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000吨精酿鲜啤酒项目环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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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产 8000 吨精酿鲜啤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建设单位: 南京汤山精酿啤酒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 6 月年产 8000 吨精酿鲜啤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 录1 概述 31.1 项目由来31.2 项目特点41.3 环评工作过程41.4 项目初筛分析5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181.6 主要结论182 总则 202.1 编制依据20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222.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272.4 环境功能区划302.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303 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323.1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323.2 项目建设内容及组成323.3 运营期工程分析

2、363.4 环境风险源分析553.5 清洁生产分析56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61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614.2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64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9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695.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69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076.1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076.2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126.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176.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186.5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206.6 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1226.7 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126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297.1 环境效益分析1297.2 社会效益分析1

3、297.3 经济效益分析1307.4 小结130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318.1 建设单位污染物排放基本情况 1318.2 环境管理1358.3 环境监测计划1388.4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1398.5 总量控制1408.6 安全风险辨识1419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439.1 工程概况1439.2 环境质量现状1439.3 污染物排放情况及主要环境影响 1439.4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449.5 环境保护措施145I9.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469.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469.8 评价结论1469.9 建议147II年产 8000 吨精酿鲜啤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 概述1.1 项目

4、由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 精酿啤酒以其独特的口味得到了消费者的喜爱, 销量呈现出了快速增长趋势。 各大啤酒厂也纷纷投入到精酿啤酒生产中,本地化、 小规模、多元化的精酿啤酒必将成为今后啤酒消费的主流。南京汤山精酿啤酒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主要从事精酿啤酒制造。企业原位于 *,由于政府拆迁,于 2018 年停产至今, 厂房目前已拆迁。原汤山街道 厂区于 2016 年 12 月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大排查企业自查评估报告”,纳入环保 管理。 2015 年 3 月取得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产品名称为鲜啤酒。本次企业拟投资 4000 万元, 租赁滨江经济开发区*厂房,

5、 建设年产 8000 吨精酿鲜啤酒项目。项目租赁厂房包括一楼北侧部分及二楼整体, 建筑面积约 7000m2。目前项目处于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剩余 24 个发酵罐及设备管路、控制系统等未安 装到位,未投入正式生产。 企业拟于 2022 年 7 月份全部安装到位,投入正式生产。根 据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情节轻微认定的意见 (2019 年 7 月 9 日) : 改建扩建项目或者租赁厂房(场地) 项目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未批先建处 于设备安装阶段, 无污染物产生, 企业主动停止建设或者恢复原状的, 该情形应当认定 为违法情节轻微, 可以不予罚款处罚。本项目属于租赁厂房项目, 目前

6、处于设备安装阶 段, 无污染物产生, 并停止建设, 因此应当认定为违法情节轻微, 不予罚款处罚。根据 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2019 年4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 租赁厂房项目, 环评审批手续已在办理过程中, 投产时间不足三个月, 且未造成环境污 染后果的, 属于首次检查不予立案的情形。本项目属于租赁厂房项目, 环评审批手续正 在办理中,且未投产,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因此无需进行立案并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最新规定, 南京汤山精酿啤酒有限公司委托我 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

7、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 本项目属于“十二、酒、饮料制造业 15”,“25 酒的制造 151*”中有发酵工 艺的(年生产能力 1000 千升以下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评价单位接受委 托后, 在实地踏勘、调研、收集和核实有关材料的基础上, 依据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 规和相应的标准, 经现状监测、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等工作后汇总编制了本环3年产 8000 吨精酿鲜啤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境影响报告书。1.2 项目特点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滨江开发区,租赁南京滨江产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现有厂 房。所在厂区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项目可充分依托。项目工艺

8、特点: 项目产品为精酿鲜啤酒,以麦芽、啤酒花、酵母和水为主要原料, 通过麦芽粉碎、糖化、过滤、煮沸、麦汁分离、冷却、发酵、灌装工艺制成。项目产排污特点: 项目废水包括员工生活污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 检验废水、 喷淋废水、 锅炉排水、纯水制备浓水及反冲洗废水; 废气包括污水处理站臭 气和麦糟罐臭气;固废包括麦糟、热凝固物、废酵母、实验废液、废化学品包装、污泥、 废树脂、废 RO 膜、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废超滤膜、废 UV 灯管、废催化剂和生活垃 圾。本次环评将结合项目建设特点,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 施, 使建设项目施工期、营运期污染物实现有效处置, 防止对区

