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委托书(多篇)推荐第1篇:公租房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XX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授权:XX(身份证号XX联系XX)为本公司的合法被授权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开发区公租房事宜办理有关的事务,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自行承担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授权公司盖章: 推荐第2篇:委托书(公租房)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委托人XXXX现委托XXXX全权代理递交公租房申请材料事宜委托期限至本次公租房材料递交通过之日止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 日期: 推荐第3篇:公租房委托书 公租房委托书 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在很多事务中使用委托书的情况与日俱增,你知道委托书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我整理的公租房委托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租房委托书1 姓名: 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员工,现委托他(她)前往办理我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相关事宜,并由他(她)负责我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员工的统一管理工作。
委托事项如下: 1、申请员工的房租由受托人统一向相关单位缴纳 2、申请员工的水、电、气等费用由受托人统一向相关单位缴纳 3、申请员工的物业费由受托人统一向相关单位缴纳 4、其他关于申请员工的管理工作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方双面 申请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租房委托书2 xxx领导: 我叫xx参加工作(退休),工龄 年, 职称,现有家庭成员:丈夫(妻子) ;父母 (由 赡养)现在居住在 小区(街道、村组) 幢 号,现有住房属,面积平方米,家庭人均拥有住房 平方米,申请人20xx年10月份个人工资收入 元,家庭总收入 元属 级(表彰奖励或残疾),拥有 牌车辆 辆,价值 元按上述条件,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现特申请公租住房一套,请学校给予审查批准 申请人: 学校审批意见: 签字: 盖章: 20xx年月日 公租房委托书3 委托人:______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拟购买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鉴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为委托人,以____为受托人,由委托人特向受托人出具本《授权委托书》,授权受托人全权处置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的所有事宜。
具体授权如下: 一、受托人即全权代理委托人处置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相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抵押、出租、出售、赠予、过户等及与其有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代为领取该房屋的《他项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与买方/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代为向派出所申请该房的户籍关系核查情况证明、查档、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代收 房款及协助买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等相关手续、办理交房等相关事宜、到产权处或税局交纳相关税费及手续费等) 二、委托人承担在处置前述房屋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委托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受托人有权转委托 五、受托人在代理权限内签署的一切相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委托人: 受托人: 年月日 公租房委托书4 尊敬的房地产领导: 自月租用公租房以来,深受园区的照顾和支持目前因公司进行战略调整,不需使用全部公租房经本公司认真研究后,现决定自 年 月 日起不再租赁 ,共 套住房。
特此告知 望予批准! 申请人: XX 20xx年x月x日 公租房委托书5 甲方(出租方):南京江宁民心保障房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 丙方(承租单位): 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 你承租我单位位于 (具体地址) 栋 (房号) 米2已于 20xx年 11 月 14 日到期,按照《江宁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年审后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并且愿意继续承租的,可以与区住建局续约年审后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应当退出退出确有困难的,经区住建局同意,可以申请最长超过6个月的延长租住期延长期内,按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根据区房保办年审名单汇总表,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续租期限自 20xx年 11 月 15 日至 20xx年 11 月 14日,续租期限到期前,请按照《江宁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规定办理年审、合同续签等相关手续 二、续租期限房屋租金标准为 元/M2,半年租金元大写: )该协议其他条款均沿用《南京市江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无编号的写明承租人姓名和合同签订时间)相关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经 办 人:身份证号码: 联 系 :联 系 : 地址:地址:丙方(承租单位): 经办人: 联系: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 日 公租房委托书6 本授权书声明:XX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授权:XX(身份证号XX联系XX)为本公司的合法被授权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开发区公租房事宜办理有关的事务,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授权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公租房委托书7 委托建设协议书 甲方: 乙方: 1、甲方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从土地、资金支持、税费优惠政策等方面对公租房建设予以支持一是土地供应政策采取划拨土地的方式给予支持;二是资金支持政策池南区向管委会、省及国家争取补助给予资金支持;三是税费优惠政策对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和运营给予税收优惠,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执行由乙方负责建设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 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建设本项目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范围 工程名称:长春长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共租赁住房 工程地点: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南区管委会漫江村(东测:原漫江镇老城区;南侧:漫江大街;西侧:中弘项目区;北侧:空地),漫江村位于漫江镇内 工程内容: 建设260套公共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约为15600平方米其中,80平方米共28套,60平方米共102套;45平方米共 套;35平方米共 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并同时建设红线内室外基础配套和环境设施 第二条 工程设计 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设计费用 第三条 工程发包范围 乙方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直到投产使用和建设后评估等全过程,实行全面总承包 第四条 工程施工单位 乙方选定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施工资质,且选定程序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工程期限 根据本《协议书》的约定,本项目建设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工期须在前述建设期内,具体工程期限在乙方进行工程施工时由甲方确定 第六条 工程施工监理 为确保工程能按照规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甲方可以委托乙方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全面监理乙方应在建设工程施工中接受监理方的全面监理,以保证本项目工程能优质地完成 第七条 质量标准 该项目所有工程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第八条 建设标准 (一)职工公寓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原则上不超过60平方米,职工宿舍严格执行宿舍相关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建设部分80平方米以内的成套住宅,房源比例不超过当地公共租赁住房总量的15% 每套独门独户,设有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布局合理,水、电等设施设备配套齐全;房屋交付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公共部位设施配套及装修标准:单元入口安装单元防盗门,采用电子对讲系统;多层住宅楼梯须按无障碍设计的要求设楼梯扶手 (二)职工宿舍户内装修标准 1、居室房间地面、墙面和天棚:地面铺设地砖,墙面、天棚刷刮大白。
2、卫生间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墙面贴墙砖 3、卫生间用具:卫生间安装坐式便盆立柱台面洗手盆(含水龙头) 4、门窗:分户门采用公安部门批准使用的安全防盗门,内门采用木制成品门;窗(含阳台封闭)采用塑钢窗,窗玻璃采用中空玻璃 5、每户预留通讯、有线、宽带插座 第九条 工程验收及备案 工程完工后应接受监理方/设计单位/甲方/政府主管部门的联合验收,对未达到要求的部分,施工单位无条件整改在施工单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本项目工程后,应由乙方将工程验收所需要的工程资料及其他资料在30日内交付甲方备案 1、完整的工程竣工技术材料(含:项目计划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等相关资料)1套; 2、项目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全套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竣工图纸等1套; 3、《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建筑工程使用说明书》各1份 4、经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测绘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书 5、有关部门出具的门牌号证明 第十条 分配管理 甲方负责对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准入审批制度。
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档案的`备案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补助资金的方式 中央、省投资补助资金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分期拨付并按照池南区财政部门规定的报批程序和要求,由财政部门按照工程进度进展情况进行拨付;项目开工后,拨付配套资金金额的20%;主体工程竣工前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主体工程竣工时累计拨付配套资金金额的5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配套资金金额的25%,并预留协议约定总额的5%作为保修金财政部门对进度付款报告报长白山管委会财审局审核后将资金直接支付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