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真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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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真题汇总1. 甲县的葛某和乙县的许某分别拥有位于丙县的云峰公司50%的股份。后由于二人经营理念不合,已连续四年未召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许某遂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并在法院受理后申请保全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丁县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请回答第9597题。(1)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许某是原告B.葛某是被告C.云峰公司可以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云峰公司可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答案】:A【解析】:公司法解释(二)第4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许某是本案的原告,云峰公司是本案的被告。(2)依据法律,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2、 )。A.甲县法院B.乙县法院C.丙县法院D.丁县法院【答案】:C【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丙县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3)关于许某的财产保全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是给付之诉,法院可作出保全裁定B.本案是变更之诉,法院不可作出保全裁定C.许某在申请保全时应提供担保D.如果法院认为采取保全措施将影响云峰公司的正常经营,应驳回保全申请【答案】:C|D【解析】:CD两项,公司法解释(二)第3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采取的保全措施不应当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否则,应驳回申请。AB两项,给付之诉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请求责令义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其权利的诉。而变更之诉则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请求变更或者消灭法律关系的诉。许某提出公司解散的诉讼实际上是要消灭公司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属于变更之诉,而非给付之诉。对于该变更之诉,法院可以作出保全裁定。2.关于食品添加剂管制,下列哪一说法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2011年真题A.向食品生产者供应新型食品添加剂的,必须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特别许可证B.未获得食品添加剂销售许可的企业,不得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C.生产含有食品添加剂

4、的食品的,必须给产品包装加上载有“食品添加剂”字样的标签D.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在销售场所设置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的专柜【答案】:C【解析】:A项,食品安全法第37条规定,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组织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准予许可并公布;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B项,食品安全法第39条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

5、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35条第2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制度,未规定销售许可制度,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向食品生产者销售食品添加剂的,不需要办理许可证。C项,食品安全法第70条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D项,食品添加剂的管制针对的是生产环节,对销售环节未作限制。食品安全法并未要求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在销售场所设置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的专柜。3.甲、乙、丙三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甲国对进口的某类药品

6、征收8%的国内税,而同类国产药品的国内税为6%。针对甲国的规定,乙、丙两国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经裁决甲国败诉,但其拒不执行。依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的行为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B.乙、丙两国可向上诉机构申请强制执行C.乙、丙两国经授权可以对甲国采取中止减让的报复措施D.乙、丙两国的报复措施只限于在同种产品上使用【答案】:A|C【解析】:A项,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是指所在国应给予外国人与本国公民享有的同等的民事权利地位。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通常包括:国内税,运输、转口过境,船舶在港口的待遇,船舶遇难施救,商标注册,申请发明权、专利权、著作权、民事诉讼权等。

7、甲国对某类药品的进口产品和国内产品所征收国内税实行差别对待,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B项,上诉机构是争端解决机构中的常设机构,它负责对被提起上诉的专家组报告中的法律问题和专家组进行的法律解释进行审查,可以维持、变更或撤销专家组的法律裁决和结论。因此,上诉机构不存在强制执行的职能。C项,根据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2条第6款,若发生第22条第2款所述的情况,争端解决机构一接到请求,即应在合理期限到期后的30天内,授权中止这些减让或其他义务,除非争端解决机构一致决定拒绝该项请求。因此,乙、丙两国经授权可以对甲国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履行。D项,根据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2条

8、第3款,争端解决机制规定报复的行业或部门必须是自有争议和遭受损害的同一部门进行;报复应限于相当于利益丧失或损害的程度。如果受损害一方认为仅报复一个行业或部门无效或不能达到平衡,则可在其他的部门进行交叉报复。另外,在情况非常严重时,报复可以针对WTO的另一协议,实施跨协议报复。4.下列是关于民事诉讼程序和仲裁各自特点及相互关系的一些表述,正确的有( )。A.民事诉讼和仲裁的重要区别在于是否由国家机关介入解决民事纠纷B.请求仲裁机构解决纠纷,应当以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为条件,而进行民事诉讼则不需要当事人之间有相关协议C.仲裁案件,通常情况下不公开审理,而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通常情况下应公开审理D.审理

9、案件的仲裁员可以由双方当事人选定或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审理案件的法院审判员则原则上不可以由当事人选定,除非经人民法院院长同意【答案】:A|B|C【解析】:仲裁法第31条、32条规定,仲裁员可由当事人自由选定,在规定的期限内未选定者,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而法院审判员则无论如何都不能由当事人选定。5.王某欲状告李某逃避欠款不还,在起诉之前却听说李某已经想要将财产全部转移。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王某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诉前保全。关于此案,人民法院以下做法错误的有( )。A.人民法院审查中考虑到王某已经由于此项债权身无分文,因而没有要求王某提供任何担保B.人民法院在3天后就采取了保全措施C.

10、王某过了18天后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解除了保全D.王某过了30天尚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人民法院解除了保全【答案】:A|B|C【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A项,诉前保全中,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11、。B项,法院应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应立即执行。CD两项,王某应该在30天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因此,王某过了18天后提起诉讼,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人民法院不应该解除保全。6.根据保护知识产权的巴黎公约,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A.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适用于一切工业产权B.巴黎公约关于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是对成员国商标权保护的最高要求C.巴黎公约的国民待遇原则不适用于在我国海南省设有住所的非该公约缔约国国民D.对于在北京农展馆举行的农业产品国际博览会上展出的产品中可以取得专利的发明,我国给予临时保护【答案】:D【解析】:A项,巴黎公约是保护工

12、业产权的重要的世界性公约。该项考察的是优先权的适用范围,该公约确定的优先权制度,并不是对一切工业产权均予适用,而只适用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B项,该公约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规定不是对成员国商标保护的最高要求,而是最低要求,因为各国完全可以在这个基础上提高保护的标准以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C项,巴黎公约国民待遇原则所适用的范围,不仅包括公约缔约国的国民,也包括在缔约国设有住所的非缔约国的国民。我国是巴黎公约的缔约国,因此,在我国有住所,即使是非缔约国公民,也是完全可以适用的。D项,关于临时保护的要求,该公约要求缔约国对于在本国举办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以获得专利的发明给予临时性

13、保护。我国给予临时性保护符合公约的要求。7.李某的丈夫王某在李某怀孕时因意外死亡,李某独自在医院产下一女,因手续不齐备,医院拒绝出具出生证明。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婴儿自出生时起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B.婴儿自获得出生证明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C.婴儿自在李某腹中时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有权继承遗产,假设其出生时为死胎,保留的遗产份额自动由李某继承D.婴儿的出生时间以医院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出生证明的,以户籍证明为准【答案】:A|D【解析】:AB两项,民法总则第13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取得始于出生,属于自然

14、事实,与有没有户籍、出生证明等没有关系。C项,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D项,民法总则第15条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8.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些选项?( )2011年真题A.法院判决书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中文译文C.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且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D.奥运会开

15、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答案】:A|B|D【解析】:AB两项,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法院判决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中文译文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C项,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我国是伯尔尼公约成员国,伯尔尼公约成员国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境外发表的作品,应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D项,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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