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定制客运服务合作协议甲 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 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约日期:××年 × 月 ×日定制客运服务合作协议甲方: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邮编:乙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邮编: 鉴于:甲方在当地拥有丰富多样的车辆资源,且致力于基于用户需求灵活提供多样化的出行选择,乙方是扎根于道路客运企业的专业互联网公司,以客运企业的切身需求为依据,自主研发了道路客运行业自己的专业平台——巴士管家。
巴士管家是以汽车票售票为基础服务,连接道路客运企业和广大用户,为定制客运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专业互联网服务平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定制客运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名词定义1. “线下录单”定义:线下录单指的是为方便甲方管理库存,甲方通过人工登录巴士管家商户后台为用户录入出行订单信息,用户将费用直接支付给甲方的方式对于此类订单,用户没有直接通过巴士管家用户端统一的付款入口完成出行订单的支付,甲方仍需将平台服务费结算给乙方2. “线上订单”定义:线上订单指的是用户直接通过线上平台下单、自行录入出行订单信息,并通过巴士管家用户端统一的付款入口完成出行订单支付所产生的订单第二章、 合作内容1. 定制客运业务模式有:城际拼车、定制包车、城际快线、定制巴士、机场专线、校园专线等多种产品形态甲方作为乙方在当地的用车服务供应商,需通过各种方法协调车辆以保证乙方车辆需求,双方协商一致后上线产品2. 合作模式:甲方作为××地区(具有合法经营线路范围)唯一合作伙伴,乙方作为平台提供商为用户提供线上购买多种车辆服务的渠道,在实际车辆服务前,需甲方向乙方提供明确的收费标准和报价,由乙方在平台上明确展示给用户,用户需要预订车辆服务并且由乙方先行收款,甲方向用户提供服务并开具发票。
线上实收车辆服务费用由乙方以周结的方式最终结算给甲方3. 服务费比例:双方约定,在合作期间内第一年甲方将支付实际业务发生金额的1%(其中1%用于乙方向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支付短信费用和支付通道费用)作为平台服务费,在合作期间内第二年甲方将支付实际业务发生金额的2%(其中1%用于乙方向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支付短信费用和支付通道费用)作为平台服务费,每周结算时,乙方将服务费扣除后向甲方打款合同到期后双方续签合作协议的,服务费比例与××股东单位服务费比例一致,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最终比例由双方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另行协商确定4. 乘意险:双方约定,在当地情况允许的条件下,乙方在合适的定制客运产品提供乘客意外险服务,保险收入分成结算为月结甲方按所售保险收入的50%提取手续费,后续若保险分润比例政策有变,按最新政策执行当月产生费用在次月10日前完成对账,双方确认金额后,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寄予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的3日内完成付款(节假日顺延节后第一个工作日)5. 结算时间与流程:协议双方于每周二前完成上个自然周对账工作(如遇节假日顺延),城际快线和定制巴士结算时间以用户下单时间为准,其它事项用车以用户实际用车时间为准,如一方对账明细数据存在异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双方应就差异部分调查举证以便确定金额,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乙方依据最终金额扣除服务费后向甲方打款并开具服务费发票。
6. 线下录单结算说明:通过线下录单方式产生的订单,在平台服务费比例、结算方式、结算时间和流程上与线上订单保持一致如因甲方录入有误等产生纠纷的,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按结算周期计算出上月线下录单方式的平台服务费后,直接在当期应结算给甲方的结算款中扣除相应费用,即乙方实际结算给甲方的费用为扣除线下录单平台服务费及线上订单的平台服务费后的金额,乙方按收取的线下录单方式订单的平台服务费与线上订单的平台服务费总金额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须保证线下录单方式产生的订单与线上订单单价上的一致性,乙方有权对甲方线下录单方式产生的订单单价和订单金额进行核实,若存在不一致情形,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修正订单单价和订单金额,双方沟通确认一致后再结算甲乙双方约定的结算账户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甲方对账负责人乙方对账负责人E-mailE-mail7. 甲方服务中要以巴士管家整体形象对外,不得以巴士管家以外的身份引导线上用户通过其他渠道下单,如有服务需要,甲方应配合乙方,使用一些物料帮助宣传,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服务质量和忠诚度进行不定期暗访,一旦发现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8. 业务拓展:数据分析:在严格遵照《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乙方提供的商户后台功能模块,甲方可进行本地化区域数据查询与分析,并需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损毁、篡改或丢失,不得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
