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改造工作方案 液化气配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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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液化气改造工作方案 液化气配送方案第一篇 液化气改造工作方案2022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县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管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省质监局和宜质监办发202213号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县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关于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和质检总局“十二字”方针为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把液化石油气充装安全和质量放在突出位置,坚持监督检查与执法查处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部门监管相结合,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形成质量安

2、全监管合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为期半年的集中专项整治,达到我县液化石油气充装质量安全状况清楚;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充装过期报废气瓶、翻新改造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杜绝,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主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液化石油气瓶充装、检验行为进一步规范,有效预防和减少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事故的目的。 二、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3月中旬前) 1、协调县内涉及气瓶充装、液化气销售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宣传法律法规,部署工作要求。 2、以“3.15”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丰富群众气瓶安全使用

3、知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各类气瓶违法违规行为。 (二)检查整治阶段(3月下旬至5月底) 在做好常态化检查的基础上,对县内各液化气瓶销售、储存点开展突击检查和执法检查,认真排查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和检验环节的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气瓶充装、检验违法行为。 1、严格仔细开展石油气气瓶和气瓶“两站”清理。加强对气瓶销售单位的充装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有无使用改造、翻新报废气瓶,有无超期未检或应报废气瓶,是否严格执行气瓶必须专用且只允许充装与钢印标记一致介质的规定,是否对气瓶使用者进行安全使用指导,是否建立进出货台账。加强对气瓶检验单位的督导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是否按标准规定对应报废的

4、气瓶进行破坏性处理,是否转卖未经破坏性处理的报废气瓶,是否存在修理、改造、翻新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 2、加强液化石油气质量监管。协助上级部门对销往我县液化石油气开展充装气体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掺混“二甲醚”等掺杂掺假行为。依法处理违法单位,督促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全面掌握违法的单位或销售个体,及时进行信息通报或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整治效果。政府部门和涉及液化气瓶使用单位要加强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识,要充分认清液化石油气安全工作重要性,清醒认识到当前社会各界对液化石油气安全和质量事故的高度关注,以

5、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 (二)协调配合,加强沟通协作。安全监察、执法和质量监督各相关科室要在各司其职的前提下协作配合,积极做好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和案件移送等工作。同时,要主动向地方政府报告液化石油气重大隐患情况,加强与城管、住建、工商和经信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搞好舆论宣传,提高社会效应。利用局网站、微博、电视、广播等渠道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的影响力和宣传面,及时曝光典型案件,有效杜绝液化石油气违法充装行为;充分发挥12365热线作用,鼓励投诉举报,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向社会充分展示为民良好形象。 第二篇 液化气改造工作方案2022街道专项整治

6、行动方案8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街道决定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杜成发为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黄建华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各社区主任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街道安办,负责专项行动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六打六治”作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协调配合,认真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 三、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一)突出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

7、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 1、危险化学品: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2、油气管道: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3、建筑施工: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4、交通运输: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5、消防: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二)结合我街实际,深入开展打击涉及粉尘防爆、涉

8、氨制冷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6、粉尘防爆: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没有设置独立厂房,且厂房设置在居民区内的;相关证照不全的;在粉尘爆炸危险区生产作业的人员没有穿着阻燃材质的工作帽和衣裤的。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厂房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的;厂房建筑结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生产场所电气设备、收尘系统、作业工具等设备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没有建立严格清洁制度,及时清扫可能积累粉尘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室,并采取个人防护和防止二次扬尘措施的。其他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生产场所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不落实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作业工具不符

9、合规范要求的;作业场所没有保持清洁,有洒落粉尘聚集的,以及采用正压气体吹扫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通风除尘措施不落实的。 7、涉氨制冷企业: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超过9人,非自动系统在进行融霜作业时,快速冻结装置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未事先撤离。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2022年8月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至9月上中旬) 1、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要在调查摸底基础上,认真落实,广泛宣传发动。 2、各社区、各相关科室要组织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

10、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3、要督促企业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排查近两年来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做好登记建档,督促整改。 (二)集中打击整治和重点检查督查阶段(9月下旬-11月底)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和总结提高阶段(12月) 1、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各社区、各相关科室

11、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第2郭钦华。办公室成员由街道城管科和综治办。 三、职责分工。 街道领导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瓶装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督查各社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将有关重大问题报区协调小组研究解决。 各社区负责社区内非法店(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场所、店(点)摸底排查,发动群众举报各点非法经营行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拉网式清查。 城管部门负责查处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的店点,工商部门负责对无照经营、超经营范围经营液化气的店(点)进行查处。 公安、综治负责监督钢瓶检查,查处擅自充装不合格钢

12、瓶或超期未检钢瓶等违法行为及液化气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查处非法营运储存、销售液化气等涉及治安消防、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宣传阶段(即日起至4月31日)。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布署专项整治工作,要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强安全用气宣传特别是要加强辖区内小型餐饮店的安全用气宣传。 2、全面开展专项治理阶段(5月1日至11月30日)。街道认真落实职责,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工作。组织各社区全面开展摸排登记辖区内的非法店(点)工作,并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对摸排的黑气店(点)逐一进行登记,填写摸排情况登记表,并由排查人员和社区签字,上报街道。街道负责对社区报送的摸排信息进行

13、整理汇总后上报区整治办。 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打击违法存放钢瓶、经营或销售瓶装液化气、利用钢瓶转充液化气等行为;依法查处燃气企业充装不合格、超期、报废钢瓶的违法行为;对非法存放的钢瓶要予以扣缴,并送到指定地点,对已取缔的非法店(点)要进行跟踪复查,防止回潮。 3、检查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在区协调小组组织下,对本街的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检验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巩固阶段性成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探索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管理工作新思路,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措施。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定期

14、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协调相关问题。 2、要狠抓落实。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布署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拉网式检查摸底工作,进行全面整治,落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3从2022年4月14日起至2022年4月28日。 整治范围:(1)公众聚集场所(酒吧、网吧、KTV、商场、礼堂、饭店、茶艺居、超市、酒店等);(2)超创、福泰等各大停车场;外来人口出租户;“九小场所”等。街道决定从4月15日起先行整治物流停车场。 四、消防安全及“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职责分工 (一)街道办事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并督促社区开展火灾隐患整治,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

15、作,牵头组织对三级管的“三合一”场所的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各类消防隐患。 (二)公安派出所:应认真贯彻执行省公安厅印发的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条例要求,履行公安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负责做好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开展以“三合一”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三级管的“三合一”场所的专项整治,依法督促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三)区消防大队: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派出所开展以“三合一”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并负责对全区二级管单位的“三合一”场所依法整治。 (四)区安监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并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五)工商部门:按照国务院第370号令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无照经营的“三合一”场所依法予以取缔。 (六)其他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依照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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