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提取物公司员工参与公司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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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植物提取物公司员工参与公司治理方案植物提取物公司员工参与公司治理方案目录一、 产业环境分析3二、 行业壁垒4三、 必要性分析6四、 西方国家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6五、 员工参与制度的模式10六、 工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13七、 加强和发挥我国工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14八、 员工持股计划的类型14九、 员工持股计划定义17十、 公司简介18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20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20十一、 法人治理结构21十二、 项目风险分析32十三、 项目风险对策35十四、 发展规划分析37十五、 人力资源配置40劳动定员一览表41一、 产业环境分析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紧紧抓住转变经济发展

2、方式的窗口期,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用发展新空间培育发展新动力,用发展新动力开拓发展新空间。优化市域发展空间。明确发展定位,更好促进各板块形成统筹联动、合理分工、各具特色、功能衔接的融合发展格局,提升城市整体发展能级。加强市级统筹,制定全市产业布局规划,引导重大项目向重点园区集聚、特色产业向特色园区集聚,实现布局优化、错位竞争、特色发展。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推广新型孵化模式,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探索多元化方式建立产业基金。深入推进“个转企、小转规、规转股、股转市”,支持更多优质企业上市挂牌,鼓励企业通过资本运作做强做大。推进产业跨界融合发展,推动一二三产相

3、互渗透、跨界融合,催生更多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快推进“制造智能”“制造网络”“制造服务”,让融合发展成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路径。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大力培育网络服务平台,提高平台的集聚效应和市场价值,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提升产品价值空间。弘扬“工匠精神”,推动“精致生产”,施行“精益管理”,专注质量、品牌和标准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名品名牌培育,以质量和品牌提升增强有效供给能力,实现产品由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加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以品牌塑造产业形象,推动发展迈入品牌时代,努力建设“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面提升开

4、放水平。抢抓国家“一带一路”重大开放机遇,做到对内对外开放齐抓,努力形成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开放格局。加快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推动开发区转型发展,主攻高端人才、高端技术、高端产业的集聚和培育,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使其成为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主要载体。形成对外开放新机制。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健全有利于合作共赢并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二、 行业壁垒1、技术壁垒天然植物的提取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物理和化学过程,不仅需要先进的设备、熟练的技术人员,更需要深厚的技术储备作为支撑。植物提取物企业需要不断地进行研发投入和技术升级,探索新品种,试产新产品,

5、储备更多的发明专利。因此,对于新进入者而言,如果没有大量的专利技术储备,在行业中会处于不利竞争地位。2、专业团队壁垒拥有一支专业团队是植物提取物企业保持竞争力的有力保障。不同品类天然植物的有效成分不同,对应的物理、化学特征也有所差异。因此,需针对性地根据不同目标物,选择合适的溶剂(例如水、乙醇等)、配置不同的设备,制定不同的技术路线(罐式提取、固液逆流萃取或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等)。因此,生产及研发过程中不仅需要多元化的知识背景,还需要丰富的一线生产经验,并有效地协同配合。所涉及的知识领域包括不限于药物化学、分析化学和生物技术等。因此,搭建专业团队对于植物提取物行业企业十分重要。3、原材料壁垒植

6、物提取物行业的上游产品具有天然属性,部分天然植物的种植、采摘和收购具有周期性、区域性及季节性的特征,因此,植物提取企业需根据上述特点,结合自身生产及销售情况合理制定采购、生产计划,针对性的进行原材料及产品备货。一方面是植物提取物下游市场的日益扩大,另一方面是上游原材料的相对短缺。为提高市场竞争力,满足客户的及时性需求和多样性需求,植物提取物生产企业需要与上游原材料供应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保证原材料的供应。4、资金壁垒为保证植物提取物产品的质量,满足环保要求,植物提取物生产企业要不断地加大研发投入,进行技术升级,淘汰落后设备,引入先进生产线。同时,由于上游的原料大多数为中药、农、林副

7、产品,其种植、采摘、收购具有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企业必须在采购季节储备大量的原材料以满足生产需求。这些生产活动需要企业具有充足的现金流支持。三、 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四、 西方国家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利益相关者理论推动了公司治理观念的变革,公司治理的一个趋势是,现代企业越来越重视职工参与企业治理,表现为职工参与企业的决策

8、、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全过程。其形式多种多样,如企业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制度、公司职工建议制度等,有些已经制度化、法律化。由于国内立法环境不同,各国职工参与制度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各有不同。而不同国家侧重的模式也有差别。如美、日侧重于职工持股参与,而欧洲则注重非持股参与。但纵观西方发达国家职工参与方式,大体可归纳为以下4种方式:持股参与、经营参与、监督参与、信息参与。(1)信息参与方式。信息参与是公司职工通过特定机构或劳资协议参与公司管理,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并向公司决策机关提出建议和意见。这种参与方式层次较低,参与程度也不够深。通常是通过谈判的形式表现出来,内容主要涉及劳动时间、劳动报酬、职工福

9、利等社会性问题。一般是先选出雇员的谈判代表,最后按法定程序进行谈判然后签订集体合同。通过信息参与,促使双方在理解、信任、合作的基础上达到双方利益的一致,这是作为公司重要利益相关者的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2)经营参与方式。由雇员代表直接进入董事会,参与经营决策。这是20世纪70年代后欧洲大陆各国普遍推行的方式。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公司董事会必须有职工代表,从而为职工参与公司治理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供了制度基础。德国、法国、荷兰、瑞典等国法律都规定,公司董事中必须有职工代表,少至1人,多则占董事会人数的1/3左右。例如法国于1986年和1988年修订后的商事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可包括由职工选举

