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路由器公司巨灾保险制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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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高端路由器公司巨灾保险制度分析高端路由器公司巨灾保险制度分析x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一、 产业环境分析2二、 存在问题3三、 必要性分析5四、 巨灾保险制度6五、 内部风险抑制12六、 评价应对方案以及实施成本的评估16七、 风险管理措施的分类18八、 巨灾风险的损失管理20九、 巨灾和巨灾风险概述26十、 项目简介30十一、 法人治理34十二、 人力资源配置分析46劳动定员一览表46十三、 发展规划分析48一、 产业环境分析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昆明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取得新成绩。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6475.9亿元、

2、增长6.5%(按可比价格计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630亿元、增长5.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056.6亿元、增长9.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46289元和16356元,分别增长7.7%和9.8%。“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在昆明交汇叠加,昆明的战略枢纽地位更加凸显,正从交通末梢转变为交通枢纽、从市场边缘转变为市场中心、从开放末端转变为开放前沿。受国际疫情形势影响,跨境电商有望成为外贸突围的关键,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中国(昆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昆明综合保税区等平台将发挥更大的作用,有利于我市在更大空间和更广领域加快发展。今

3、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建议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与全省基本持平,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二、 存在问题“十三五”末期,我区电子信息产业整体发展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价值链处于中低端。我区产业集群规模不大、产业协同水平不高、研发投入相对不足等深层次问题日益突出,制约了我区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发展。1.产业集群规模不大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竞争日益激烈,我区引进具有突破带动作用的百亿级电子信息项目相对较少,不能很好支撑我区产业集群规模快速扩大。我区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发展不够均衡

4、,部分产业链条缺少上下游大型骨干企业带动,关键零部件供应等环节不够畅通,产品附加值不高,导致发展相对较慢,产业规模总量偏小。我区部分地市电子信息产业园区用地规模有限,清退园区中“僵尸企业”周期较长,对产业集中发展带来一定影响。2.产业协同水平不高我区电子信息产业链供应链发展不全面,企业产品、原材料等进出口依赖度仍较高,对外贸易受限后易导致产值和效益不稳定。产业链各配套企业协同发展能力亟待提高,网络通信设备等重点产业链关键配套环节需要进一步强化和延伸。部分综合性产业园区,内部产业种类较多且相对独立,在电子原材料供应、产业互补等方面存在不足,影响了产业协同水平的提升。3.研发投入相对不足我区整体研

5、发能力较发达地区仍有差距,2019年我区高技术产业研发投入强度为0.32,广东同期为2.57,低研发投入使我区对电子信息产业的新业态、新技术等方面研究不够全面,影响我区总体创新能力提升,也会对外表现出吸引力不足,结果就是产业高端研发人才和专业科技人才紧缺,尤其是缺乏集成电路等核心器件方面的领军人才。企业缺少资金、人才等方面支撑,再加上技术研发周期过长、融资渠道较窄,导致企业研发意愿不强,对自主创新能力提升造成了一定影响。三、 必要性分析1、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

6、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2、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四、

7、巨灾保险制度(一)巨灾保险制度内容巨灾保险制度,是指对由于突发性的、无法预料、无法避免且危害特别严重的如地震、飓风、海啸、洪水、冰雪等所引发的大面积灾难性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给予切实保障的风险分散制度。(二)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现状由于巨灾风险的特殊性,国际上,如英国、美国、日本等国家的政府都有直接介入或间接支持,积极发挥国家的信用作用,制定有效的公共政策,重视工程性防损减灾措施的实施,立足本国国情,针对主要的巨灾风险进行单独的有效经营管理,注重传统和新型的巨灾风险控制手段的运用,构建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保障体系。但是由于我国现阶段既没有英国发展完善的保险行业协会和再保险市场,也没有美国那样

8、的发达国家的政府财政强力后盾,加上我国保险市场处于起步阶段,人们的投保意识不强,大多数都依赖于政府救济,因而可以采用结合政府主导和地方政府分配统筹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政策上政府指引,政府、保险公司和社会共同协作,各地方政府参与共同完善巨灾保险机制的方式。1、我国应对巨灾风险面临的形势(1)保险业在巨灾救助体系中的作用不突出。我国是世界上公认的地震、洪水、台风等各种自然灾害发生均比较频繁的国家,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都在1000亿元以上。而保险赔偿仅占损失的5%,远低于36%的全球平均水平。(2)巨灾保险制度不完善。1979年我国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针对企事业单位的财产保险、船舶保险等和居

