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综合考点习题及答案 (3)

上传人:文得****题库 文档编号:331599636 上传时间:2022-08-23 格式:DOC 页数:79 大小:11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综合考点习题及答案 (3)_第1页
第1页 / 共79页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综合考点习题及答案 (3)_第2页
第2页 / 共79页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综合考点习题及答案 (3)_第3页
第3页 / 共79页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综合考点习题及答案 (3)_第4页
第4页 / 共79页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综合考点习题及答案 (3)_第5页
第5页 / 共7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综合考点习题及答案 (3)》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综合考点习题及答案 (3)(7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综合考点习题及答案1. 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请回答第9597题。(1)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许某是原告B.葛某是被告C.云峰公司可以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云峰公司可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答案】:A【解析】:公司法解释(二)第4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许某是本案的原告,云峰公司是本案的被告。(2)依据法律,对本案享有

2、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县法院B.乙县法院C.丙县法院D.丁县法院【答案】:C【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丙县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3)关于许某的财产保全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是给付之诉,法院可作出保全裁定B.本案是变更之诉,法院不可作出保全裁定C.许某在申请保全时应提供担保D.如果法院认为采取保全措施将影响云峰公司的正常经营,应驳回保全申请【答案】:C|D【解析】:CD两项,公司法解释(二)第3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

3、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采取的保全措施不应当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否则,应驳回申请。AB两项,给付之诉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请求责令义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其权利的诉。而变更之诉则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请求变更或者消灭法律关系的诉。许某提出公司解散的诉讼实际上是要消灭公司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属于变更之诉,而非给付之诉。对于该变更之诉,法院可以作出保全裁定。2.甲药厂、乙银行、丙公司达成三方协议:为了担保甲药厂在2017年度向乙银行的所有借款,丙公司以其价值约1亿元的楼房抵押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8000万元。乙、丙办理了楼房的抵押登记。第一季度,甲共向乙借款4000万元,后乙按

4、照上级要求将这4000万元债权全部转让给了丁资产管理公司。第二季度,甲未向乙借款。第三、四季度共向乙借款1.2亿元。因甲到期不能清偿对乙银行的1.2亿元债务,乙银行于2018年3月1日申请法院拍卖了丙公司抵押的楼房,共获1.4亿元。经查,甲对丁资产管理公司所负的4000万元也未清偿。对于乙、丁对变卖楼房所得的1.4亿元价款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丁有权受偿4000万元B.丁有权受偿2000万元C.乙有权受偿8000万元D.乙有权受偿1.2亿元【答案】:A|B|D【解析】:AB两项,物权法第204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

5、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乙银行将对甲的40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丁公司时,因债权尚未确定,此时最高额抵押权不具有从属性,因此,丁公司仅取得对甲的4000万元债权,这4000万元债权属于无担保的普通债权。CD两项,担保法解释第83条第2款规定,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低于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为限对抵押物优先受偿。据此,乙银行对甲药厂的债权为1.2亿元,但最高限额为8000万元,故乙银行对变卖楼房的价款中的8000万享有优先受偿权。3.甲公司因企业改制分立成乙公司和丙公司。乙

6、公司对登记在丙公司名下一栋房产的归属提出异议,认为该房产应属乙公司所有。经咨询律师后,乙公司于8月8日到登记机关办理了异议登记手续。8月10日,丙公司将该栋房产抵押给丁公司,以担保到期支付约定的货款,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9月8日,付款期限届至,丙公司无力支付,丁公司准备行使抵押权,乙公司提出异议,引起纠纷。经查,乙公司自办理异议登记后未再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抵押合同无效B.丁公司无权对该房产主张抵押权C.丁公司有权对该房产主张抵押权D.丁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赔偿损失【答案】:B【解析】:A项,物权法第19条第2款规定,不动产登记

7、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本题中,乙公司与丙公司对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在无法办理更正登记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乙公司有权申请异议登记,以暂时限制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处分该物权的行为。乙公司申请异议登记后没有在法定期间内起诉,其登记失效,丙公司有权处分其房产。BC两项,根据物权法第187条,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丙公司与丁公司达成了抵押协议,却未办理抵押登记。致使抵押权未设立,故丁

8、公司无权对该房产主张抵押权。D项,丁公司未能主张抵押权并非因为乙公司的异议登记,故其无权请求乙公司赔偿损失。但丁公司有权请求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丁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双方未办理抵押登记,表明双方均存在过错,故其有权请求丙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关于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根据之一B.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C.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省级政府可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级政

