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题库(附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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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题库(附标准答案)1.中学生小张课间打篮球时被同学小黄撞断锁骨,小张诉请中学和小黄赔偿1.4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二被告对原告受伤均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毕竟为小黄所撞伤,该校的不当行为也是伤害事故发生的诱因,且原告花费1.3万余元治疗后尚未完全康复,依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被告各补偿3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法院对被告实施了法律制裁B.法院对被告采取了不诉免责和协议免责的措施C.法院作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在于对案件事实与规范间关系进行了证成D.被告承担法律责任主要不是因为行为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答案】:C【解析】:A项,

2、法律制裁,是指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即法律制裁针对的是违法者。本案中法院认为“两被告对原告受伤均没有过错”,即两被告均不是违法者,法院不能对其进行法律制裁。B项,不诉及协议免责是指如果受害人或有关当事人不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实际上被免除,或者受害人与加害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协商同意的免责。本案已发生诉讼,故不存在“不诉免责”;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也无“协议”,故也不存在“协议免责”。C项,证成是指为了使自己的结论得以成立而提供的充足理由的活动或过程。证成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法律人适用法律解决个案纠纷的过程就是外部证成,首先要查

3、明和确认案件事实;其次要选择和确定与上述案件事实相符合的法律规范;最后以整个法律体系的目的为标准,从两个前提中推导出法律决定或法律裁决。“对案件事实与规范间关系进行了证成”,即上述法律适用过程。法院作出判决的过程,就是法律适用过程。D项,法院依据公平原则判决被告补偿原告。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加害人和受害人都无过错,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形下,以公平作为准则,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由双方当事人分担损失。法院依据公平原则判决被告补偿原告,是因为原告的损失与被告的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因此,存在因果关系是适用公平原则的前提。2.小倩(9岁)的父亲因坐牢与小倩的母亲离婚,小倩的母亲再婚生子后虐待小倩

4、,小倩的祖父母想要成为其监护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祖父母想要成为其监护人,需要向法院申请B.因小倩母亲的虐待行为,祖父母自动成为监护人C.祖父母想要成为其监护人,需要经小倩的父亲同意D.祖父母想要成为其监护人,需要经民政部门同意【答案】:A【解析】:AB两项,根据民法典第36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因此,小倩的祖父母需要向法院申请,而不能自动成为监护人。CD两项,在被监护人父母不能担任监护人的情况下,其他人

5、担任监护人,无须其父母同意,也无须民政部门、居村委会的同意。3.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进口设备合同,分三批运输。两批顺利履约后乙公司得知甲公司履约能力出现严重问题,便中止了第三批的发运。依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已履约的进口设备在使用中引起人身伤亡,则应依公约的规定进行处理B.乙公司中止发运第三批设备必须通知甲公司C.乙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中止发运第三批设备D.如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了充分的履约担保,乙公司可依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发运第三批设备【答案】:B【解析】:A项,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5条规定,本公约不适用于卖方对于货物对任何人所造成的死亡或伤害的责任

6、。BD两项,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1条第3款规定,中止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在货物发运前还是发运后,都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对履行义务提供充分保证,则他必须继续履行义务。C项,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1条第1款规定,如果订立合同后,另一方当事人由于下列原因显然将不履行其大部分重要义务,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义务:他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他的信用有严重缺陷;他在准备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中的行为显示他将不履行其主要义务。4.关于国际投资法相关条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依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投资争端应由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当双方表示同

7、意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B.依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只对向发展中国家领土内的投资予以担保C.依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最低比例的当地产品属于协议禁止使用的措施D.依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国内公司的投资比例属于协议禁止使用的措施【答案】:A|B|C【解析】:A项,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第25条第1款规定,中心的管辖适用于缔约国(或缔约国向中心指定的该国的任何组成部分或机构)和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直接因投资而产生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中心的任何法律争端。当双方表示同意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其同意。 B项,多边投资担保机

