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深圳市房屋转让合约_房屋租赁转让合同_转让房屋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转让合同-深圳市房屋转让合约_房屋租赁转让合同_转让房屋合同(2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该文本为Word版,下载可编辑转让合同:深圳市房屋转让合约_房屋租赁转让合同_转让房屋合同 【.jht868. - 转让房屋合同】 在这个快节奏的世界,合同也变得更加重要了,我们在签合同范本的时候,尽量清楚其中的要点。我们要仔细签署好这一次重大的合同了,对于维护合法权益能起到很大的作用。你是否在为制定合同而烦恼呢?考虑到您的需要,我特地编辑了“转让合同:深圳市房屋转让合约”,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卖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买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一事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交易房
2、产情况。卖方所拥有的房地产座落于深圳市_区 路 小区_房(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确认为准),房地产证号码为_,其他情况_。买方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房地产内附着设施见附表。第二条:成交价格。该物业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港币 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1、买方在签署本合约时向卖方支付人民币 元(¥ )作为购房定金,卖方在收取定金后向买方出具收据。2、人民币 元作为第二部分楼款,付款方式如下(买方只可选择一种):(1)一次性付款( )上述第二部分楼款民币 元(¥ )须在签署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时或之前全部付清,且该合同须于 年 月 日或之
3、前签署。买卖双方同意,上述第二部分楼款由买方先交予银行做资金监管。国土局正式受理由买卖双方签署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且过户转让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并领取新房产证后,监管银行将第二部分楼款付清给卖方。(2)银行按揭付款( )买方须于交纳定金后 天内首期款人民币 元(¥ )(注;具体的首期款金额以银行按揭承诺书为准)在指定银行做资金监管帐;并前往银行、律师楼等地签署有关按揭的文件;依时交纳由按揭而产生的律师、保险、公证、评估、登记费等,买方不得借故推托,否则视为违约。在银行承诺贷款并出具承诺书后的三天内,买方须和银行落实计清首期房款(补交或多退),即上述第二部分楼款总额减去银行承诺贷款之金额
4、,同时买卖双方签署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并且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转让手续全部办理完并且买方领取到新房产证后,银行将监管的房款付清给卖方。第四条:缴纳相关税费按政府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需付税费:营业税;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维护税;产权登记税;契税;所得税;公证费;查证费;其它: 。其中买方支付上述 项费用,卖方支付上述 项费用。第五条:交楼时间买卖双方同意交楼时间为 。第六条:该物业是以现状售予买方,买方也认可该物业之现状,故买方不得以物业现状为由中途拒绝此项交易。第七条:在该物业交付给买方使用前、卖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如水电、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及土地使用费等)。相关转名费用
5、由买方支付。第八条:卖方须保证对上述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有关该物业在本次转让之前己产生的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事宜,卖方应在转让完成前处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须负责,否则卖方应赔偿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第九条:违约责任如买方未能履行本合约之条款以至本合约不能顺利完成,则己付之定金将由卖方没收,而卖方有权再将该物业转让予任何人。如卖方在收取定金后不依合约条款将该物业售予买方,则卖方须返还买方双倍定金予买方以弥补买方之损失。第十条:于本合约之外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之内容,如有与本合约不相符的,以本合约为准。第十一条: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作为本合同的
6、附件,附件须经双方签章。第十二条:本合约一式贰份,自双方或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本合约产生争议,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直仲裁,该委员会之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四条: 卖方: 买方: 日期: 日期: 收 条兹收到买方购买该物业之定金人民币 元(¥ )。 卖方: 日期: 拓展阅读 转让合同:深圳市房屋转让合同样本 深圳市房屋转让合约卖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买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一事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交易房产情
7、况。卖方所拥有的房地产座落于深圳市_区 路 小区_房(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确认为准),房地产证号码为_,其他情况_。买方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房地产内附着设施见附表。第二条:成交价格。该物业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港币 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1、买方在签署本合约时向卖方支付人民币 元(¥ )作为购房定金,卖方在收取定金后向买方出具收据。2、人民币 元作为第二部分楼款,付款方式如下(买方只可选择一种):(1)一次性付款( )上述第二部分楼款民币 元(¥ )须在签署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时或之前全部付清,且该合同须于 年 月 日或之前签
