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制造产业新技术及研发平台开发项目-人工智能产业园5号副楼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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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全文公示)项目名称: 绿色制造产业新技术及研发平台开发项目 (人工智能产业园 5 号楼副楼) 建设单位(盖章): 中科南京绿色制造产业创新研究院编制日期: 2022 年 7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3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7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80六、结论 82附表 84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8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 称绿色制造产业新技术及研发平台开发项目 (人工智能产业园 5 号楼副 楼)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 系人联系

2、方式建设地点南京市*地理坐标东经 118 度 *分 * 秒, 北纬 32 度 * 分 *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M7514节能技 术推广服务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 研究和试验发展, 98 专业实验室、研发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备 案)部门 (选填)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宁麒委发字202114 号总投资 (万元)860.0环保投资(万元)80.0环保投资占 比(%)9.3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 建设否是用地(用

3、海)面积(m2 )租赁创研路 266 号人工智能产业 园 2472.9m2;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 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总体规划(2016-2030)审批机关: 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 省政府关于筹建江苏省麒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苏政复20164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已开展规划环评并通过审查,于2018年取得环 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 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总体规划环境 影响报告书1审查机关: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原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 宁环建20183号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南京

4、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总体规划(2016-2030)本项目位于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内, 根据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 园总体规划(2016-2030) , 未来麒麟科技创新园重点引进五大创新支 撑设施, 即: 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中心、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检测认证中心。 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功能定位“功能复合的现代化生态科技创新城区”,发展目标“围绕 科技生态宜居的空间战略布局和创新型经济示范区目标定位, 坚持走创 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道路, 聚焦生态禀赋优势, 推动科技创业创 新,集聚高端人才和发展新兴产业, 建设城市科技生态宜居新空间”;产 业发

5、展导向: 规划主要发展信息大数据产业、智能装备产业、芯片设计 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医药研发产业及文创与服务业。根据审查意见: 加强规划引导, 坚持绿色发展和协调发展理念。加强规划与生态红线保 护规划的协调性,对占用大连山-青龙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红线二级管控 区范围的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进行调整。严格项目环境准入, 积极推进产 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等。与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总体规划(2016-2030) 、南京市 麒麟科技创新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规划中“四片”中的研发核心片区,项目所在区域均为科 研设计用地, 用地性质与规划相符; 且本项目主要

6、绿色制造产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开发,属于麒麟科技创新园东片区规划定位中节能环保产业。 因此, 本项目建设与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总体规划(2016-2030) 和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求相符。2其他符合 性分析一、与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中的“鼓励类: 三十一、科技服务类 6、分析、试验、测试以及相关技术咨询与研发服 务”,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2013 年修改) (苏政办发20139 号) 中“鼓励类:二十、生 17、 分析、试验、测试以及相关技术咨询与研发服务”,不属于江苏省工业 和信息产业

7、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 年本) (苏政 办发2015118 号) 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项目不属于南京市建设 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 号) 中的禁止建设项目, 不 属于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 年版) 禁止、限 制类项目,不属于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2020 版) (江宁政办发2020120 号) 中禁止类项目, 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 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 中禁止类项目。 因此, 本项 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本项目位于租赁区域人工智能产业园 5 号楼副楼, 土地性质均为科 研用地, 不属于江苏省限

8、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和江苏省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苏国土资发2013323 号)中的限 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产业。表1-1 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 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 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三十一、科技服务类6、分析、试验、测试以及相关技术咨询与研发服务”2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2年本)(修订)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二十、生产17、分析、试验、测试以及相关技术咨询与研发服务”3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 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 年本) (苏政办发20

9、15118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和淘汰类 项目4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 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 目录(2013年本)(苏国土资发2013323号)土地性质均为科研用地, 不属于 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5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项目,3定(宁政发2015251 号)为允许类6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 制目录(2018 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和禁止类 项目7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2020 版) (江宁政办发 2020120 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和禁止类 项目8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 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中9<长江

10、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 (苏长 江办2019136 号)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项目, 符合该文件要求二、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 号) 、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相符性分析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 、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 号) ,本项目所在地 不属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 项附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主要为大 连山-青龙山水源涵养区(距离租赁副楼最近距离约 1.4km) ,符合生态 保护红线的要求。详见表 1-2。表1

11、-2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 导 生 态 功 能范围面积(平方公里)距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大连山-青龙山水源涵养区水 源 涵 养/含青龙山、豹山、小龙山、天宝山、荆山等郁闭度较高的林地及佘山水库、横山水库、龙尚湖等水库。具体坐标为: 118°5331. 14E 至119°1'17.35''E , 31°56'48.83''N 至32°3'41''N/70.7170.71副楼E/1.4km

12、;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 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 号)相符性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麒麟科创园内,对照江苏省政府4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 202049 号)可知, 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 与长江流域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见表 1-3。表1-3 项目与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长江流域空间 布局 约束加强生态空间保护, 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

13、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用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不占用基本农田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 止建设的项目, 厂址 不在长江干流和主要 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强化港口布局优化, 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 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 年) 的码头项目, 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和过江干线通道项目过江干线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和过江干线通道项 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独立焦 化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 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生活污水进入 南京市城东污水处理 厂集中处理,总量在 污水处理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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