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及解析 (2)

上传人:文得****题库 文档编号:331603359 上传时间:2022-08-23 格式:DOC 页数:80 大小:11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及解析 (2)_第1页
第1页 / 共80页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及解析 (2)_第2页
第2页 / 共80页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及解析 (2)_第3页
第3页 / 共80页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及解析 (2)_第4页
第4页 / 共80页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及解析 (2)_第5页
第5页 / 共8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及解析 (2)》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及解析 (2)(8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及解析1.A男与B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为了婚生女小萍的健康成长,B女若再婚也不可再生育子女,该约定违反了哪一项原则?( )A.公序良俗原则B.平等原则C.自愿原则D.公平原则【答案】:A【解析】:A项,公序,即公共秩序;良俗,指善良风俗。公共秩序,是由法律和社会共同体维护的秩序,这是与家规、校风相对应的;善良风俗,指符合伦理道德的习惯和风俗。约定再婚后不得再生子女,违背人伦道德,违反公序良俗原则。B项,民法中的平等,是指主体的身份平等。平等原则的违法以产生了“特权”“歧视”为特征,本题无对应案情。C项,自愿原则又称意思自治原则,其本意就是给予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自主权,

2、民法上称为意思自治。自愿原则的违法以“意思表示不自由”为前提,本题无对应案情。D项,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公平原则的违法以“一方别无选择、只能就范”为特征,本题无对应案情。2.2014年9月30日,吴某租赁王某建筑搭架设备,使用结束后,经双方结算下欠王某1000元。2016年5月29日,吴某为王某出具了一张1000元欠条,后经王某多次催要,吴某一直未还,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告知了双方小额诉讼程序的特点。被告要求书面答辩,法院确定了7天的答辩期,并指定了5天的举证期限。在

3、答辩内,被告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法院告知其小额诉讼程序不能提管辖权异议。关于本案诉讼程序中,法院做法正确的有:( )。A.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该案B.法院确定了7天的答辩期C.法院指定的5天举证期限D.法院告知其小额诉讼程序不能提管辖权异议【答案】:A|B|C【解析】:A项,小额案件,是指标的数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案件。民事诉讼法解释274条的规定,小额诉讼除满足上述对案件标的数额的要求外,下列金钱给付案件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扶养纠纷。责任明

4、确,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银行卡纠纷。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劳务关系清楚,仅在劳务报酬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务合同纠纷。物业、电信等服务合同纠纷。其他金钱给付纠纷。因此,法院可以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BC两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当事人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7日。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征得被告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D

5、项,当事人对小额诉讼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3.榴风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夏某应于2016年6月1日前缴清货币出资100万元。夏某认为公司刚成立,业务尚未展开,不需要这么多现金,便在出资后通过银行的熟人马某将这笔钱转入其妻的理财账户,用于购买基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榴风公司可要求夏某补足出资B.榴风公司可要求马某承担连带责任C.榴风公司的其他股东可要求夏某补足出资D.榴风公司的债权人得知此事后可要求夏某补足出资【答案】:A|B|C【解析】:ABC三项,公司法解释(三)第14条第1款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

6、、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夏某抽逃出资,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夏某补足出资。马某违规协助抽逃出资,存在一定的过错,榴风公司有权要求马某承担连带责任。D项,公司法解释(三)第14条第2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榴风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夏某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其债权不能获得

7、公司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责任,但债权人无权要求夏某补足出资。4.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订立了服装进口合同,信用证付款,丙银行保兑。货物由“铂丽”号承运,投保了平安险。甲公司知悉货物途中遇台风全损后,即通知开证行停止付款。依海牙规则、UCP600号及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承运人应承担赔偿甲公司货损的责任B.开证行可拒付,因货已全损C.保险公司应赔偿甲公司货物的损失D.丙银行可因开证行拒付而撤销其保兑【答案】:C【解析】:AC两项,平安险,是指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货物遭遇台风全损,为全部海损,属平安险的承保范围。因此应由保险公司而非承运人赔偿甲公司货物的损失。B项,信用证独立原则

