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巨灾风险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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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食品公司巨灾风险管理食品公司巨灾风险管理xxx有限责任公司目录一、 巨灾的定义及特点2二、 巨灾风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4三、 美国水灾风险管理的发展历程5四、 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的设计13五、 日本企业财产的地震保险制度23六、 日本家庭财产的地震保险制度24七、 产业环境分析28八、 我国食品制造业发展状况31九、 必要性分析34十、 公司基本情况35十一、 项目风险分析36十二、 项目风险对策39十三、 发展规划40十四、 人力资源分析47劳动定员一览表47一、 巨灾的定义及特点(一)巨灾的界定巨灾通常是指洪水、地震、飓风、火灾、暴风雨等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灾害即狭义的巨灾概念。2001年的

2、“9.11”事件,更将“恐怖主义巨灾”这一新名词摆在了人类面前。此外,巨灾还包括航空、航海、宇航业等的重大事故。美国保险业界对巨灾有如下的定义:造成超过500万美元的财物损失且同时影响到多位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它通常是指突发的、无法预料的、无法避免的而且严重的灾害事故。0这个概念似乎更倾向于广义的巨灾概念一包括了以上列举的各种灾难。(二)巨灾风险的特点1.客观性巨灾风险是一种不以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人们可以采取以降低损失频率和损失幅度为目的的控制型措施进行风险管理,也可以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或资本市场,但巨灾风险是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的。而且,对于某些灾害来说,例如水灾,一味地想要控制它

3、,采取大量的工程性措施进行围堵是没有太多效果的,从长期来看,对付灾害的科学的做法只能是“和平共处”。2.损失巨大如果把巨灾造成的损失与普通灾害事故加以比较,可以看出,虽然普通灾害事故发生的频率高,但每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较小;而巨灾发生的频率虽然低,但其一旦发生就会造成巨大损失。如一次火灾事故可以烧毁一幢建筑物或数幢建筑物,从而造成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损失,但一次大地震、大洪水则可导致一个大范围内的众多建筑被破坏,从而造成数亿、数十亿甚至更多的损失。例如,1993年美国西部洪水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120亿美元,1995年,日本的阪神大地震造成的损失估计高达1200亿美元。3.不确定性程度高由于

4、巨灾发生概率小,发生机理复杂,可供研究的历史资料少,因此,人类对巨灾风险的认识与评估尚在探索之中。4.不完全满足可保风险的条件完全可保风险的特征包括损失的可预测性,以及足够多的同类或相似的承灾体,而且这些承灾体不会因大的灾难全部或大部分受损,这是由保费厘定的基础一大数定理决定的。对于这两个条件,严重的地震、洪水和风暴潮等巨灾都没有满足。首先,数据的不完备以及发生机制的复杂性使得人类对某些巨灾的发生频率估计还处于研究阶段。其次,巨灾往往造成同类或相似承灾体的大面积损失,而且较为严重。这就使得对巨灾风险的管理不能单纯依靠商业保险。二、 巨灾风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一)巨灾风险的现状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

5、委员会于1994年在日本横滨召开的世界减灾大会上发表的灾情报告指出,世界上发生的大灾在过去20年间增加了数倍。根据新界定的大灾标准判断(财产损失超过该国国民收入的1%,受灾人口超过该国总人口的1%,死亡人数超过100人),1963年至1992年的30年中,全球共发生大灾1531起,受灾人口达30亿,因灾害死亡人数360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400亿美元。20世纪90年代以来,灾情有增无减,全球由于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保险损失居高不下。(二)巨灾风险的发展趋势近年来,年度巨灾风险损失呈上升趋势。导致这种趋势的原因很多,社会的经济发展以及人类对高风险区的开发利用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诸如1992年美国

6、佛罗里达州的Andrew飓风,1999年欧洲冬季的暴风雪以及2002年夏季欧洲的洪水等,这些损失上百亿美元的巨灾。三、 美国水灾风险管理的发展历程美国国土总面积的7%受到洪水威胁,1/6的城市处在百年一遇的洪泛平原内,两万个社区易受水灾。从生命财产损失以及发生频率来看,洪水是美国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在水灾损失的驱动下,美国的水灾管理政策经历了以工程性措施为主到工程性措施与非工程性措施并重的演变,人们逐渐认识到,对水灾的风险管理只有建立在人与自然系统全面协调的基础上,才能最终确保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美国的水灾风险管理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1928年以前:“堤防万能”美国的密西西比河下

