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手机无线通讯滤波芯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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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版)项目名称: 5G 手机无线通讯滤波芯片产业化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南京宙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6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5G 手机无线通讯滤波芯片产业化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地理坐标( 32 度 * 分 * 秒, 118 度 * 分*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C3979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 98 专业实验室、研发 (试验) 基地中其他 (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三十

2、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80 电子器件制造 397建设性质新建 (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宁麒委备202023 号总投资 (万元)5000环保投资 (万元)261环保投资占比 (%)5.22%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团是: 本项目已经建设 完成,处罚决定书: 宁用地 (用海)面积 (m2 )3500环罚【2022】15135 号 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无规划

3、情况规划名称: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总体规划 (2016-2030) 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情况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单位:南京市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文号:宁环建【2018】3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与规划的相符性产业定位:园区定位为功能复合的现代化生态科技创新城区,主要发展信息大 数据、智能装备、芯片设计、节能环保、医药研发以及文创与服务业等产业。本项 目属于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1 -环保基础设施规划:规划片区供水依托已建成的北河口水厂、龙潭水厂和城南 水厂联合供水;园区污水经收集后依托园区外的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总规模

4、 35 万 m3/d) ,另设 3 座雨水泵站;片区内不实施集中供热,区内用户全部采用天 然气管道供气,生活垃圾依托区外江南环保 (静脉) 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 理 (处理规模 4000t/d) 。本项目自来水来源于市政自来水管网,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过厂区预 处理设施后接管城东污水处理厂,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 保部门定期清运。因此本项目符合规划的相关要求。2 、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表 1-1 本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内容相符性序号要求符合性分析相符性1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和协调 发展理念。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主体功能 区规划等规划中对

5、区域和麒麟科创园的功 能定位要求,坚持走“创新驱动、 内生增 长、绿色发展”道路,建设城市科技生态 宜居新空间。加强规划与生态红线保 护规划的协调性,对占用大连山-青龙山水 源涵养区生态红线二级管控区范围的规划 城市建设用地进行调整。本项 目所在地距离区域内 江苏省生态红线管控区有 一定距离,距离本项目厂址 最近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为 1.5km ,项目的实施对大 连山-青龙山水源涵养区影 响较小。符合2严格项目环境准入,积极推进产业集 聚和转型升级,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 规划产业定位、最新环保准入条件以及报 告书提出的产业发展方向与环境准入负 面清单。1 禁止新改扩建工业生产项目,节能减

6、排、清洁生产、安全隐患改造以及为研发 配套的组装加工项目除外。2 禁止引入 P3 、P4 生物安全实验室、 转基因实验室等环境风险较大、污染重的 研发项目。3 医药研发中试项目禁止采用淘汰的 工艺、装备和禁用物料,并应配套完善的 污染物收集、处理系统和装置,产生的污 染应得到有效控制与治理: 除南京圣和药业 外,禁止引入其他医药研发中试企业或项 目。4 禁止引入使用溶剂型涂料(油漆)的 项目。5 禁止建设排放含汞、砷、镉、铬、 铅等重金属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的项目。6 禁止新建、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 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或者直接燃用 各种可燃废物的设施和装置。7 入区项 目不

7、得单独设置污水外排口,其排放污水必须达到接管标准后方可本项 目属于工程和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以及其他电子 器件制造,本项目的生产主 要是为了研发配套组装加 工;本项目不使用溶剂型涂 料;本项目不排放重金属污 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 物 ;本项目 的主要能源为 电、水,不使用高污染燃料 或者直接燃烧各种可燃废 物的设施和装置;本项目不 设置单独的污水排口,产生 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 处理后与经过厂区污水处 理站处理的生产废水一并 接管城东污水处理厂;本项 目距离最近的大连山-青龙 山水源涵养区 1.5km ,不在 生态红线范围内;本项目周 边 500m 范围内无敏感 目 标;因此本项目不在环境准