10、产生的董事,但职工董事数额不得超过4个,上市公司不得超过5个,同时职工董事人数不得超过其他董事人数的1/3。如为国家投资设立或国家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所控制或共同持股的公司,雇佣人员在2001000人之间,则其董事必须包含2名职工代表或雇佣人员超过1000人,则董事会成员中1/3须为职工代表。德国参与决定法和冶矿业劳工参决法都规定必须在董事会中设1名劳方董事,由雇员代表担任,享有同等权利。(3)监督参与方式。监督参与即公司职工通过参加公司的监督机构来行使监督权。通常是由职工进入监事会的方式进行。在传统公司法里,监事会成员一般是在有行为能力的股东中选任。20世纪,德国首创的“职工参与制”,即

11、职工参与企业决策制度,对西方国家,特别是欧洲大陆国家产生了较大影响。现在欧洲大陆不少国家,都通过立法规定监事会中应有一定比例的职工代表参与公司的经营监督。职工监事所占的比例高的为1/2,一般都规定监事会成员的1/3由职工代表担任。如德国共同决定法规定,监事会由劳资双方的代表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监事会负责公司经营董事会的任免,对公司经营董事会进行监督和检查。其中监事会成员由劳资双方对等组成,权力相当。法国劳动法规定,雇员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企业必须设立劳资协会,该协会有权从其成员中选出2名代表参加董事会或监事会,雇员代表应邀参加董事会或监事会的所有会议,并参加讨论,但无表决权。与欧洲不同

12、,美国公司内部不设监事会,而由董事会履行监督职责,为解决职工监督参与问题。美国公司法引入了“外部董事制度”,即在董事会中设置一个由来自于公司外部且独立于公司业务执行委员会的外部董事组成的内部委员会来行使监督参与权。这不仅赋予公司职工监督参与权,而且拓宽了公司管理机构获得忠告和建议的渠道,有利于实现管理机构内部在权力和利益上的相互制约和平衡。(4)职工持股参与方式。持股参与又称所有参与,是指职工通过持有公司股份成为其股东,并参加股东大会来行使其民主管理权利。这是美国和日本雇员参与公司管理的重要途径。推行职工持股的目的在于通过职工拥有公司的一部分股份,参与利润分配来提高与公司的关联度,增强企业的凝

13、聚力,并为企业职工参与公司治理提供制度保证。职工持股的基本做法是由公司提供一部分股份,或拿出一部分现金,转交给一个专门设立的职工基金会,购进股票,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职工相应工资水平或劳动贡献大小,把这些股票分配给职工。一般说来,职工提供的劳动被作为享有公司股权的依据,职工所持股份就按工资水平而定。其实质是将一部分利润采用按劳分红的方法进行分配,分配的结果不是直接让职工得到现金,而是得到一种投资凭证(职工股)。在职工持股企业中,职工股份的转让受到严格限制,以确保职工参与意识的维持和股东结构的稳定。职工持股参与制度在美国、日本的公司管理实践中都发挥了不少作用。五、 员工参与制度的模式虽然西方各国

14、雇员参与公司治理的立法状况、参与方式和参与程度等存在一些差别,但仍可划分为美、日的持股模式和欧洲的非持股模式。比较两种模式,可说是各有利弊。欧洲模式规定的职工参与权较为广泛,而且该模式将职工参与制度作为强制性条款进行规定,使职工的参与权能够获得充足法律保障。但是,由于职工和股东之间缺乏资本联系纽带,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在公司机构中的对立形象并未获得根本性的改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内部机构的科学决策和决策的效率。而偏重职工持股参与的美、日模式则刚好能克服这一弊端。因为在这一模式中,职工代表同时又具有股东身份,这使得其在公司机构中易于获得非雇员股东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公司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也随之

15、提高。而且,此模式将职工利益与公司经营效果直接联系,有利于提高职工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关注度。但是,职工持股制度对职工所持股份进行区别对待,限制其转让,违背了股权平等原则,加上职工所持股份所占比重较低,使职工代表对公司决策影响不大。基于以上原因,随着国际交流的加强,各国有关职工参与制度的差距正在逐渐缩小,职工参与方式显现出融合的趋势。这一趋势对我国职工参与制度的发展具有指导或启示作用。(一)德国的员工参与共决制共决制即共同决定制,是指雇员选举自己的代表,依法进入公司的决策层,与所有者代表一起共同组成公司的决策机构。德国是共决制的典范,原因在于欧洲是社会主义思想的发源地,而且工人运动非常活跃,欧洲一

16、直就有重视工人权益的传统,共决制使工人不需要拥有实物资产就可以参与到公司治理中。20世纪50年代以来,德国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员工参与共决制的法律,如1951年颁布的煤钢行业参与决定法、1952年颁布的企业职工委员会参与管理法和企业组织法、1976年的参与决定法。职工参与的最高形式就是职工派代表直接参加监事会、管理理事会和职工委员会,主要规定如下:煤钢行业参与决定法规定:员工在1000人以上的公司中,监事会和理事会中必须有员工代表;监事会由11人组成,劳资双方各出5名代表,联合提名1名中立者担任主席;管理理事会通常由47人组成,其中要有一名劳工经理。参与决定法规定:员工超过2000人的大企业,监事会由12、16或20名成员组成,其中股东代表、员工代表各占一半,主席由股东推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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