7、游是最早开始建设防洪工程的地区之一,早期的防洪堤坝是由居民自己兴建的,政府不仅不参与,还出台相应的法规要求居民建坝。1794年,美国陆军工程兵团开始负责美国境内港湾、河流的航运通道。最初的工作主要是绘制水运航线图以及设立灯塔标志,1825年开始进行河流航运治理,开凿渠道。但洪水频繁冲毁两岸堤防,尤其是1849年和1850年密西西比河下游发生了大洪水,这引起了美国国会和联邦政府的高度重视,授权美国陆军工程兵团进行勘查。1961年,在勘查结果上形成的一份报告提交国会,这份报告成为此后65年间密西西比河水利发展的基石。报告极力要求在密西西比河两岸,根据最大洪水流量设计并大规模修建相应高度的坚固堤坝,

8、这样才能既改善航运,又兼顾防洪,把1858年型的洪水“遏制”在河道内。报告还旗帜鲜明地反对以水库蓄洪、裁弯取直和使用滞洪区作为防洪手段。这就是著名的“堤防万能”政策。由于“堤防万能”的观点容易被广泛接受,因此它很快成为美国当时大江大河防洪的主要政策。到了20世纪初,密西西比河两岸已经建成了完善的堤防体系,从伊利诺伊一直延续到密西西比三角洲,而且由于过分坚持“堤防万能”,此时密西西比河上游尚无以防洪为目的的水库。直到1913年俄亥俄州迈阿密河流域发生了灾害性大洪水之后,美国才开始在河流上游大规模蓄水。这是美国国会第一次把防洪放在与航运同样的政治地位上。1917年,国会认识到防洪应独立于航运,由此

9、颁布了防洪法,授权联邦参与防洪建设,并于当年和1923年分别拨款4500万美元和6000万美元用于建造和加固大坝。1927年,密西西比河下游发生大洪水,80160千米的大坝被冲毁,70万人无家可归,经济损失超过236亿美元,成为美国最严重的水灾之一。这次灾害使人们认识到,大堤不可能高到足以防御任何水文记录的洪水,也不可能坚固到可抵御任何漫堤或水力冲刷,那么仅靠堤防来阻止洪水的措施必定会失败。1928年,国会修订了防洪法,结束了“堤防万能”政策。2.1928-1956年:综合性工程措施“堤防万能”的失败使人们意识到,应该构建综合的工程性防洪体系,如修建水库,使之预留库容蓄滞洪水,以减轻河道堤防的

10、压力,还应该开辟行洪区和分洪区以缓解其他,重点地区的防洪压力。于是,1928年之后,一个由水库、行洪区、分洪区与堤防协调防洪的计划开始实施。此时正值美国经济大萧条,为刺激经济,政府实施的新政掀起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高潮,如1933年成立的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在成立后的20年内就,在田纳西河谷上陆续新建了20座水库,形成了水库调度系统。1936年,美国新颁布了防洪法,继续支持堤防之外的辅助保护措施、土壤保持和水域保护措施,对防洪工程的财政支持力度也进一步加大。1935年和1936年发生的大洪水使国会深刻认识到,洪水威胁着国家的繁荣和稳定,这促使1936年新颁布了防洪法,继续支持堤防之外的辅助保护措施

11、、土壤保持和水域保护措施,对防洪工程的财政支持力度也进一步加大。新的防洪法要求,降低洪水重现频率,减少灾害人员死亡,同时把陆军工程兵团负责的防洪区域从密西西比河流域扩展到全国。联邦通过陆军工程兵团承担上游具有防洪作用的水库与大坝的建设资金,而提防维护仍由地方政府负责。在1928年以前,美国政府认为防洪主要是地方政府的责任,此后开始将“控制”洪水作为国家政策问题,联邦政府承担领导责任。3.19561993年:国家洪水保险计划与其他非工程性措施(1)联邦洪水保险法随着灾害频频发生,人们再一次对现有政策提出了质疑。尽管几十年来,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防洪工程的兴建,但水灾损失依然不断增长,政府救灾费