8、署。买卖双方同意,上述第二部分楼款由买方先交予银行做资金监管。国土局正式受理由买卖双方签署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且过户转让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并领取新房产证后,监管银行将第二部分楼款付清给卖方。(2)银行按揭付款( )买方须于交纳定金后 天内首期款人民币 元(¥ )(注;具体的首期款金额以银行按揭承诺书为准)在指定银行做资金监管帐;并前往银行、律师楼等地签署有关按揭的文件;依时交纳由按揭而产生的律师、保险、公证、评估、登记费等,买方不得借故推托,否则视为违约。在银行承诺贷款并出具承诺书后的三天内,买方须和银行落实计清首期房款(补交或多退),即上述第二部分楼款总额减去银行承诺贷款之金额,同
9、时买卖双方签署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并且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转让手续全部办理完并且买方领取到新房产证后,银行将监管的房款付清给卖方。第四条:缴纳相关税费按政府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需付税费:营业税;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维护税;产权登记税;契税;所得税;公证费;查证费;其它: 。其中买方支付上述 项费用,卖方支付上述 项费用。第五条:交楼时间买卖双方同意交楼时间为 。第六条:该物业是以现状售予买方,买方也认可该物业之现状,故买方不得以物业现状为由中途拒绝此项交易。第七条:在该物业交付给买方使用前、卖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如水电、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及土地使用费等)。相关转名费用由买
10、方支付。第八条:卖方须保证对上述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有关该物业在本次转让之前己产生的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事宜,卖方应在转让完成前处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须负责,否则卖方应赔偿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第九条:违约责任如买方未能履行本合约之条款以至本合约不能顺利完成,则己付之定金将由卖方没收,而卖方有权再将该物业转让予任何人。如卖方在收取定金后不依合约条款将该物业售予买方,则卖方须返还买方双倍定金予买方以弥补买方之损失。第十条:于本合约之外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之内容,如有与本合约不相符的,以本合约为准。第十一条: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1、,附件须经双方签章。第十二条:本合约一式贰份,自双方或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本合约产生争议,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直仲裁,该委员会之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四条: 卖方: 买方: 日期: 日期: 收 条兹收到买方购买该物业之定金人民币 元(¥ )。 卖方: 日期: 深圳市房屋转让合同样本 合同范本网合同范文频道为大家整理了深圳市房屋转让合同样本,供大家学习参考。 深圳市房屋转让合约 卖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买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12、就房屋买卖一事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交易房产情况。 卖方所拥有的房地产座落于深圳市_区 路 小区_房(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确认为准),房地产证号码为_,其他情况_。买方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房地产内附着设施见附表。第二条:成交价格。 该物业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港币 元(¥ )。 第三条:付款方式。 1、买方在签署本合约时向卖方支付人民币 元(¥ )作为购房定金,卖方在收取定金后向买方出具收据。 2、人民币 元作为第二部分楼款,付款方式如下(买方只可选择一种): (1)一次性付款( ) 上述第二部分楼款民币 元(¥ )须在签署深圳市房地
13、产买卖合同(现售)时或之前全部付清,且该合同须于 年 月 日或之前签署。 买卖双方同意,上述第二部分楼款由买方先交予银行做资金监管。 国土局正式受理由买卖双方签署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且过户转让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并领取新房产证后,监管银行将第二部分楼款付清给卖方。 (2)银行按揭付款( ) 买方须于交纳定金后 天内首期款人民币 元(¥ )(注;具体的首期款金额以银行按揭承诺书为准)在指定银行做资金监管帐;并前往银行、律师楼等地签署有关按揭的文件;依时交纳由按揭而产生的律师、保险、公证、评估、登记费等,买方不得借故推托,否则视为违约。 在银行承诺贷款并出具承诺书后的三天内,买方须和银行落
14、实计清首期房款(补交或多退),即上述第二部分楼款总额减去银行承诺贷款之金额,同时买卖双方签署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并且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转让手续全部办理完并且买方领取到新房产证后,银行将监管的房款付清给卖方。 第四条:缴纳相关税费 按政府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需付税费:营业税;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维护税;产权登记税;契税;所得税;公证费;查证费;其它: 。 其中买方支付上述 项费用,卖方支付上述 项费用。 第五条:交楼时间 买卖双方同意交楼时间为 。 第六条:该物业是以现状售予买方,买方也认可该物业之现状,故买方不得以物业现状为由中途拒绝此项交易。 第七条:在该物业交付给买方使用前、卖方须
15、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如水电、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及土地使用费等)。相关转名费用由买方支付。 第八条:卖方须保证对上述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有关该物业在本次转让之前己产生的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事宜,卖方应在转让完成前处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须负责,否则卖方应赔偿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如买方未能履行本合约之条款以至本合约不能顺利完成,则己付之定金将由卖方没收,而卖方有权再将该物业转让予任何人。 如卖方在收取定金后不依合约条款将该物业售予买方,则卖方须返还买方双倍定金予买方以弥补买方之损失。 第十条:于本合约之外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之内容,如有与本合约不相符的,以本合约为准。 第十一条:买卖双方可约定