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法完整版课件全套教学ppt教程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327391411 上传时间:2022-07-26 格式:PPT 页数:285 大小:78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贸易法完整版课件全套教学ppt教程_第1页
第1页 / 共285页
国际贸易法完整版课件全套教学ppt教程_第2页
第2页 / 共285页
国际贸易法完整版课件全套教学ppt教程_第3页
第3页 / 共285页
国际贸易法完整版课件全套教学ppt教程_第4页
第4页 / 共285页
国际贸易法完整版课件全套教学ppt教程_第5页
第5页 / 共28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际贸易法完整版课件全套教学ppt教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贸易法完整版课件全套教学ppt教程(28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国际贸易法(第四版)国际贸易法(第四版)2022/7/192第一章第一章 国际贸易法概论国际贸易法概论 p2第一节第一节 国际贸易法的概念和体系国际贸易法的概念和体系一、国际贸易法的概念 国际贸易法是调整跨越国境的贸易活动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调整平等主体间的商业交易活动的私法规范和国家对贸易活动进行管理的公法规范。同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一样,国际贸易法主要表现为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国家或国家集团的立法、规章。p3p4二、国际贸易法的调整范围和体系 国际贸易法主要调整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传统的国际贸易法主要是国际货物贸易法。它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货物运输、国

2、际货物运输保险和国际货款的支付等几个环节的相关制度和规范。任何领域的国际贸易法律规范都应包括商事规范和管理规范两大部分。三、国际贸易法的作用(一)调整贸易活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二)调整国家间贸易关系。(三)促进全球共同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四)为解决国际贸易争议提供准则。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贸易法的历史发展与统一国际贸易法的历史发展与统一 一、国际贸易法的历史 二、国际贸易法的统一趋势在11世纪,意大利新的海商法汇编美国统一州法全国委员会和美国法学会主持制美国统一商法典1926年成立、1940年重新设立的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欧共体的罗马条约、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等52022/7

3、/196问题与思考问题与思考v1、如何理解国际贸易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v2、国际贸易法的统一趋势对国际贸易有什么影响?2022/7/197v第一编v国际商事交易第二章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适用的法律、惯国际货物买卖适用的法律、惯例例p8第一节第一节 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v 一、国际货物买卖法律适用的特点v (一)当事人约定优先v (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适用法律公约v 二、各国关于货物买卖的立法概况v 我国没有单独的买卖法。买卖合同适用合同法的规定。v 在普通法系国家,既有成文的货物买卖法,又有法官创造的判例法;在具体适用时,判例法往往比成文法具有更强的适用性,脱离了判例法是

4、不能适用成文法的。p9p10在大陆法系国家,有的国家采取民商合一的方式,不存在单独调整买卖合同的法律,而统一适用民法典;有的国家采取民商分立的方式,有单独的商法调整商事交易,包括货物买卖。三、调整货物买卖的国际公约 (一)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该公约适用于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是使用最广的调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国际公约 (二)国际货物销售时效公约 该公约对其适用范围、时效期间及其起始、时效期间的停止和延长、当事人对时效期间的变更、时效期间的一般限制、时效期间届满的后果以及时效期间的计算等作了规定。p11(三)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 该公约限于调整代理

5、中的外部关系,即代理人或本人与第三人的关系;而代理中的内部关系留给国内法调整。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v一、概述v 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贸易的长期实践中、在某一地区 或某一行业逐渐形成的为该地区或该行业所普遍认知、适用的商业做法或贸易习惯,作为确立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则对适用的当事人有约束力。p12p13二、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该通则不是国际公约,不具有强制性,由合同当事人自愿选择适用。该通则旨在为国际商事合同确定一般规则,用于解释或补充国际统一法律文件,也可用做国家或国际立法的范本。三、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术语属于国际贸易惯例,表现为一组字母和简短概念的组合,用于划分买卖合同双

6、方当事人之间的责任、风险、费用,并反映价格构成、交货条件。2022/7/1914v该通则于1936年制定,先后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1999年和2010年进行修订和补充,最新版本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Incoterms 2010)。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推荐全球适用该规则。第三节第三节 当事人约定与法律、惯例的关系当事人约定与法律、惯例的关系v在合同法方面,在国际货物买卖方面,世界各国都承认应该尊重当事人的约定。这只有当事人在某一问题上没有作出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根据某一合同法的规定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p15p16一般地说,无论是公约、国

7、内法或惯例,只有在当事人约定采用该公约、国内法或惯例,当事人约定的事项不明确或没有约定时,才适用该公约、国内法或惯例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同一事项上同时选择了多种标准,国内法或公约的效力并不比惯例的效力优先,国内法的效力也并不比公约优先。相反,惯例、公约和国内法的效力依次递减。2022/7/1917问题与思考问题与思考v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适用上有什么特点?v2、如何理解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作用?第三章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18第第一一节节 国国际际货货物物买买卖卖合合同同的的概概念念和和特特征征v 一、概念v 买卖合同是转移或旨在转移货物所有权的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8、是具有国际因素的买卖合同。v 二、特征:v (一)买卖的货物一般很少由买卖双方直接交接,而多由负责运输的承运人转交。v (二)货物和与货物有关的单据经由不同的程序分别处理,有时处分单据就是处分货物。p19p20(三)国际货物买卖的风险大,周期长,程序复杂,买卖双方一般应对货物进行保险。(四)买卖双方多处于不同的国家,了解不深,直接付款的情况少,多利用银行收款或由银行直接承担付款责任。(五)买方、卖方或双方都面临适用外国法律的问题,适用法律选择成为合同中的重要问题。(六)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争议的解决方式和地点。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v一、合同当事人及代理v在许

