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新冠病毒拟肽类药物等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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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抗新冠病毒拟肽类药物等产业化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6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抗新冠病毒拟肽类药物等产业化项目项目代码2108-320115-89-02-59486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 省(自治区) 南京 市 江宁 县(区) * 乡(街道) * (具体地址)地理坐标(东经 118 度 51 分 47.570 秒,北纬 31 度 56 分 4.636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720 化学药品 制剂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四、医药制造业 4

2、7、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272建设性质新建 (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部门(选填)南京市江宁区行 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文号(选填)江宁审批投备2022217 号总投资(万元)10500环保投资(万元)21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2022.72022. 12 (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 )本项目用地面积约 2092 (均依托现有厂区实施)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规划环境影响评

3、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 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224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该总体规划,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348.7km2 ,具体规划范围为东至青龙山-大连山, 东南至汤铜公路,南至禄1口新城、城市三环, 西至吉山及吉山水库,和牛首山、祖堂山沿线, 北至秦淮新河、东山老城和上坊地区。根据发展规划, 开发区本轮规 划产业发展体系为:坚持以实体经济为基石、以科技创新为

4、引领,形 成包含绿色智能汽车、智能电网、信息技术三大支柱产业,高端智能 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新材料三大战略性新产业, 现代物流、 高端商务商贸业和空港服务、软件信息、科技和金融服务、文化休旅 三大现代服务业, 人工智能和未来网络等一批科技未来产业的 “3+3+3+1”高端现代化产业体系。生物医药产业限制、禁止发展产业清单:落实南京市“三线一 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2020年12月18日) 管控要求:“禁 止引入病毒疫苗类研发项目;使用传染性或潜在传染性材料的实验 室; 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 进行动物性实验;手工胶囊、软木塞烫 蜡包装药品等项目。生产类项目禁止引入原药类、发酵

5、类生产项目”。 开发区应做好与南京市“三线一单”动态更新的衔接工作,完善开发 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属于医药产业,符合开发区产业规划,不在限制、禁止发 展产业清单范围内。对照关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 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2246号) 的要求:表1-1 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序 号内容本项目情况相 符 性1严格空间管控,优化空间布局。做好 规划控制和生态隔离带建设,加强 对经开区内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生态 敏感区的保护,严禁不符合管控要求的 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取消南京大塘金省 级森林公园、牛首一祖堂风景名胜区、 江宁方山省级森林公园和

6、汤山一方山国 家地质公园等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 管控区域内不符合管控要求的规划建设安排。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建路699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南侧2.3km处的江宁方山省级森林公园保护区,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的要求相 符2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污染物排放总 量管控。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大气、 水、土壤污染防治和江苏省、南京市三 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制定经开区污染减排和环境综合治理方 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特本项目废气、废水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相 符2征污染物的排放量,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

7、减排,确保区域生态环 境质量持续改善。3严格入区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推动高质量发展。在衔接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前提下,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片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禁止与主导产业不相关且排污负荷大的项目入区。执行最严格的行业废水、废气排放控制要求,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污染治理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现有企业不断提高清洁生产和污染 治理水平,持续降低污染物排放量。项目符合区域“三线一 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要求,符合报告书 提出的各片区生态环境 准入要求;企业将不断 提高清洁生产和污染治 理水平,持续降低污染物排放量相 符4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经

8、开 区污水处理厂、南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及 经开区所依托的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改 造,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提高经开区污 水收集率;完善集中供热体系,加快推 进淘汰企业自备锅炉。一般工业固废、 危险废物应依法依规收集、妥善安全处理处置。本项目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后接入科学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使用的工业蒸汽由协鑫电厂提供;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或厂家回收,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相 符项目属于C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主要进行口服固体制剂的生 产, 总投资额10500万元,不在禁止引入、限制引入清单内。因此,项 目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348.7平方公里) 环

9、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 意见相符。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科建路699号现有厂区厂房内, 不改变厂 房现有建筑结构,不新增用地面积,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和用地规划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 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建设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的决定、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2年本) (修订) 中规定的限制和淘汰项目以及其他相关 政策中限制和淘汰之列; 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中项目; 不属于江苏省限制 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 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项目;不属于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

10、制目录(2018 年版) 、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2020版)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3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 (苏长江办2019136号) 中禁止和限制类 别;也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因此,本项 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表1-2 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 号内容本项目情况相 符 性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 改的决定本项目产品、所用设备及工艺均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的决定中的限制及淘汰类相 符2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修订)本项目产品、所用设备及工艺均不属于目录中的

11、限制及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该文件的要求相 符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和禁止 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本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相 符4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 录(2013 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 中相 符5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 年版)本项目属于 C2720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项目产品为口服固体制剂,不属于其中限制和禁止类项目相 符6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 入“负面清单” (202

12、0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禁止新(扩)建项 目相 符7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2 年版)本项目不在禁止准入类中相 符8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苏长江办 2019136 号)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项目相 符2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 生态保护红线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 、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 号) ,本项目所在 地不属于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科建 路 699 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南侧 2.3 km 处的江宁方山省级森林公园保护区,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规划的要求。详见表 1-3。

13、表1-3 与生态红线区域的位置关系地 生态空 主导生 红线区域范围 与项目区 间保护 态功能 国家级生态保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 最近距4区域名 称护红线范围围离(m)江 宁 区江宁方山省级森林公园自然与 人文景 观保护江宁方山省级 森林公园总体 规划中确定的 范围(包括生 态保育区和核 心景观区等)方山山体。北以江宁区方山成人学校为界,西以天秣路为界,南以吉印大道为界,东以涧东村、方山村、东方村的环山公路为界(不包括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部分)2300秦淮河(江宁区)洪水调蓄区洪水调 蓄/江宁区境内秦淮河两 堤之间的河道及护坡2400大连山 青龙 山水源 涵养区水源涵 养/含青龙山、豹山、小 龙山、天宝山、荆山 等郁闭度较高的林地 及佘山水库、横山水库、龙尚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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