8、构公约第14条规定,根据该章,只对在发展中国家会员国境内所作的投资予以担保。 CD项,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所禁止的投资措施包括:违反国民待遇规定的投资措施。第一,“当地成分要求”,即要求企业,无论是本国投资企业还是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购买或使用一定数量金额或最低比例的当地产品。第二,贸易平衡要求,即要求外国投资企业购买或使用进口产品的数量或价值应与该企业出口当地产品的数量或价值相当。违反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的投资措施。第一,贸易平衡要求,即进口数量以出口数量为限。第二,外汇平衡要求,即企业可使用的外汇限制在与该企业外汇流入相关的水平,从而限制该企业对用于当地生产或与当地生产相关的

9、产品的进口。第三,出口限制,即限制企业产品出口的数量。5.何某因被田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何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何某的诉讼时效中断B.田某的答辩期开始起算C.甲县法院取得排他的管辖权D.田某成为适格被告【答案】:A【解析】: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何某的起诉行为导致其诉讼时效中断。B项,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

10、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据此,被告田某的答辩期间应当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算,而不是从起诉当天起算。C项,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据此,当事人可以在法院受理后提出管辖异议,受理法院并不当然取得排他管辖权。D项,一般来讲,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在本案中,并不能仅依何某的起诉即确定田某为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因为不能排除何某滥诉的可能性。6.下列构成法律责任竞合的情形是( )。A.方某因无医师资格开设诊所被卫生局没收非法所得,并被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3年有期

11、徒刑B.王某通话时,其手机爆炸导致右耳失聪,可选择以侵权或违约为由追究手机制造商法律责任C.林某因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D.戴某用10万元假币购买一块劳力士手表,其行为同时触犯诈骗罪与使用假币罪【答案】:B|D【解析】: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其特点为:数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法律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该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既无吸收关系也无并存关系。A项,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可以并存,不构成法律责任竞合。B项,民法上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属于

12、典型的法律责任竞合。C项,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可以并存,不构成法律责任竞合。D项,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罪名或法条,但处理时只能按照一个罪名或法条定罪,属于刑法上的责任竞合。7.2014年1月,北京居民李某的一件珍贵首饰在家中失窃后被窃贼带至甲国。同年2月,甲国居民陈某在当地珠宝市场购得该首饰。2015年1月,在获悉陈某将该首饰带回北京拍卖的消息后,李某在北京某法院提起原物返还之诉。关于该首饰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中国法B.应适用甲国法C.如李某与陈某选择适用甲国法,不应支持D.如李某与陈某无法就法律选择达成一致,应适用甲国法【答案】:D【解析】:涉

13、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我国司法实践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即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题中,陈某与李某没有选择适用的法律,则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陈某在甲地珠宝市场购得该首饰,故应适用甲国法。8.法官的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执法为民的要求?( )A.民庭段法官加班加点,春节前及时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B.刑庭范法官拒绝承办案件辩护律师的宴请C.立案庭刘法官将收案材料细化分类整理,方便群众查询D.执行庭肖法官多方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成功执行赡养费支付判决【答案】

14、:A|C|D【解析】:A项,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0条规定,注重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积极寻求有利于案结事了的纠纷解决办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C项,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1条规定,认真执行司法便民规定,努力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必要的诉讼便利,尽可能降低其诉讼成本。D项,执行庭肖法官多方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成功执行赡养费支付判决,体现了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要求。B项,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6条规定,严格遵守廉洁司法规定,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与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不正当交往,不在执法办案中徇

15、私舞弊。范法官的这一做法反映了“确保司法廉洁”的要求,而不是执法为民的体现。9.2015年3月,甲国公民杰夫欲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并执行一项在甲国境内作出的仲裁裁决。中国与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成员国。关于该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杰夫应通过甲国法院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B.如该裁决系临时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人民法院不应承认与执行C.如承认和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杰夫可向人民法院起诉D.如杰夫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该裁决,人民法院可以对是否执行一并作出裁定【答案】:C【解析】:A项,民事诉讼法第283条规定,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据此,杰夫应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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