9、多国家,只要具备一般的民事行为能力,就能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从事国际贸易。但有些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或对外贸控制的国家,要求从事国际贸易的人必须具有国家授予的资格,否则不能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从发展的眼光看,世界贸易更加趋向自由,各国的经济更加开放,对贸易资格的要求会越来越少。v根据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营者包括根据对外贸易法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p21p22 二、合同形式 (一)形式种类大多数国家在法律上对货物买卖合同基本上都采取了“不要式原则”,即合同无须按特定的形式和手续订立,当事人不论是采用口头方式、书面方式或者是以某种行为来订

10、立买卖合同,都认为是合法和有效的。(二)书面形式 1、形式种类我国: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确认收讫与确认书p23 对于数据电文来说,到达时间是指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特定系统或首次进入收件人的系统的时间。这里采用的是到达原则。签订确认书一般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信件、数据电文达成协议;二是一方当事人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的时间是合同成立的时间。3、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有关格式条款的效力是普遍关注的问题。p24 三、要约

11、与承诺 (一)要约要约(Offer)是要约人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受要约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要约一般应具备下述几个条件:内容确定,向特定人发出,表明如要约被承诺则要约人受其约束。(二)承诺承诺(Acceptance)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方式可以是声明或其他行为。沉默和不行为本身不等于承诺。一项承诺应具备下列条件:承诺由受要约人作出,对要约未作出实质性改变,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并到达要约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国际商会的国际销售示范合同v国际商会的国际销售示范合同包括具体条款和一般条款两部分。v一

12、般条款旨在供当事人填写具体内容或对文本提供的选项进行选择。v一般条款结合具体条款使用,亦可单独使用。v一般条款主要包括以下条款:v1、货物条款v2、价格条款v3、交货条件p252022/7/1926v4、交货时间v5、货物检验v6、所有权保留v7、支付条件v8、单据条款v9、解约日期v10、延迟交货的责任v11、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责任限制v12、买方保留与合同不符的货物时卖方的责任限制v13、不可抗力v14、诉讼时效v15、适用法律v16、争议解决p27二、中德货物销售示范合同中德货物销售示范合同,选用的贸易术语仅限于FOB、CFR、CIF、FCA、CPT、CI由于中德两国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

13、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该示范合同中对法律适用没有规定。2022/7/1928问题与思考问题与思考v1、在承诺生效问题上,应注意什么问题?v2、如何理解我国对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所作的书面保留与我国合同法允许口头合同的关系?第四章第四章买卖双方的义务及违约救济买卖双方的义务及违约救济29第一节第一节 买卖双方的义务买卖双方的义务一、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的义务 (一)买卖双方的共同义务 1、合同履行中的通知义务 2、保全货物的义务 (二)卖方义务 1、交付货物 2、货物相符 3、交付单据 4、权利担保p30p31(三)买方义务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买方的基本义务主要体现在

14、两大方面,即按合同或法律的规定支付货物价款和接收货物。1、支付货物价款 2、接收货物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一)概述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细化了买卖双方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某些方面的义务,方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达成协议,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当事人的约定起补充作用,有助于明确当事人各自的义务,减少产生法律纠纷的风险。p32与Incoterms 2000相比,贸易术语由原来的13个减至11个,新增2个术语DAT和DAP,取代了4个术语DAF、DES、DEQ和DDU,术语的排列顺序及分组也有所变化。在Incoterms 2000中,13个贸易术语的

15、排列顺序呈现买方的义务越来越少、卖方的义务越来越多的特点;按每一术语的第一字母将13个术语分为4组,即E组、F组、C组和D组,每一组具有共同的特点;买卖双方的义务均用10个项目对应列出,一目了然。2010年版本主要按运输方式排列,分为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及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两类。FAS、FOB、CFR、CIF只能适用于海上或内河运输,EXW、FCA、CPT、CIP、DAT、DAP和DDP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水运、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以及多式联运。2022/7/1933v(二)Incoterms 2010包括的贸易术语vEXW vFOBvFASvFCAvCPTvCI

16、FvCIPvDATvDAP v DDP第二节第二节 违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救济方法违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救济方法一、违约类型 从违约的程度上分,可将违约分为两类,即根本违约和一般违约;根据违约的时间,可将违约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预期违约也可以是根本违约。二、双方的共同救济措施 1、损害赔偿(1)损害赔偿额计算的一般原则。(2)宣告合同无效时损害赔偿额的计算。2、实际履行 3、分批交付货物p34p35三、卖方违约的救济卖方的违约主要表现为延迟交货、不交货、交货不合格、交单不合格、违反担保义务。卖方的任何违约,如果构成了根本违约,买方都可以宣告合同无效。在卖方不交货时,要求卖方履行义务。这实际上是要求卖方实际履行。在卖方没有按时或不能按时交付货物时,买方可给予卖方一定的额外时间(宽限期),以便卖方履行其义务。如果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前交付货物,买方可以收取货物,也可以拒绝收取货物。交货不合格时的救济。买方要求该类救济的权利必须在发现或理应发现不符情形后一段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时才存在,如不及时通知就丧失了声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权利。p36四、买方违约的救济 对于买方违反合同,卖方同样可以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