8、,保障信用证交易(支付)的独立性,不允许银行以卖方与买方之间对有关基础合同履行的争议,作为不付款、减少付款或延期付款的理由。所以,货物全损不能成为开证行拒付的原因。D项,保兑行对信用证进行保兑后,其承担的责任就相当于本身开证,不论开证行发生什么变化、是否承担兑付责任,保兑行都不得片面撤销其保兑。5.宪法解释是保障宪法实施的一种手段和措施。关于宪法解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由司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做法源于美国,也以美国为典型代表B.德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必须结合具体案件对宪法含义进行说明C.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对宪法的解释具有最高的、普遍的约束力D.我国国务院在制定行政法规时,必然涉及对宪法含义的

9、理解,但无权解释宪法【答案】:A|C|D【解析】:AB两项,各国宪法解释的机关主要分为代议机关、司法机关和专门机关三类。由司法机关按照司法程序解释宪法的体制(即司法审查制度)起源于美国,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和附带性审查的原则,只有在审理案件时才可以附带性地审查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违宪。德国的宪法解释机关是宪法法院,采用司法积极主义原则,其对宪法含义的解释则不是必须结合具体案件。CD两项,根据宪法第67条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唯一的宪法解释机关,其对宪法的解释具有最高的、普遍的约束力。国务院无权解释宪法,但国务院在制定行政法规时,要实现合宪性,必然涉及对宪法含义的准确理解。6.中国甲公司与德

10、国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新技术许可协议,规定在约定期间内,甲公司在亚太区独占使用乙公司的该项新技术。依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约定期间内,乙公司在亚太区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B.乙公司在全球均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C.乙公司不能再将该项新技术允许另一家公司在德国使用D.乙公司在德国也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答案】:A【解析】:独占专利许可合同,是指受让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合同规定的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让与人或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同时在该范围内具有对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按照这一合同,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人在一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享有独占使用其专利的权利,被许可人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给专利人使用

11、费。这种合同要求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但不能许可第三者使用该专利而且自己也不得使用。因此,在本题中,在约定期间,乙公司在亚太地区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但乙公司可以在其他地区使用该项新技术,也可以将该项新技术允许另一家公司在亚太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使用,如在德国使用。7.某商业银行通过同业拆借获得一笔资金。关于该拆入资金的用途,下列哪一选项是违法的?( )A.弥补票据结算的不足B.弥补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C.发放有担保的短期固定资产贷款D.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答案】:C【解析】:商业银行法第46条规定,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

12、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8.甲将其临街房屋和院子出租给乙作为汽车修理场所。经甲同意,乙先后两次自费扩建多间房屋作为烤漆车间。乙在又一次扩建报批过程中发现,甲出租的全部房屋均未经过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属于违章建筑。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租赁合同无效B.因甲、乙对于扩建房屋都有过错,应分担扩建房屋的费用C.因甲未告知乙租赁物为违章建筑,乙可解除租赁合同D.乙可继续履行合同,待违章建筑被有关部门确认并影响租赁物使用时,再向甲主张违约责任【答案】:A|B【解析】

13、:A项,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由此可知本题中的租赁合同无效。B项,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本题中,甲、乙对于扩建房屋都有过错,应分担扩建房屋的费用。CD两项,既然合同无效,乙也无须解除合同,也不能向甲主

14、张违约责任。9.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无力清偿,且怠于行使对丙的15万元债权,甲遂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依法追加乙为第三人。一审判决甲胜诉,丙应向甲给付10万元。乙、丙均提起上诉,乙请求法院判令丙向其支付剩余5万元债务,丙请求法院判令甲对乙的债权不成立。关于二审当事人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B.乙、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C.乙是上诉人,甲、丙是被上诉人D.丙是上诉人,甲、乙是被上诉人【答案】:A【解析】:BC两项,根据民诉解释第82条的规定,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乙为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在一

15、审判决中,不承担民事责任,因而不得上诉。AD两项,丙上诉请求判令甲乙之间的债权不成立,即不同意向甲进行支付,属于不服一审判决,是上诉人。丙对乙丙之间的债务没有异议,不涉及乙的利益,乙不属于被上诉人,乙应当以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为原审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10.根据宪法分类理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B.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C.1830年法国宪法是钦定宪法D.柔性宪法也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答案】:B【解析】:B项,1215年自由大宪章乃英国宪政之母,它是英国封建专制时期宪法性文件之一。虽经过历次修订至今仍是英国法的一部分。A项,成文宪法,又称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例如,我国是成文宪法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一部统一宪法典。但我国现行宪法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个统一宪法典外,还有四个宪法修正案。因此成文宪法并非只有一个书面文件,还包括宪法修正案或者宪法性法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司法考试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