12、用的负担越来越重。美国人认为,其原因在于洪泛区土地不合理的开发与利用。洪泛区地价低廉,防洪工程的兴建更是大大激发了投资者的开发热情,使得洪泛区内经济发展迅速,水灾损失节节攀升。因此,单纯的工程性措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水灾的风险管理应该从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的有机结合人手。而在此之前,美国的保险业经历了一个迅速发展的阶段,以营利为目的的私营保险,公司为了吸引更多的保费,将水灾风险积极列入保险保障的范围。起先,洪泛区中参加保险的居民较少,水灾损失的赔付对保险公司并不构成负担,收少赔多的实例正好作为保险公司广告宣传的样板。但随着保户覆盖率的增加,水灾发生后的赔付逐渐增多,一些保险公司因此遭受

13、了灾难性的损失。此时,保险业认识到洪水保险与一般事故损失的保险有完全不同的特点,于是将洪水列入保障范围之外,至多只受理汽车和活动房屋的水灾保险。所以,单纯的以商业保险为核心的非工程性措施对于水灾风险的降低来说也没有很好的效果。为此,195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洪水保险法,创设了联邦洪水保险制度。国会希望通过对洪泛区征收洪水保险费,一方面可以部分抵消地价低廉的诱惑,另一方面减轻政府救灾补助的财政负担。但当时洪水保险业务仍由私营保险公司承担,国会虽然意识到民间保险业应得到联邦政府的支持,若政府不予资助,一场大的洪水甚至可以导致数家保险公司破产,但是,由于保险行业意见分歧和对保险措施有效性的怀疑,保

14、险基金一直未获批准。(2)国家洪水保险计划1964年阿拉斯加地震和1965年百斯特台风使得联邦救灾费用增加了4.5倍,这促使美国颁布了1968年的联邦洪水保险法,又于次年制定了国家洪水保险计划,建立了国家洪水保险基金。国家下决心将洪水保险作为推动洪泛区管理的重要经济手段,以抑制洪灾损失急剧上升趋势。国家洪水保险计划由联邦保险管理局负责管理。FIA与国家洪水保险者协会建立了合作关系,该协会是120多家私营保险公司的联合体。洪水保险就由私营保险公司直接承保,并由其在保费收入的范围内先行赔付。当这方面的赔款和费用支出超过保费收入时,联邦政府再对二者的差额给予补助。联邦补贴率大约占实际保险费的10%。

15、但1968年的洪水保险法实施之后并没有立即得到积极响应,虽然1969年国会对原法规做了一些修改,制订了洪水保险应急计划,但由于自愿性等问题,直到1973年5月,仍然有85%的面临洪水风险的社区没有参加。1973年12月,国会通过了洪水灾害防御法,强制推行洪水灾害保险,要求所有受洪水威胁的社区无条件参加保险,否则在享受联邦的灾害救济和援助方面就有所限制。1977年年底,由于对洪水保险中权益的争论到了无法协调的地步,FIA解除了与国家洪水保险协会的合作关系,而于1979年转归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统一领导。1979年年底,共有16732个社团购买了180万份保险。这一年,国家洪水保险计划支付66175个申请者4.275亿美元,总统灾害基金以不同形式提供了2.295亿美元的救济资金,联邦小企业管理局和农民家庭管理局向灾区发放的救灾贷款达18亿美元,洪水保险计划投入的救灾经费约占总投入的1/6。1981年开始,FIA推行了新的管理模式,充分利用了私营保险公司的业务网络。从1985年起,NFIP实现了自负盈亏,不需再用纳税人的钱来补贴赔偿和运营费用。(3)洪水预警及现代技术的应用除了保险以外,洪水预警也是美国防洪减灾非工程措施的核心内容之一。预测洪水并及时发出预警对于防洪减灾意义重大,美国的做法是:把全国划分为13个流域,每个流域均建立了洪水预警系统,每天进行一次洪水预报(可实时预报),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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