9、民家庭财产保险的责任范围均包含了各类巨灾风险。20世纪90年代后期,各保险公司受偿付能力的限制,对巨灾风险采取了停保或严格限制规模、有限制承保的政策。2001年9月,中国保监会有条件放开商业财产地震保险的承保,保险公司逐步扩大了地震保险业务,但主要集中在关系国计民生、具有重大影响的大型项目。(3)巨灾保险供需之间矛盾突出。针对企业各类财产的保险和针对居民家庭财产的保险缺乏与地震相关的保障,针对巨灾风险的农业保险也处于不断萎缩的状态。另外,在技术与服务能力等方面,保险业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巨灾风险处理的需要,这就使得巨灾保险供需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2、我国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有利条件(1)保险行业的

10、发展快速。自我国恢复财产保险业务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财产保险市场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从财产险的深度和密度来看,我国保险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经过近几年重大自然灾害尤其是去年近两年持续地震灾害的洗礼,各级政府对巨灾的认识逐步深化,人民群众的风险意识也普遍提高。因此,巨灾保险不仅市场潜力巨大,而且肩负保障社会大众避免巨灾冲击的社会责任。(2)政府越来越重视巨灾风险。近年来我国政府在保险业的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不断地开展各项活动,不断商榷讨论完善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比如2008年我国南方持续出现雪灾,面对突如其来的灾害,中国保监会随即发出关于做好应对雨雪冰冻极端天气

11、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对抗灾救灾和理赔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中国保监会立即启动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级响应程序,同时成立抗震救灾指挥中心,全面部署保险业抗震救灾工作,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有利条件。(3)相关法律在不断完善。政府积极开展立法工作,目前已出台了数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海洋环境预报与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发布管理规定等30多部有关自然灾害应急的法律法规,初步建立起自然灾害应急法律制度,力求把各项灾难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2009年5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

12、震减灾法已经施行,其中规定“国家发展有财政支持的地震灾害保险事业,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地震灾害保险”。以后巨灾风险的承保还可能涉及多层次风险分散安排问题,对保险公司稳健经营有着重大意义。(4)我国巨灾保险技术和经验逐步成熟。随着经济全球化,国外投资者不断涌进中国来分这块蛋糕,加上信息技术越来越发达,国外保险业为我国巨灾保险的发展提供了一定技术支持和人才培训。我国保险业积累了一定的巨灾风险管理经验,这为今后巨灾保险的快速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三)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积极效应(1)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政府救济和社会捐赠往往仅能保障灾区居民最基本的生存条件,不能有效地恢复灾区企业与居民的生产生活。保险以其

13、分散风险、消化损失、保障民生的功能已成为国际上主要的损失补偿方式。巨灾保险制度通过及时补偿受害者的损失,有利于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缓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通过发挥巨灾保险的损失补偿和防灾防损功能,可以稳定人民群众对灾害损失的心理预期;利用保险业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最大程度上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能够及时为受灾群众赔付保险金,有利于受灾群众迅速恢复生产生活和有计划地安排灾后重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国家财政为主的灾害损失补偿机制,一定程度上滋长了受灾群众的依赖心理,甚至造成受灾地区虚报灾情,将注意力集中在争取更多的财政补贴

14、上,而不是放在补偿的运用效果上,从而增加道德风险,导致救灾效率低、公平性差。通过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可以促进以政府财政为主的灾害损失补偿模式,向以保险赔偿为主的市场机制补偿模式转变,将事后的巨灾损失财政补偿转变为事前的保险安排,通过有效转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对政府财政的冲击,充分发挥保险在风险保障方面的资金杠杆乘数效应,调动更多的资源来参与巨灾风险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政府财政压力。(3)减轻政府社会管理压力。保险机制能够在风险防范、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处理等风险管理各环节发挥重要作用。巨灾保险制度具有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管理功能。建

15、立巨灾保险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巨灾风险管理水平,有利于政府从具体的防灾减灾以及灾害损失补偿等风险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在宏观上更好地把握巨灾风险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从而缓解各级政府社会管理压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通过巨灾保险机制,积极辅助政府进行灾害损失领域的社会风险管理,降低了政府的社会管理成本,提高了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效率,促进了政府社会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可以实现公共政策目标。有效减轻政府的巨灾风险管理压力和社会管理压力。(四)我国构建三位一体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计划2015年8月20日,我国首个地震保险专项试点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启动。云南农房地震保险以政府灾害救助为体系基础

16、,以政策性保险为基本保障,以商业保险为有益补充,构建了三位一体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1)立足全面保障民生。云南约50%以上的农房为土木结构,往往小震大灾、大震巨灾,农村、农民是最需要地震保险保障的地区和群体。试点方案从风险最高,损失最大的农房地震灾害着手,既保障财产损失又保障人员伤害,在三年的试点期限内,为大理白族自治州所辖12县(市)82.43万户农村房屋及356.92万当地居民提供风险保障。为体现民生关怀,试点期间由省、州、县三级政府财政全额承担保费。(2)有效提高保障水平。方案对试点地区发生5级(含)以上地震造成的农村房屋的直接损失、恢复重建费用以及居民死亡救助提供了有效保险保障。农村房屋保险赔偿限额(指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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