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工作岗位职责(多篇)

上传人:zha****62 文档编号:327991998 上传时间:2022-07-29 格式:DOCX 页数:92 大小:67.7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拘留所工作岗位职责(多篇)_第1页
第1页 / 共92页
拘留所工作岗位职责(多篇)_第2页
第2页 / 共92页
亲,该文档总共9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拘留所工作岗位职责(多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拘留所工作岗位职责(多篇)(9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拘留所工作岗位职责(多篇)推荐第1篇:拘留所制度 被拘留人员会见制度 1、被现场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拘留审查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人与他人的会见,应当经拘留决定机关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1 2个小时以内予以回复。 2、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3、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

2、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4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5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 6、会见结束后,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人身检查后送回拘室。 7、被拘留人书面明示拒绝会见的,拘留所应当同意并告知要求会见人。 在拘人员随身物品保管登记制度 为规范拘留所在拘人员随身物品保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和拘留所执法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结合我县公安监管场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拘留所采

3、用一人一柜妥善保管被拘留人的财务。 2、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 3、对被拘留人员入所时随身携带的非生活、学习用品和贵重物品,要认真验收、分类存放、专人保管。 4对被拘留人员的财务要登记造册,认真填写暂存物品收据,把物品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等填写清楚,并让被拘留人员签名,被拘留人和拘留所各存一份。 5、被拘留人员存放的贵重物品或难以核对的物品,应当封存,并由被拘留人员在封口上签字捺印。 6、被拘留人员存放的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7、领取保管物品应严格核对身份证件和暂存物品收据,对发还的保管物品应当场点清签收。 推荐第2篇:拘留所标准 本文由吐蕃文化贡献

4、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拘留所建设标准 条文说明 目 录 则(12) 第一章 总 第二章 建设规模和项目组成(15) 第三章 选址及规划布局(17) 第四章 房屋建筑及用地指标(18) 第五章 建筑标准及有关设施(27)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则 本条着重阐明编制本建设标准的目的= 拘留所作为拘留处罚的执行场所,拘押被决定行政拘留、司法 拘留和拘留审查的人员。长期以米,由于种种原因拘留所的基础 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房屋简陋、设施不配套,加之没有统一的建设 标准,建设中主观随意性大,或功能不全,或简单模仿看守所建筑 形式,或盲目追求规模和

5、档次,贪大求全,造成浪费。中华人民 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2 年 8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 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发布实施,对拘留所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拘留所的建设任务更加繁重。1998 年公安部公布的治安拘留所建 设规范已不能满足拘留所工作的发展需要。因此,亟待出台新的 拘留所建设标准,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拘留所的建设,提高投资效 益,充分发挥拘留所的职能作用。 第二条 本条明确编制本建设标准的作用及权威性。 本建没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编制过程中作了大量的调查 研究,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组织 r 专家论证,标准内容和定 位充分考虑到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

6、使之尽可能切合 实际,便于操作。因此,本建设标准是拘留所建设工程项目决策、 1 编制、评估和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初步 设计和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条规定本建设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建设标准主要是 依据拘留所新建工程的要求编制的,拘留所的改建、扩建工程在建 设内容、工程项目组成和建筑指标及标准方面也廊执行本建设标准。 第四条 本条对拘留所在建设时,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和方 针、政策、原则以及总体要求。 拘留所建设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应遵循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拘留所 的任务是对被拘留人员进行管理,保障安

7、全,组织被拘留人员从事 适当劳动,对被拘留人员进行法制、道德等教育,使其成为守法公 民。因此,拘留所的功能和设施必须满足其工作需要,并确定“功 能齐全、设施完善、经济适用、安全文明”的建设总体要求,同时 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和各地经济的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强调 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水平,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 第五条 本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明确 拘留所建设与城市规划的关系以及对周边环境等提出要求,确保拘 留所安全。 拘留所作为行政执法场所,具有相应的封闭性。为确保拘留所 的安全,在城市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拘留所的特殊性和对周边环境 及建筑物的控制距离和高度。 第六条 本条根据拘

8、留所的性质和任务,明确其投资渠道。 拘留所建设是政权建设的投资项目,其投资和建设用地由政府解决。 第七条 本条明确拘留所建设的基本要求。 拘留所拘押对象不仅是行政拘留人员,还包括司法拘留人员和 拘留审查人员。新发布的有关拘留所的法律法规,进一步体现了以 人为本的管理要求。随着拘留所工作任务的增加,其基础设施也要 不断加以完善。在建没时为避免重复投资或因场地过小,造成搬迁 的浪费和以往违规设计中出现的问题,故明确提出拘留所建设规划 2 时既要满足近期工作需要,又要考虑远期发展要求,统筹兼顾。鉴 于拘留所建设规模往往小于其它监管场所,故宜实行一次规划,一 次建设。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建设规模较大的所

9、,由于资金等方面 的原因不能一步到位的,也可实行统一规划,分期建设。 第八条 本条明确本建设标准与其他现行有关标准之间的关系。 在编制本标准过程中,虽然尽可能做到协调一致,但随着科学技术 的快速发展,新的标准、规范性文件将发布实施,原有的标准也将 适时修改,因此,在编报工程项目、计划及建设过程中,除应遵循 本建设标准外,还应遵循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和项目组成 第九条 本条明确拘留所建设规模确定的依据。 拘留所作为行政执法场所,各项设施均与拘押人数的多少直 接有关。因此,根据管辖区人口数,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臵、交通条件以及治安状况等因素设定拘押人数,并以此作为建设规 模确定依据

