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章程

上传人:清**** 文档编号:323595119 上传时间:2022-07-11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38.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办非企业)章程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民办非企业)章程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民办非企业)章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办非企业)章程(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市(*民办非企业)章程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市*民办非企业)。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单位设立的目的是(为社会培训*人才参照业务主管单位批的业务范围)。第四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市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市*局批文单位)。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市*区*街*号)。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

2、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者是(* );开办资金:(*万元)。第八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培训;以业务主管单位批文业务范围为准)第九条本单位的经费来源:(一)(个人出资;根据出资者填写)(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三)利息;(四)其他合法收入。第十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第十一条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十二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第十三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

3、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修改本章程,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第十五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第十六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十七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第十八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单位负责人签字:(手写)单位名称(*民办非企业)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