9、府备案【答案】:A|B|C【解析】:ABD三项,环境保护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C两项,环境保护法第15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

10、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5.营业地位于中国的大通公司为引进先进技术以便提高生产效率,拟分别从外国的甲乙丙丁四个公司购买技术,其所签订的下列四个技术转让合同中,无效的合同或条款有( )。A.合同一中约定“大通公司如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后使用该技术,应继续向甲公司支付技术使用费”B.合同二中约定“禁止大通公司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引进技术,除非得到乙公司同意并交纳相关费用”C.合同三中约定“未经丙公司同意,大通公司不得改进其所引进的技术”D.合同四中约定“大通公司利用引进技术生产的所有产品,都应销往丁公司

11、指定的国家或地区”【答案】:A|C|D【解析】:关于限制性商业条款,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性条款:要求受让人接受并非技术进口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要求受让人为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技术支付使用费或者承担相关义务;限制受让人改进让与人提供的技术或者限制受让人使用所改进的技术;限制受让人从其他来源获得与让与人提供的技术类似的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的渠道或者来源;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产品的生产数量、品种或者销售价格;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利用进口的

12、技术生产产品的出口渠道。A项,合同一的条款属于“要求受让人为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技术支付使用费或者承担相关义务”的条款,属限制性商业条款,因此该条款无效。B项,合同二的条款属于当事人的一般约定,不属于限制性商业条款。C项,合同三的条款属于“限制受让人改进让与人提供的技术或者限制受让人使用所改进的技术”的条款,属限制性商业条款,因此该条款无效。D项,合同四的条款属于“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利用进口的技术生产产品的出口渠道”的条款,属限制性商业条款,因此该条款无效。6.甲乙丙三国均为南极地区相关条约缔约国。甲国在加入条约前,曾对南极地区的某区域提出过领土要求。乙国在成为条约缔约国后

13、,在南极建立了常年考察站。丙国利用自己靠近南极的地理优势,准备在南极大规模开发旅游。根据南极条约和相关制度,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甲国加入条约意味着其放弃或否定了对南极的领土要求B.甲国成为条约缔约国,表明其他缔约国对甲国主张南极领土权利的确认C.乙国上述在南极地区的活动,并不构成对南极地区提出领土主张的支持和证据D.丙国旅游开发不得对南极环境系统造成破坏【答案】:C|D【解析】:ABC三项,根据南极条约第4条的规定,冻结对南极的领土要求,包括对南极领土不得提出新的或扩大现有要求。南极条约不构成对任何现有的对南极领土主张的支持或否定,条约有效期内进行的任何活动也不构成主张支持或否定对

14、南极领土要求的基础。D项,南极公约保护南极的环境和资源,在南极进行的任何活动不得破坏南极的环境或生态。7.进口到中国的某种化工材料数量激增,其中来自甲国的该种化工材料数量最多,导致中国同类材料的生产企业遭受实质损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A.中国有关部门启动保障措施调查,应以国内有关生产者申请为条件B.中国有关部门可仅对已经进口的甲国材料采取保障措施C.如甲国企业同意进行价格承诺,则可避免被中国采取保障措施D.如采取保障措施,措施针对的材料范围应当与调查范围相一致【答案】:D【解析】:“两反一保”中的贸易保障措施的启动只需要三个实体条件:进口数量增加;

15、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二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A项,保障措施条例第4条规定,商务部没有收到采取保障措施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证据认为国内产业因进口产品数量增加而受到损害的,可以决定立案调查。所以,既可依国内有关生产者的申请启动调查,也可由商务部依职权启动调查。B项,保障措施条例第22条规定,保障措施应当针对正在进口的产品实施,不区分产品来源国(地区)。C项,保障措施中不存在价格承诺问题,只有反倾销与反补贴中存在价格承诺。D项,保障措施条例第23条规定,采取保障措施应当限于防止、补救严重损害并便利调整国内产业所必要的范围内。通常,此处的必要范围会小于或等于调查的范围,但一定不能超过调查范围。因此,如采取保障措施,措施针对的材料范围应当与调查范围相一致。8.甲公司于2012年12月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查明:在2012年9月,因甲公司无法清偿欠乙公司100万元的货款,而甲公司董事长汪某却有150万元的出资未缴纳,乙公司要求汪某承担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综合/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