方税种,分析表明营业税对地方经济有副作用,也不利于发展服务业,促进高就

114、业型的经济增长模式。改革营业税对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营业税政策走向谢旭人:谢旭人:“十二五十二五”将实施个税改革调减营将实施个税改革调减营业税业税2010-11-17中国证券报朱宇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16日出版的求是杂志上撰文表示,“十二五”时期要稳步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全面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保护税,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完善财产税制度。此外,谢旭人日前在北京市考察调研财政工作时强调,财政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债。营业税政策走向服务业崛起:渴望营业税转增值税服务业崛起:渴望营业税转增值税2010-10-2901:30:11来源:第一财经日报(上海)扩

115、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完善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营业税改革也是个老问题,服务业企业多缴纳营业税,近几年来,很多服务业企业反映税负水平较缴纳增值税的工业企业税负水平高,开始呼吁营业税转为增值税,这也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需要。”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此前也强调,我国计划实施一系列税收体制改革,包括优化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制度,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1、每一个成功者都有一个开始。勇于开始,才能找到成功的路。8月-228月-22Monday, August 29, 20222、成

116、功源于不懈的努力,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怯懦。04:34:4104:34:4104:348/29/2022 4:34:41 AM3、每天只看目标,别老想障碍。8月-2204:34:4104:34Aug-2229-Aug-224、宁愿辛苦一阵子,不要辛苦一辈子。04:34:4104:34:4104:34Monday, August 29, 20225、积极向上的心态,是成功者的最基本要素。8月-228月-2204:34:4104:34:41August 29, 20226、生活总会给你另一个机会,这个机会叫明天。29 八月 20224:34:41 上午04:34:418月-227、人生就像骑单车,

117、想保持平衡就得往前走。八月 224:34 上午8月-2204:34August 29, 20228、业余生活要有意义,不要越轨。2022/8/29 4:34:4104:34:4129 August 20229、我们必须在失败中寻找胜利,在绝望中寻求希望。4:34:41 上午4:34 上午04:34:418月-2210、一个人的梦想也许不值钱,但一个人的努力很值钱。8/29/2022 4:34:41 AM04:34:4129-8月-2211、在真实的生命里,每桩伟业都由信心开始,并由信心跨出第一步。8/29/2022 4:34 AM8/29/2022 4:34 AM8月-228月-22谢谢大家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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