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佰事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义齿研发、组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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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版)项目名称:南京佰事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义齿研发、组装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 南京佰事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编制 日期: 2022 年 6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 名称南京佰事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义齿研发、组装项目 (备案中组装项目实际不进行)项目代码2107-320113-89-01-509074建设单位 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纬地路 9 号江苏仙林生命科技创新园 D6 幢 407 、408 室地理坐标( 118 度 57 分 12.894 秒,32 度 8 分 9.879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M

2、7310工程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98 专业实验室、研发 (试验) 基地、 其他 (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 除外)建设性质团新建 (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 门 (选填)南京市栖霞区行政审 批局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栖行审备202259 号总投资 (万元)470环保投资 (万元)9.5环保投资 占比 (%)2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 建设团否是: 用地 (用海) 面积 (m2 )利用现有房屋建筑面积 690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3、无规划情 况(1) 规划名称:南京市栖霞区高新区 (直管区) 产业发展规划(2) 审批机关: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3) 审批文号:宁栖政复2021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南京栖霞高新区 (直管区) 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 报告书(2) 召集审查机关: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3)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南京栖霞高新区 (直管区) 产业发展。规划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宁栖环办2021 10号)规划及 规划环1 、与区域规划相符性分析1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20) ,仙林新市区白象片区为仙林新市 区中重点发展地区。集中安排国际

4、高教园区、科研机构和产业用地,以“产、学、研” 同步发展为特色,力争形成南京市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园,根据南京市城市总体规 划 (2011-2020) ,该项目位于仙林新市区白象片区,主要专注于义齿研究开发, 符合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20) 。根据南京市栖霞区总体规划 (2010-2030年) ,发挥栖霞区资源优势,大力 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培育壮大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 大力发展科技创新、现代物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该项 目专注于义齿研究开发,符合南京市栖霞区总体规划 (2010-2030年) 。根据南京市仙林副城总体规划 (20

5、10-2030) ,发挥仙林副城科技资源优势, 大力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培育壮大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 业,大力发展商业金融、商务办公、文化会展、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形成南京重要的 新兴产业增长极。打造南大科技园、紫东国际创意园、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金港科 技孵化基地等科技服务平台,积极发展软件研发产业,该项目专注于义齿研究开发,符合南京市仙林副城总体规划 (2010-2030) 。南京栖霞高新区 (直管区) 规划面积为1.82km2 ,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 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指引下,以“科技支撑,创新驱动, 技术引领,优化发展”为思路,构建“

6、1个核心产业+1个优势主导产业+3个科技及创 意相关产业特色产业体系,形成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信息科技、文化创 意、节能环保服务五大主导产业,搭建产学研一体化的新型创新创业体系,以转变经 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优化创新 创业环境,加快创新要素聚集,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实现栖霞高新区的 战略性跨越,最终将栖霞高新区建设成为以智力型为主导的智慧科创园区。本项目属 于专注于义齿研究开发,符合相关区域产业规划。2 、与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

7、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3年本) 、 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3年本) 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 目, 因此该项目符合相关用地规划。3 、与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新建项目位于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D6栋。本项目与南京栖霞高新区 (直管区) 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意见相符性见表1- 1。2表1- 1 与南京栖霞高新区 (直管区) 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类别批复要求相符性分析产品定位构建“1个核心产业+1个优势主导产业 +3个科技及创意相关产业特色产业 体系,形成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和新 医药、信息科技、文化创意、节能环 保服务五大主导产业。

8、本轮规划主导 产业为以科技研发为主,配置少量的 组装、分包装等生产环节,禁止化学 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中试放大及规模化生产,禁止引入含表面涂装、 电 镀的生产工序。新建项目为M7310 工程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展,属于义齿研究开 发,无化学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 的中试放大及规模化生产,无表 面涂装、 电镀的生产工序,符合 产业定位。加强 规划 引导, 严格 入区 项目 环境 准入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 最新环保准入条件以及报告书提 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新建项目为M7310 工程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规划产业定位,不在报告书 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禁止范 围。符合要求

9、。完善 环境 基础 设施, 严守 环境 质量 底线。完善区域雨污分流、污水预处理与排 放系统,推进区域水环境整治;加强 固体废弃物的集中处理处置,危险废 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 在明确高新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基础 上,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 酸性废气等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 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新建项 目所在园区实施雨污分 流,污水可依托园区配套装置, 本项目拟建设一套活性炭吸附装 置处理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 气,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 要求。实 强 境 善 境 险 急 系 设切 加 环 监 完 环 风 应 体 建强化实验研发废水的污染控制,确保 满足接管标准要求。新

10、建项目必须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 时”制度本项目清洗废水经过污水预处理 装置处理后可以达到接管标准。 本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符合要求。空间布局约束本次规划范围属于江苏省、南京市“三 线一单”重点管控单元,按照江苏省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南京市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要求执行。本项目严格执行江苏省“三线一 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苏 政发202049号、南京市制造业 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 (2018 年版 (宁委办发201857号) 、 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 规定 (宁政发2015251号) 等 文件要求。符合要求。落实江

11、苏省生态空间 管控区域规本项目不位于生态红线内。项 目3划 、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 规划管控要求。距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域栖霞 山 国家森林公园南边界约200m (距离核心景区栖霞山风景名胜 区约1.4公里) 。符合要求。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禁止引进与产业定位不相符的企业; 禁止引入动物胶制造项目;禁止引入环境风险较大或污染物较重 的研发项目,如P3 、P4生物安全实验 室;禁止引入化学药品原料药、 医药中间 体中试放大和生产;禁止充汞式玻璃体温计、血压计生产 装置、银汞齐齿科材料、新建2亿支1 年以下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 器生产装置;禁止引入含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含 汞、镉、铅、

12、砷、铬等污染物排放的 项目;禁止引入生产或排放放射性物质的项 目;禁止引入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研 发企业及餐饮、娱乐设施;节能环保服务产业禁止引进与产业定位不相符的企业; 禁止引入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研 发企业及餐饮、娱乐设施;禁止引入含电镀工段项目;禁止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 、胶黏 剂、清洗剂、油墨等有机溶剂项目; 禁止引入含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含 汞、镉、铅、砷、铬等污染物排放的 项目;禁止引入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研 发企业及餐饮、娱乐设施;新建项目为M7310 工程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展,符合园区产业定 位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 、园区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 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

13、实施方案的通 知 (宁政发20197号) 、南京市 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2019-2020 年) (宁政发201998号) 等方案要 求,持续改善园区及周边大气、水环 境。不属于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中严 控的“两高”行业和严禁新增的行 业,不属于污染攻坚战产能淘汰 的行业。符合要求。2 、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 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按照相 关文件要求进行总量平衡。本项目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和颗 粒物的项目,按照南京市生态环 境局关于明确现阶段南京市建设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 求的通知宁环办2021 17号文,实 行2倍削减替代。43 、区域污染物控制总量不得突破下述 总

14、量控制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二 氧化硫0.467吨/年,氮氧化物0.747吨/ 年,颗粒物排放量0.6024吨/年,VOCS 排放量9.673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量 (外排量) :化学需氧量27.735吨/年, 氨氮2.774吨/年,总氮8.321吨/年,总 磷0.277吨/年。区域严格控制污染物总量排放。 符合要求。4、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 二 类 区 ,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 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 境 (HJ2.2-2018) 附录D其他污染物 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等。长江等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的II类标准,九乡 河 执 行 地 表 水 环境 质量 标 准 (GB3838-2002) 的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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