票务营销: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活动营销需求及提升票务销量的要求根据不同的合作模式,产生的营销费用双方协商承担服务开拓: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根据自身情况拓展新业务的需求,乙方在评估可行性后及时反馈并增加,经双方商议确定新业务的合作模式,并在营销和线下配合上开展有益尝试第三章、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1)企业条件:甲方是专业的客运企业,拥有合法的道路客运运营资质,保证服务运营的稳定性,按照诚信、尽职的原则,为乙方用户提供真实、合法、良好、准确、优质的服务2)管理条件:甲方指定专人作为定制客运业务对接负责人,甲方需提供业务所须的车辆、司机、运调等,由乙方为甲方业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后,在乙方平台上线产品,使用户可以在乙方相关渠道进行定制客运服务的预订下单3)车辆条件:甲方保证其车辆具备相应的合法营运资质,并按照法律规定购买相应保险保证定期安排车辆保养、检修,确保车辆出于安全可使用状态保证提供车辆的可使用范围及标准等有明确详细的文案指示,告知注意点否则,因甲方资质问题及提供车辆的合法性、安全性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甲方在出车前应该做好车辆的保养工作,确保车辆的各项设施、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及保持车辆的整洁。
若在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故障或其他情况造成租赁车辆无法继续行驶,其将尽快更换车辆或进行维修,以满足用户的用车需要4)驾驶员条件:甲方应提供与本协议所要求的类似服务经验的司机所有司机必须持有服务所在地适用法律认可的驾驶执照,并且其驾驶记录中没有重大交通违规行为或交通事故甲方对车型的改变或者司机的变动,都需要及时通知到乙方5)服务条件:甲方为用户提供专业车辆服务,期间发生任何关于服务内容的纠纷,由甲方协调解决,产生的任何纠纷、法律责任均应该由甲方和用户双方进行解决,与乙方无关6)如因甲方提供的车辆或驾驶员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故障或其他情况,乙方或其用户遭受实际损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其客户实际发生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导致的医药费、误工费等2. 乙方权利与义务(1)营销渠道:乙方通过APP、PC站、站等自有渠道对外展示多种服务,用户在上述渠道中了解可使用的车辆信息,并可进行车辆服务预订2)信息展示:乙方保证依照甲方提供的车辆信息进行安排和展示,并通过多种方式优化甲方车辆服务产品的展示,使用户被产品吸引并清楚了解具体内容3)信息传递:乙方通过技术手段连接自有平台,并在实际发生车辆服务前通过司机端向甲方司机提供详细服务内容。
3. 投诉处理(1)乙方平台为甲方用户提供投诉通道,包括投诉热线、投诉通道等乙方在接到用户投诉后,根据用户投诉的内容,双方核实后妥善处理,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客户服务成本2)若投诉原因为乙方APP或自身原因所致投诉,产生的赔偿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如车辆及驾驶员产生的客户投诉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另外,对因为甲方原因造成的客户投诉,由于用户第一时间联系的是乙方客服,为维护乙方形象,因此产生的赔偿费用亦由甲方承担3)甲方投诉受理: ;乙方投诉受理: ;(4) 双方收到甲方用户投诉后,均应该进行记录,并及时反馈至对方双方按照本条约定,根据投诉类型分别予以处理;如相关客户服务需要配合处理的,双方应该配合处理5)双方客服联系人:甲方客服中心紧急联系: 乙方客服中心紧急联系: 第四章、知识产权1. 双方使用的所有商标、标识、公司名称、技术及其他知识产权产品等皆归各方所有权人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另一方及第三方对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使用对方的商标、标识、公司名称、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产品3. 双方以“提供极致用户体验”为原则,协商一致后可对车身内、外饰进行必要改造第五章、违约责任1. 本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保证、承诺或任何约定/法定义务的,即为违约违约方对非违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非违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以及非违约方为索赔而支出的合理调查费用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之外,任何一方违约,并在收到对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未能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或者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保密义务的,对方均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第六章、不可抗力1. 不可抗力是双方或者一方无法控制、无法遇见或者虽然可以预见但无法避免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发生并使任何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天气状况、政府行为、自然灾害及各种重大、突发事件2.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毫不迟延地向对方报告该事件并采取所有合理行为消除影响及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决定是否终止或者推迟本协议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受阻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责任。
第七章、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章、合同生效与解除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可协商签订新协议提前30天书面通知相对方的情况下,双方均有权提前终止协议而不视为违约2. 协议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的,均不影响协议终止前双方已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第九章、其他1. 本合同涉及金额均为含税价,双方需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应该缴纳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