10、。 第十条 本条明确拘留所建设规模及方案的审定。 拘留所建设规模及方案,先报告省级公安机关后,再按照政府 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是参照看守所建设的有关规定提 出的。这是针对一些地方由于对拘留所的工作性质和任务理解不透, 在建设中缺乏统一要求和全面论证,造成工程建设随意性大,难以 满足工作需要,不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甚至造成很大浪费。从几 年来的实践看,由于省级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对本省内监所的情况掌 握比较具体,又有专业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经过他们的把关,有效 地防止了投资的盲目性。因此,强调拘留所建设规模和方案先报告 省级公安机关是必要的。 第十一条 本条明确拘留所建设规模的分类。这是参照

11、拘留 所等级评定办法的规定划分的。 3 小型所规定 50 人以下,是根据现行的拘留所现状确定的,为使 各种设施得到充分利用,确保投资效益充分发挥,也可以与其他行 政关押场所合建,以避免造成资金的浪费。 第十二条 本条阐明拘留所建设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 拘留所建设工程的两方面,是根据拘留所的工作任务和设施的 功能要求确定的。 第十三条 本条明确拘留所的房屋建筑项目组成。 其中: 一、拘室: 1、普通拘室,用于拘押一般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拘留审查的 被拘留人员。 2、严管拘室,用于拘押违反拘留所管理规定或可能负案等被拘 留人员。 3、未成年人拘室,用于拘押未成年的被拘留人员。 二、教育用房:是被拘

12、留人员集体学习、技能培训、借阅图书 资料和对被拘留人员进行个别教育的用房。 三、医疗用房:是对被拘留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疾病治疗的用 房。 四、文体活动用房:是被拘留人员在室内进行文娱体育活 动的用房。 五、劳动用房:是被拘留人员从事室内劳动而单独设臵的用房。 包括操作间、库房、盟洗(卫生)间和管教民警值班室。 六、行政管理用房,其中: 会见室,是被拘留人员与其家属会见时的用房。 询问室,是案件承办等单位询问被拘留人员的用房。 收拘室,是办理人所、出所手续,进行安全、健康检查和信 4 息资料采集的用房。 物品保管室,是统一保管被拘留人员非生活必须品的用房。 备勤用房,是指值勤民警、职工备勤休息的

13、用房。 七、生活保障用房:是用于被拘留人员的生活卫生、后勤保障 以及拘留所民警和职工生活保障的用房。 八、附属用房:是指拘留所的车库、公共卫生间、设备用房等。 第十四条本条明确拘留所的场地建设内容和项目。 根据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拘留所应有相应的场地设施,不仅要 满足拘留所本身的工作需要,同时也要为外单位和其他来所人员(被 拘留人员的家属来所探视)提供条件,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体能锻炼场地用于被拘留人员和拘留所民警进行体育锻炼、列队训 练等活动;车辆停放场地用于拘留所本身和外单位公务车辆的停放; 劳动场地是根据公安部拘留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被拘留人 员进行劳动需要而提出的。因此,将场地建设纳

14、入是十分必要的。 第三章选址及规划布局 第十五条 本条明确拘留所的选址条件。 拘留所作为行政执法场所,为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切实 保障被拘留人员的合法权益,特提出了选址的基本条件。 第十六条 本条明确拘留所规划布局的基本要求。 这是根据拘留所的性质、任务并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确定的。 小型、中型所或建设用地允许的情况下,可将活动区和劳动区(指室 外种植、养殖等)单设。 第十七条 本条阐明拘留所内外道路交通的要求。 拘留所作为行政执法场所,为确保其道路交通畅通,执行应 急方案,必须对内外交通提出要求。 5 第十八条 本条闸明拘留所建筑布局的基本要求。 根据拘留所的工作流程和防范工作需要,其房

15、屋建筑需作相应 的布局,并满足其通风、日照的要求。 拘留所设臵周界围墙,是因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拘留审查 是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应具备相应的安全防范设施。 确定房屋建筑与周界围墙间距不小于 6m,是按照安全距离并结 合消防通道的要求确定的。 第十九条 本条阐明拘留所行政办公区规划布局的要求。行政 办公区是拘留所对外窗口和有关公务活动的主要场所。在规划时, 应将办公用房、道路和停车、绿化、工作人员的体能锻炼等场地有 机结合,做出合理的布局。 第四章房屋建筑及用地指标 第二十条 本条明确拘留所各类房屋建筑面积的确定方法。 拘留所的建设规模以设定的拘押人数界定,故以人均面积指标乘以 设定的拘押人数米计算各类用房的建筑面积,科学合理,便于操作。 第二十一条 本条明确拘留所人均综合建筑而积指标。 拘留所人均综合建筑面积指标是根据拘留所各类功能用房的实 际所需面积综合测算,并参照目前已建拘留所的水平而确定的。根 据拘留所的性质和任务,各类用房的综合建筑面积指标,略高于刑 事羁押场所(看守所为 202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