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考试试题-考试题库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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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考试试题-考试题库1.新华钢厂以华泰贸易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泰贸易公司支付所拖欠的钢材款120万元。新华钢厂在诉讼中申请人民法院对华泰贸易公司的两辆奔驰汽车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了担保。后来人民法院发现,华泰贸易公司在向甲银行贷款100万元时已将这两辆奔驰汽车抵押给甲银行。此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人民法院可以对汽车采取保全措施,同时甲银行的优先受偿权丧失B.人民法院可以对汽车采取保全措施,但是甲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C.人民法院可以对汽车采取保全措施,但是需要征得甲银行的同意D.人民法院不能对汽车采取保全措施,因为该汽车已抵押给甲银行【答案】:B【

2、解析】:民诉解释第15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2.甲、乙是联合国会员国。甲作出了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乙未作出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甲、乙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当事国,现对相邻海域中某岛屿归属产生争议。关于该争议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不符合国际法的?( )A.甲、乙可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B.甲、乙可自愿选择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或国际海洋法庭C.甲可单方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D.甲、乙可自行协商解决争议【答案】:C【解析】:国际法院的诉讼管辖分为对人管辖和对事管辖两个

3、方面。国际法院的对人管辖是指谁可以作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法院只受理主权国家之间的争端。国际法院的对事管辖包括自愿管辖、协定管辖、任择强制管辖三种方式。A项,甲、乙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属于协定管辖。B项,国际海洋法庭是专门受理海洋权益纠纷的专门法庭,其诉讼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主权国家,本案是两国海洋权益纠纷,甲、乙两国可以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也可将争端提交国际海洋法庭,此种情形属于自愿管辖。C项,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只有双方当事国均同意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方可由国际法院受理。D项,对于国际争端,当事国当然可以通过谈判、磋商等方式自行解决。3.甲国人特

4、里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丙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是丙国人【答案】:B|C|D【解析】:A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5条规定,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名誉权属于人格权,权利人王某的经常居

5、所地在中国,应当适用中国法律。BCD三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条规定,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题述案情均为通过网络侵犯权利人的肖像权等权利,所以本案通过网络侵权救济均应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即中国法律。4.中国海天公司与某国小宇公司准备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签署了合资合同与章程,但海天公司迟迟未向主管机关报批。数月后,小宇公司因报批无望准备退出,但其为此次投资事宜已经花费70万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A.如最终未能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则双方之间

6、的合资合同为无效合同B.拟成立的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C.小宇公司有权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请求海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报批义务D.小宇公司可以请求海天公司赔偿其70万元的损失【答案】:C|D【解析】:A项,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3条规定,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在3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合营企业经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始营业。由于中外合资经

7、营企业法并没有规定合营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生效,因此,双方签署的合资合同并不因未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而无效。B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4条第1款规定,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即合营企业只能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C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16条规定,合营各方发生纠纷,董事会不能协商解决时,由中国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由合营各方协议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合营各方没有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的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小宇公司有权通过仲裁或诉讼,要求海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报批义务。D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14条规定,合营企业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

8、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请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如果因违反合同而造成损失的,应由违反合同的一方承担经济责任。由于海天公司不履行报批义务,小宇公司若退出将造成70万元的损失,小宇公司基于对海天公司履约的信赖有权要求海天公司对其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营业地位于中国的大通公司为引进先进技术以便提高生产效率,拟分别从外国的甲乙丙丁四个公司购买技术,其所签订的下列四个技术转让合同中,无效的合同或条款有( )。A.合同一中约定“大通公司如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后使用该技术,应继续向甲公司支付技术使用费”B.合同二中约定“禁止大通公司

9、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引进技术,除非得到乙公司同意并交纳相关费用”C.合同三中约定“未经丙公司同意,大通公司不得改进其所引进的技术”D.合同四中约定“大通公司利用引进技术生产的所有产品,都应销往丁公司指定的国家或地区”【答案】:A|C|D【解析】:关于限制性商业条款,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性条款:要求受让人接受并非技术进口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要求受让人为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技术支付使用费或者承担相关义务;限制受让人改进让与人提供的技术或者限制受让人使用所改进的技术;限制受让人从其他来

10、源获得与让与人提供的技术类似的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的渠道或者来源;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产品的生产数量、品种或者销售价格;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利用进口的技术生产产品的出口渠道。A项,合同一的条款属于“要求受让人为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技术支付使用费或者承担相关义务”的条款,属限制性商业条款,因此该条款无效。B项,合同二的条款属于当事人的一般约定,不属于限制性商业条款。C项,合同三的条款属于“限制受让人改进让与人提供的技术或者限制受让人使用所改进的技术”的条款,属限制性商业条款,因此该条款无效。D项,合同四的条款属于“不合理地限制

11、受让人利用进口的技术生产产品的出口渠道”的条款,属限制性商业条款,因此该条款无效。6.根据保护知识产权的巴黎公约,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A.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适用于一切工业产权B.巴黎公约关于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是对成员国商标权保护的最高要求C.巴黎公约的国民待遇原则不适用于在我国海南省设有住所的非该公约缔约国国民D.对于在北京农展馆举行的农业产品国际博览会上展出的产品中可以取得专利的发明,我国给予临时保护【答案】:D【解析】:A项,巴黎公约是保护工业产权的重要的世界性公约。该项考察的是优先权的适用范围,该公约确定的优先权制度,并不是对一切工业产权均予适用,而只适用于发明专

12、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B项,该公约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规定不是对成员国商标保护的最高要求,而是最低要求,因为各国完全可以在这个基础上提高保护的标准以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C项,巴黎公约国民待遇原则所适用的范围,不仅包括公约缔约国的国民,也包括在缔约国设有住所的非缔约国的国民。我国是巴黎公约的缔约国,因此,在我国有住所,即使是非缔约国公民,也是完全可以适用的。D项,关于临时保护的要求,该公约要求缔约国对于在本国举办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以获得专利的发明给予临时性保护。我国给予临时性保护符合公约的要求。7.李某的丈夫王某在李某怀孕时因意外死亡,李某独自在医院产下一女,因手续不齐备,医院拒

13、绝出具出生证明。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婴儿自出生时起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B.婴儿自获得出生证明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C.婴儿自在李某腹中时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有权继承遗产,假设其出生时为死胎,保留的遗产份额自动由李某继承D.婴儿的出生时间以医院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出生证明的,以户籍证明为准【答案】:A|D【解析】:AB两项,民法总则第13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取得始于出生,属于自然事实,与有没有户籍、出生证明等没有关系。C项,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

14、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D项,民法总则第15条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8.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旨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下列哪些举措体现了这一要求?( )A.从符合条件的律师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B.实行招录人才的便捷机制,在特定地区,政法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担任法官C.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检察官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检察院任职D.

15、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员优先选拔至领导岗位【答案】:A|C|D【解析】:ACD三项,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要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要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法官、检察官由高级人民法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法院、检察院任职。要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B项,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也要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但政法专业毕业生不得直接担任法官,因其违反法官法规定的法官任职条件,也有违法官、检察官招录与遴选制度。9.甲的房屋与乙的房屋相邻。乙把房屋出租给丙居住,并为该房屋在A公司买了火灾保险。某日甲见乙的房屋起火,唯恐大火蔓延自家受损,遂率家人救火,火势得到及时控制,但甲被烧伤住院治疗。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A.甲主观上为避免自家房屋受损,不构成无因管理,应自行承担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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