9、域环境造成影响, 并为 企业建设、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依据。1.3 环评工作过程图 1.3-1 评价工作技术路线4年产 8000 吨精酿鲜啤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单位在接受委托后, 对项目周边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踏勘, 并与该项目建设单 位的技术人员就环评工作的开展进行了系统交流, 全面收集了当地环境现状背景与项目 建设等相关资料。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 本评价单位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书。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技术路线)如图 1.3- 1 所示。1.4 项目初筛分析1.4.1 产业政策相符性(1)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相符性分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10、) 已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该目 录, 项目从事鲜啤酒制造,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2)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及其修改单相 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苏政办发20139 号):指导目录施行期间,如国家发布新的指导目录,按国家新的指导目录执行。 国家已发布最新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因此不再执行江苏省工业 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3)与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 年版)相符性分析根据南京市制造业

11、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 年版) (宁委办发201857 号) ,啤酒制造为禁止类, 大于 18000 瓶/时的啤酒灌装生产线除外。 项目从事鲜啤酒制 造, 包装方式及规格包括 30L/桶、 20L/桶、 5L/桶、 1L/罐、 355mL/罐、 330mL/罐,灌装 方式包括易拉罐灌装线(2000L/h)、38 口灌装线(2000L/h)、5L 马口铁桶灌装机(500L/h)、 扎啤桶灌装机(2000L/h)、 1L 马口铁罐灌装机(300L/h)。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 公厅关于鲜啤酒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产业20151158 号) :“生产能力 小于 1.8 万瓶/时的啤

12、酒灌装生产线”属于限制类, “生产能力 1.2 万瓶/时以下的玻璃瓶 啤酒灌装生产线”属于淘汰类, 主要针对生产能力过小的瓶装啤酒灌装线, 而鲜啤酒的 生产多使用桶、罐为包装物, 且符合啤酒产品的消费需求, 并不适用该规定。 项目从事 鲜啤酒生产, 使用不同规格的桶、罐作为包装物,不适用“生产能力小于 1.8 万瓶/时的 啤酒灌装生产线属于限制类、 生产能力 1.2 万瓶/时以下的玻璃瓶啤酒灌装生产线”属于 淘汰类”的规定。因此, 项目符合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 年版) (宁委办5年产 8000 吨精酿鲜啤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发201857 号)的规定。项目已取得江苏省投

13、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为“江宁审批投备2021168 号”。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1.4.2 用地性质相符性根据南京市江宁区滨江新城总体规划(2006-2020) 土地利用规划,项目用地 属于工业用地。因此, 项目用地性质符合要求。 项目与土地利用规划关系图见图 1.4- 1。1.4.3 “三线一单”相符性(1) 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 号), 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 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划定的管控区范围内,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长江 (江宁区) 重要湿地, 距离约为 2700m。项目江苏省及江宁区生

14、态空间管控区域关系见 图 1.4-2 、1.4-3。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本项目也不在江苏 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环境空气:根据 2021 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南京市 O3 浓度出现超标现象,项目 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属于不达标区。 为实现大气污染物减排, 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 改善, 南京市制定实施了 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南 京市 2021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1 年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要点、重 点行业企业大气防治环境管理提升工作方案等文件规范。经采取上述措施, 南

15、京市环 境空气质量可持续改善。 补充监测结果表明: NH3 、H2 S 均未出现超标现象。根据大气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 本项目建成后, 正常情况下大气污染物的最大占标率均小于评价标 准的 1%,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地表水:根据 2021 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纳入江苏 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 42 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100% 。长江南京段干流水质总体状况为优, 5 个断面水质均符合 类标准。声环境:监测结果表明, 厂界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地下水: 监测结果表明, 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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