8、 入负面清单范围内。符合- 2 -345纳管,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8 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9. 15km) 范围内的用地应以产业用地为主,严禁新 增房地产开发,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 地资源。9 大连山- 青龙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红 线一级管控区内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 活动,二级管控区内禁止新建有损涵养水 源功能和污染水体的项目。10 在高速公路(铁路)两侧绿化宽度 100 米范围内严禁进行占用性开发建设活 动(部分市政设施除外) ,高速公路(铁路)两 侧规划新建的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 声敏感类建筑与高速公路(铁路)隔离栅的 距离原则上应控制在 200 米以上。11 在文物保护单

9、位的保护范围和建 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 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 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符合符合符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空间管控。 严格执行省市生态红线区域及江宁区河湖 湿地、重大基础设施生态廊道等生态红线 管控要求;城市清洁空气廊道内严格控制大 型构筑物和有大气污染物排放并造成明显 影响的项目,控制清洁空气廊道内的建筑 高度、密度和容积率;高速公路(铁路)两侧 规划新建的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 敏感类建筑与高速公路(铁路)隔离栅的距 离原则上控制在 200 米以上;将区内快速 路(高速公路除外) 、主干路、次干路两侧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作为规划控制

10、范围,在 此控制范围内不宜规划新建声敏感类建 筑;加快推进规划区内现有工业企业转型 升级,继续推进区域内现有宕口修复,避 免生态破坏和污染影响。本项 目所在地距离区 域内江苏省生态红线管控 区有一定距离,距离本项目 厂址最近的生态环境保护 目标为大连山-青龙山水源 涵养区 1.5km ,项目的实施 对大连山-青龙山水源涵养 区影响较小。严守环境质量底线,落实污染物排放总 量管控要求。园区内大气、水污染物排放 总量不得突破报告书预测的总量,园 区废水排放总量控制在 4.45 万 m3/d 。根据 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 求, 明确园区环境质量改善阶段目标,制 定园区污染总量管控要求

11、。采取有效措施 减少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特征污 染物的排放总量,落实轿子山垃圾填埋场 的污染控制和生态修复措施,确保区域环 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本项 目废水的排放量 为 195t/d ,占整个园区废水 总排放量的 0.438% ,生产 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 气罩收集装置收集通过二 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 标后于 15m 高的排气筒高 空排放。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实施雨 污分流和污水集中处理,加快推进区域污 水管网、 中水回用工程及京沪高铁以东现 有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确保区域 污水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逐步提高园 区中水回用量;完善城市道路绿化及防护林 带建设,通过采取隔

12、声屏障等措施,控制 区域噪声、振动的环境影响,落实区域垃 圾转运站等设施建设,做好区域固废的综 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 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 产生的生活污水与经厂区 污水处理站处理的废水一 并接管城东污水处理长处 理达标后排放。噪声采用厂 房隔声等方式达标排放。一 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危险固 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 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 清运。- 3 -69健全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完善园区环境管理机构,加强环境监测、 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环境信息公开;进一步 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加强 应急物资和救援力量配备,编制环境风险 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应

13、急控制指挥机 构,建立应急资源动态管理信息库。本项目实施后,建设单 位拟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 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建设单位拟落实企业 污染源跟踪监测计划。符合符合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开展环境影 响跟踪评价。规划修编时,应依法开展规 划环评工作。本次环评按照要求重 点开展工程分析、污染源强 分析、大气环境影响与环境 风险评价、环保措施的可行 性论证。其他符合性分析1 、“三线一单”相符性(1) 生态红线本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不属于生态用地范围。根据省政府关于 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201 号) ,距离本项目 厂址最近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位项目东侧约 1.5km 处的大连山-青龙山水源涵养区, 项目的实施对大连山-青龙山水源涵养区影响较小。本项目为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项 目,位于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内,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及江苏省国 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本项目与生态红线位置关系见附图4) 。表 1-2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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